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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在我的认知里,好好照顾你,让你开心,满足你的需求就是对你的爱,如果你连这个也否定的话,那么,我实在不晓得该怎么去爱了。”

  或许他父亲不够资格成为一个好父亲,但他教过他要如何当一名好丈夫,他说要对家庭负责,要关心妻子,不要让妻子为了生活烦恼,他每一点都有做到,也认定自己对得起立美。

  “我之前的确深爱过一个人,後来因为一些理由不得不分手,无论分手理由是什么,我们终究分手了,而我也没再见过她.心底更没有她。当我娶你的时候,就没想过要离婚,因为在我心里,你是我唯一想要共度一生的妻子。可是如果你问到感情……我确实是不及格。”

  他已经过了那种年少轻狂的岁月,爱情不再是唯一、负责、专情才是最重要的,仗势著立美对他的这份爱,他也以为自己做得已经够多,然而她要的其实很简单。

  就是——爱她。

  莫立美静静聆听。这是她头一次听他说那么多话,说得那么深。

  “立美,我不是不爱你……只是爱不够深。所以,我们暂时分居吧,你可以等到我对你的爱情及格後再回到我身边,好吗?”

  第十章

  及格?

  不及格?

  到底要怎么评断?

  爱情,本来就是一种很主观的感觉,深或浅都是自我认定。

  之礼说了,原来他不是不爱她,只是爱得不够深,这样比起一开始误以为他完全不爱她来得好多了。

  那么,她算不算是身在福中不知福?

  “这个女配角实在是身在福中不知福耶。”

  听见徐之雅一边翻阅新的小说,一边气呼呼的评论,莫立美忍不住问:“怎么说?”

  “男主角每天在外面工作赚钱养她,她竟然还说男主角都不试著了解她想要什么,所以她决定离开男主角去寻找她的幸福,这种真是白痴女配角!现在有哪些男人会这么照顾女人的,她不知感恩就算了,还把错怪在女主角头上,幸好男主角终於遇上懂他的女主角……”莫立美的租书店重新开慕,徐之雅依然是头一个报名来当工读生。

  “那我也算是身在福中不知福了,只因为你大哥一时气话就说要离婚。”

  “当然不是——”徐之雅激动的开口,“大哥都亲口承认爱得不够深,这当然是他的错。我才不会跟一个不够爱我的男人结婚,很爱我的都无法保证永远不变,更何况可能只有一半的爱情要怎么维持一辈子?所以绝对是大哥的错,我非常支持大嫂的决定!”

  总之,千错万错都是男人的错,女人绝对没有错。

  “你大哥对我其实很好……”莫立美不禁要替丈夫说话。

  徐之雅摇摇头。“大嫂,这样不行喔,你已经患了跟女主角同样的心软病,大哥什么都还没做,你就开始替他说情,比那些小说里至少还会装装样子的女主角还不如。既然大哥说要等他对你的爱及格之後你再回到他身边,你就看看他会出什么招。”她也想瞧瞧大哥会用什么方式,够新颖的话,说不定还能成为她下一本小说的桥段。

  唉,写小说真的很辛苦,成天都要胡思乱,呃,不是,是天马行空的想像,如果有真实案例可供参考,应该有助於她的创作。

  “是吗?”

  坦白说,她早就心软了,因为她实在无法想像之礼爱得很深会是什么模样,一开始就明白他冷淡的个性,所以只要他心里有她就足够了,剩下的她会慢慢填满,她相信迟早有一天他对她的爱会跟她对他的一样深。

  如果她是女主角,铁定是之雅最唾弃的那一种类型。

  “当然啊,故事都快结束了,应该让读者看见最高chao的部分。如果是我的话,肯定会给女主角安排一场车祸,然後男主角在听见消息的瞬间,才明白自己有多爱女主角,可惜女主角车祸脑部受伤已经忘记他了,男主角後悔也来不及,这样才有可看性。”

  “之雅……这样写下去,你会先破字数。”

  “管它的,好看最重要。大嫂,你要不要假装失忆?那一定很有趣。”

  是很混乱吧?她和之礼之间只是一个误会,没必要让情况更混乱,更何况,这混乱逐渐有要拨开乌云见天日的迹象。

  “老实说,我还真想看看大哥知道你失忆会有什么表情。”徐之雅笑得很贼。

  “用这种方式去试探一个人不太好。”她摇头拒绝。

  徐之雅忍不住又摇头,“大嫂,我只能说你实在不适合当我笔下的女主角,心肠不够硬,要知道心肠不够硬的女主角,往往都会被男主角吃得死死的。不过,你一定很爱大哥喔?”

  莫立美浅浅含笑,没有回答。

  “那我想大嫂你还是早点搬回来好了,要不然妈现在每天都会念大哥怎么还没接你回来。”说实话,她也不懂母亲怎会突然改变对大嫂的态度,不过这种改变很好,至少以後他们家应该不会再有婆熄问题。

  她也想早点搬回去,不过有一点小小的期待在作祟,因为她也想看看之礼到底会怎么做。

  这样看起来,她也有点坏心吧。

  莫立美没有采纳徐之雅提供各式各样恶整男主角的招式。

  徐之礼也没有接受妹妹的提议,三天一束鲜花,五天一顿浪漫的烛光晚餐来忏悔。

  对於这两个毫不尽责的男女主角。徐之雅简直失望透顶,让她完全没有什么想像空间。

  唯一还算值得嘉许的是大哥每天都会到店里送大嫂回去,但也不见他们有什么特别的互动,照这样慢吞吞的速度,真不知何年何月何日才能把大嫂带回家,如果他们肯参考她的建议,说不定现在已经甜甜蜜蜜了。

  “大哥,我先回家了。大嫂,明天见。”反正这对夫妻都不急了,她那么急也没什么用,就拿著爆米花看拖台戏吧。

  莫立美抬头看见徐之礼,随即低下头。

  他们这样算不算小别胜新婚?

  这半个月来,每次这个时间她最幸福。之礼依然不多话,总是默默帮她整理书本。

  幸福——两个字简单说明,实际上怎么体会却是人人不同,对她来说,喜欢的人能在身边就是最大的幸福。

  有好几次她都想说“我们回家吧”,可是怕回去之後,他们相处的时间又会变少,她是不是愈来愈贪心了?

  唉。她也好为难。

  “立美,这边的灯泡坏了,有新的灯泡吗?我顺便帮你换。”

  “好,灯泡放在後面,那里有个小柜子,第二个抽屉里。”莫立美边说边要随著徐之礼走进去,不过听见开门的铃铛声,知道有客人上门,只得转身走向柜台。

  “立美,我要还书!”

  莫立美笑脸盈盈。“今天比较早下班喔。”

  “嗯。对了。那个是你老公吗?”

  “对啊。”

  “你真幸福,老公每天都来接你回家,真让人羡慕!像我老公婚前对我也很好,婚後什么烂个性都跑出来了,现在要他去楼下买一瓶酱油像是要他的命,真是的。结了婚以後,男人都变懒了,什么浪漫的约会都比不上他肯陪我去菜市场还比较实际。”客人边说边叹气。

  “所以啊。小说里的男主角永远都是我们这些家庭主妇的梦想!”因此她只看有好结局的小说。毕竟现实生活已经很辛苦,又何必看书折腾自己?

  等熟客离开,莫立美走到徐之礼身旁,他还在换灯泡,显然不怎么上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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