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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言茵来报到 言茵

  在红豆的故事成书前,有好长一阵子,总觉得自己再也不会写书,再也不懂怎么说故事了,写了杀,杀了写,怎么也找不着自己想要的味道。

  写书是要有兴趣的,编故事是要快乐的,否则就像是无意中落进了一座迷城里,东钻西跑地找不到出路,一再撞壁,未了只能坐在原地,仰天兴叹,徒负奈何。

  喜欢红豆,喜欢她的没心机,喜欢齐郝任,喜欢他的有个性,而事实是如果连作者都不喜欢自己笔下的人物了,那么读者又如何买你的帐、看你的书?

  但也常会遇到的一种情况是,明明你自觉笔下的人物已经够讨喜的了,却还是因为人物的某些特质被读者们放大来看,未了硬是要来质问你,为什么要创造出一个这么任性,或这么不懂事,或这么愚蠢的人来,让人啼笑皆非。

  要知道就像人有百百种一样,小说里的人物也是,他们也会有缺点,也会有犯糊涂的时候,而就是因着这样的百万种性格搭上机缘巧合,像在一锅菜里搁进了酸甜苦辣,整个故事看来才会够丰富,也才会让人意犹未尽。

  暑假里去了北京,在那里住了一阵子,其中印象最深的自是十三陵,还买了一本‘漫谈十三陵’回来细细研读,没办法,打小就对于死人比活人有兴趣,偏好那有点稀奇古怪的东西,也或许就是因为这样才会偏爱写古装故事吧!

  十三陵里唯一被开凿出地宫的只有定陵,那里是明神宗及他两位后妃的棺木居所。

  去玩的那天是七月份的溽暑天,外头热得叫人飙汗,但只要当你走下那一层层的大理石阶,一直到地下四、五层时,不盖人,会有冷空气不断地、一缕缕地往上漫钻出,冷得你手脚变硬,刚开始时还以为是冷气开得太大,后来才知道并没有,那纯粹是来自于地底的潮冷阴凉,而那些在地宫里负责看管文物的服务人员都得穿上羽绒衣,里头有多冷?自此不难想见。

  在定陵里看到了殉葬品,看到了残破的棺木遗迹,看到了原先安放位置的假想图,可惜的是没看见皇帝及皇后的尸骸,只在后来的文物储放室里看见了开棺时拍下的明神宗尸骨相片,上头还有残破的黄袍及靴子,虽然只是照片,但也算是够震撼兼值回票价了,试想,一个距离我们几百年前的古人,且还贵为皇帝,你居然能有‘福气’看到他的死人相片,这这这……这还不够让人涕泗纵横,感动万分吗?

  但换个角度想,如果我是明神宗,在知道自己死后百年还不得清净,还要被人拿着放大镜细细检视我身上的骨头,我想我也会痛哭,且下辈子打死也不再当皇帝了。

  盗狂的故事写完了,接下来该换谁的故事?

  且容我卖个关子,而您,就请拭目以待了吧!

  第一章

  爷爷出门好些日子了,音讯全无,这让带着两个弟弟,守着客栈的阮红豆不得不发愁。

  她既得愁爷爷的身体,又得愁债主上门来讨债,更愁的是,米缸已经见了底。

  直到这一日黄昏,客栈外头来了一个高头大马的陌生男子,那家伙是谁呀?阮红豆脑海里浮起爷爷临走前要她特别小心的叮嘱,所以她没敢轻举妄动,直到连两个弟弟都发现了那名陌生男子的存在。

  “咦?那人干嘛站在咱们客栈外头?”

  “会不会是想来投宿的?”

  “如果是,早该上前敲门了,但他看来不像是个瞎子,所以不太可能。”

  “阮·绿·豆!”阮红豆气嘟嘟的给了说出这话的二弟一记爆栗。“你的意思是,除非那人是个瞎子,才会上咱们店里投宿吗?”

  难道不是吗?!但为了不想再挨上一记,阮绿豆吐舌、缩肩,硬是将这话给强行吞下。

  “难道他是雷老虎的手下,想上门来逼债的?”红豆小弟阮黄豆担心的猜着。

  “还是邢掌柜派来想收购咱们这块地皮的呢?”阮绿豆也索性跟着猜。

  阮红豆正气凛然的拍拍小胸膛,“管他是谁派来的,总之,谁都别想让咱们这祖传四代的‘富贵客栈’易主或是关门!管他想来硬的或是软的……咦?那男人手上好像有块东西耶!好像是——”

  原是趴在窗枱交头接耳的三条人影同时有了动作——一窝蜂的抢着冲出屋外。

  “那是爷爷的青虎琉璃珠!”

  就在三条人影边叫边冲出的同一时间,站在客栈外头观望的男人竟像是要走了!

  怕他真的离去,红豆指挥两个弟弟一左、一右扑抱住男人的大腿;至于她自己则是双臂平举,站在男人面前,硬生生的拦下对方。

  “你怎么能走开?”红豆抬高下巴,义愤填膺的指责着对方。

  男人先低头淡瞟了一眼挂在自己腿上那两个“包袱”后,才将视线转回给红豆。“我为什么不能走?”

  “你拿着我家的青虎琉璃珠来,代表已经接受了我爷爷的托付,愿意帮忙打理这间‘富贵客栈’了,既然如此,又怎么能走?”

  “富贵客栈”四宇让男人懒懒的偏首,瞟了一眼该叫“破烂客栈”的老房子。“若是如此,那很简单,珠子还你便是。”边说边动作,男人企图将青虎琉璃珠塞进红豆纤小的手心。

  红豆瞪大眼,不肯接过,甚至还将一双嫩手藏到了背后。“别妄想!这珠子既然已由我爷爷托付给你,就是你的了,如果你真的想还,去找我爷爷谈!”

  红豆的话弄皱了男人一双好看的剑眉,并让齐郝任有种误踏贼船的感觉——没错,他是收下了老人的珠子;没错,他是答应了对方的托付,但那是因为老人垂死,总得让人走得安心,再加上老人当时向他托付的东西,与他眼前所见的压根不符呀!

  老人对他撒了谎,而且还是个漫天大谎!

  齐郝任是在七天前,于闵阳城内巧遇老人的——当时老人已然病入膏盲,眼看着只剩下最后一口气了,他能做的也只是伴着老人走完人生的最后路途,并依照老人心愿,将尸首就地火化,将骨灰送回家罢了。

  他当时的伸出援手并未想要得到回报,可老人却不是这么想的——

  老人说会和他在这种“要命”的关键时刻巧遇上,其中必有机缘巧合,不但夸赞他是个名副其实的“好人”外,又说他的目光清澈坚定、行为举止稳重,绝对是个能让人于临终时托付的大大好人。

  无视于他的推辞,老人自怀中取出琉璃珠子,说是要送给他,谢谢他代送骨灰的恩情,并且“顺道”拜托他,代为打理老人那祖传了四代的客栈。

  乍然受托,齐郝任明显的兴趣缺缺,只听那老人赶紧补充了——

  我那客栈呀!金碧辉煌、美轮美奂。

  瞎扯!齐郝任没好气的蔑瞥了一眼那摇摇欲坠、瓦破屋残的两层楼老屋宇。

  像是看出了他的兴趣不高,老人喘口气后又说了——

  我那客栈呀!游客如织、熙来攘往。

  撒谎!这客栈的地点偏僻得紧,与热闹的城镇隔了好些距离,左边一畦臭荷塘,右边不远处还有个乱葬岗,除了蛙鸣、鬼号,及眼前这三个小东西,哪儿有人影?

  他记得那老人当时又还说了——

  我那客栈呀!人才荟萃、卧虎藏龙。

  人才?!人才在哪里?

  卧虎藏龙?!虎跟龙是躲到哪儿去了?该不会就是指那两个还抱着他大腿不放的小男孩,以及眼前这看似义气凛然,不许他走开,有着一双漂亮得出奇的大眼睛,身高只到他的胸口,同样也是个毛孩子的小家伙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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