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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 34 页

 

  谭真明心中赞叹。

  老板娘拿着砚台在灯下变换各种角度,看着砚台反映的光芒。“很美对吧?沾了水更能看清楚它的纹路,你再摸摸看……”

  谭真明摸了砚池,这会,它更加柔润,从来只对兰花有研究的谭真明,立刻爱上这方砚台。

  “这支毛笔,也请妳帮我看看。”他又拿出莫燕甄的小楷毛笔。

  老板娘将毛笔沾水,在试笔纸上写几个字。“这应该是羊毫做的,写小楷的,笔触柔软……你自己写写看。”

  谭真明写个“兰”字。

  一直在旁闲晃,白发高瘦的老板瞅见了,过来骂人。“唉呀,你这根本不会写嘛,连毛笔都不会握,你是怎么回事?要这样……”

  这个很性格的老板,抓着谭真明的手,带领他两三下写出个好潇洒的“兰”字。

  “哇……”太帅了,连谭真明也不得不佩服这老板写得一手好字。他立刻拜师:“我可以跟您学毛笔吗?”

  “唉呀,我看你连笔都握不好,你还是买个自来水笔回家玩玩就好了。”

  “你怎么这么说人家呢?”老板娘跟老板杠起来了。“你这个人真是的,人家是客人啊……”

  谭真明笑了,这两人直肠直肚的,互骂起来只觉得俏皮有趣。

  老板娘热诚地给谭真明说:“你别管他,他老不死的一天到晚骂人,但我跟你保证,他教书法很厉害的,你可以放心跟他学。”

  “我警告你我很凶的,写不好我会揍人的。”老板又在一旁恐吓他了。

  谭真明呵呵笑,他不怕挨骂,他要学毛笔字。他要使用莫燕甄的砚台,莫燕甄的笔,莫燕甄留下的宣纸。他要借着这些,排解思念她的孤寂。

  好几个夜,他就这么在“光明”的注目下写毛笔字。

  他上瘾般地爱上写毛笔,桌上摊着满满的宣纸,睡觉时,闻着墨香入眠。原来除了花香,墨香也这么迷人。

  有时,谭真明将那件被莫燕甄画上兰花的衬衫拿来欣赏……

  有时,他甚至穿着那件衬衫睡觉,黑暗里,彷佛看见莫燕甄回来。像那一天晚上,淘气地在他身上描绘兰花……

  他被思念咬着,咬了将近两个月,终于写出稍微象样的毛笔字。他用莫燕甄的花虫鸟信纸,写了一封信。拍照,登在庚明苑网站,莫燕甄负责的那块字段。自从她离开,他就找别人写,很久没有更新文章。

  现在,他自己更新,以照片的形式发表。

  这天深夜,莫燕甄窝在爸妈租的房子里,地方狭小,只有一厅一房。她这阵子都睡客厅,白天则是到内湖花市工作,时间很长,但是过得很充实。

  今晚,她打开李宝仪送的计算机,咬着拇指,又一次忍不住逛到庚明苑网站,习惯性地浏览关于他公司的各种事,特别注意她原先负责的字段,里边的文章迟迟没更新,谭真明一直没找新的人负责。

  今晚,她发现有新文章。

  她看完跳起来,深呼吸,平静一会,又揉揉脸颊确定不是梦,才又趴回地板重看一遍,再看一遍,又再一遍。

  真的,她没看错。

  她泪汪汪,一直傻笑。

  文章标题:寻兰记。

  署名:庚明苑主人,谭真明。

  内文是张用她的花虫鸟信纸写着毛笔字的照片。

  庚明苑主人遗失一株挚爱的兰花。此兰会耕砚,写一手好字,懂刺青,然性情乖张,但很有才情。遗失此兰,庚明苑主人心急如焚,茶饭不思,恍惚终日,无心工作。盼仁人君子,若有拾获或知此兰下落者,请来电告知,必赠厚礼,附上此兰照片。

  下方照片,并没有兰花,只有一个女孩。

  她有张圆脸,明眸皓齿,模样单纯,穿国中制服,在某间厨房的餐桌前,正在包饭团,对着拍照的人灿笑,右手握着饭团,作势要K人。

  这文章才刚注销,下方就有网友们热烈的留言。他们揣测照片里的女孩身分,女网友们惊叹着好浪漫,男网友们或嘲讽或揶揄,说这女孩看起来未成年,要庚明苑主人小心点。他们全好奇这女孩下落……不知道这女孩早已不是照片里的十五岁。

  谭真明果然聪明,知道她苦心经营网站,离开后,一定还是会固定上网来看。

  这张生活照,是国中时高青梅用借来的拍立得拍的。当时,莫燕甄在家里厨房正在做饭团,准备傍晚跟同学们去打球要吃的。因为高青梅一直闹她,又拿相机拍她,她才作势要K高青梅。

  莫燕甄早就忘了相片到哪去了,哪想得到高青梅一直保存着。更没想到的是,高青梅提供照片让谭真明刊登这篇“寻兰记”,还这么露骨的表白。难道……他们没在一起?莫燕甄热血沸腾,忍不住了,立刻以“光明”当匿称,申请一组新账号,用悄悄话模式在下方留言给网站主人。

  我知道这兰花的下落……光明。

  留完,很忐忑,她紧张地想着谭真明会有什么回应?想不到,网站主人立刻打出响应。

  我要见妳。

  莫燕甄惊讶,看看时间,清晨一点?她又留一则悄悄话讯息。

  还没睡?

  我要见妳,立刻。

  他似急着见她,莫燕甄太高兴了,打字的手微颤,这像作梦,这时才发觉是真的非常思念他。她又打出一行字,像个傻女孩对心仪的男子要宠爱。

  你写“知道此兰下落必赠厚礼”,是什么礼?

  要什么礼物?我所有的都可以给妳。

  这样慷慨?她怕误会再确认一次

  你确定你知道我是谁?

  是我在找的人,还有谁会用“光明”这昵称?别打字了见面谈,让我请妳吃宵夜。

  约在哪?

  为了省略接送的时间,他打出地址,彼此同时出发。

  鲟一百元生猛海鲜店?

  莫燕甄呆立在市民大道旁的海鲜店,店内座无虚席,红男绿女大声喧哗,划拳拚酒,酒促小姐衣着清凉大露美腿,穿梭其间,伙计们高唱菜名,因为吵杂的关系,客人们都拔尖着嗓子说话,走道狭窄,客人太多,彼此推推挤挤。此地活色生香,俗艳吵闹。

  莫燕甄惊诧着,她盛装打扮,化淡妆,特地穿花色洋装,挖出久不开工的高跟鞋,还拎出过去常提的名牌漆皮包,结果是约在一百元的生猛海鲜店?

  “喂……”

  有人撞一下莫燕甄手肘,她回头,看见谭真明。

  他微笑,黑眸满是笑意,看见她的喜悦全写在眉眼间。他清瘦一些,但精神奕奕,白衬衫,蓝牛仔裤,袖子卷高至肘,很英伟地站在她面前。

  他笑着打量莫燕甄。“欸,特地打扮过了?真漂亮。”

  她尴尬地清清喉咙。“我不知道约在生猛海鲜店,不然我应该穿辣妹装。”

  他哈哈笑,真怀念跟她抬杠的时光。

  “进去再说。”他牵起了她的手,走进店里。

  他的手大而厚实,牢牢握住她的手,瞬间,莫燕甄脸红,这超不浪漫的海产店变得很粉红。

  他们被店员带到墙边位置坐下,前一桌客人吃的东西还来不及清理,满桌狼藉。

  “来,要吃什么尽量点。”他拿菜单给她,然后就托着脸,炙热地看着她。

  她被瞧到很心慌,只好胡说八道起来。“这就是帮你找到兰花的见面礼?一百元生猛海鲜就想打发我吗?”

  “我没见妳穿过这么女性化的洋装,是特地穿给我看的吗?”

  可恶,莫燕甄很窘,菜单的字看得懂却读不进脑子里。

  明明是他急着找她,还在网站露骨表白,可是临到头来自己却比他还紧张?他倒是从容不迫,还随便约了生猛海鲜店,害她的盛装打扮变可笑,暴露了她对他的重视,像是比他更在乎这次见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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