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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春节过后的某天,她放学回到家,一进到自己房间竟看到雷昕汉这个俊美的混蛋,不知怎么找到她珍藏多年的熊宝宝造型扑满。

  「你……你在干什么?」她发出没有多少威吓力的质问。

  十五岁就长到一百七十五公分的雷昕汉,面对她的质问,只是酷傲的仰起头,恶劣的摇着熊宝宝扑满。

  两人从小都读同一所学校,按雷霆钧的话来说,兄妹两人在一起,也好有个照应,面对着这个全校女生爱慕的绝世小帅哥,凌熹晴却没有兴奋的感觉,她只觉得自己好倒霉。

  「不要动我的扑满啦!」这混蛋根本是恶魔!

  他懒懒的开口,「妳以为,只要妳钻够了钱,就可以成功的逃出这里吗?」

  他不是故意偷听的,可那天秦管家和她的对话,就是这么刚好的被他听到。

  他很不爽,他没准她离开,她凭什么逃啊

  扑满被他这样摇来摇去,底座塞住小孔的软塞松掉了,里头的钱叮叮咚咚的掉了出来,他还很恶劣的故意到处撒,甚至开了窗户,让钱掉到外头的花园去。

  凌熹晴大惊失色,一下子冲了过去,和他争抢着熊宝宝扑满。

  「还给我……那是我的压岁钱,你快还给我……」

  「妳的?妳在说什么笑话!雷家所有的一切都是我的。」

  「可是那是雷叔叔给我的压岁钱,你混蛋,偷我的东西,我要告诉雷叔叔……」

  「去告啊,有本事妳去告啊!」

  两人竭力争夺着扑满,也不知雷昕汉是不是故意的,蓦地手一松,「锵」的一声,瓷做的扑满掉到地板上,瞬间碎成了一片片。

  她心疼的看着这个自己辛苦存钱买来的扑满,坏得那么彻底,救不回来了。

  她弯下身,试图将碎片捡起,却没留心,让一片锋利的碎片割破了她细嫩的指尖,殷红的鲜血顿时流淌出来。

  她还想继续捡,下一秒,自己白嫩的小手忽地被拦截。

  「妳是傻了吗?手指都流血了,妳还捡这个破东西干什么?」

  雷昕汉没好气的瞪着她,她无名指上渗出的血液,让他的胸口没来由的心疼着。

  「这才不是破东西,这个小熊宝宝扑满是我帮管家伯伯做事,他给我的零用钱,我第一个买来送给自己的礼物。」

  这是从认识他以来,她第一次用愤怒的眼神瞪着他,虽然心底仍旧吓个半死。

  他不屑的撇撇嘴,「无非就是一个破熊,我赔给妳就是。」他拉过她,粗鲁的把她推到床上,看到她的手指仍在流血,越看越碍眼,二话不说的突然一把扯过她的手,将她流血的手指含进自己的口中。

  凌熹晴被他的举动吓到,「你……你是吸血鬼啊!」

  他的唇软软的,受伤的手指被他灵巧的舌尖轻轻吮着,原本的疼痛,彷佛也得到了舒缓,不再那么痛了。

  还有一种怪怪的、她不会说的感觉,从她的手指直接传到她的心脏,她感到自己的心卜通卜通的跳着,小脸瞬间涨红。

  她连忙用力抽出自己的手,伤口已经不流血了,她用力握拳,将那受伤的指头紧紧包住,彷佛这样就能阻止心底那边感受到那股奇异的暖流。

  雷昕汉半蹲在她膝前,直勾勾的望着她泛着红潮的小脸,口中残留着一股淡淡的血腥味,那味道竟有几丝的甜美。

  「妳这个笨丫头,正宗的吸血鬼吸的都是脖子,而不是手指。」他突然笑,俊美的面孔带着青涩少年的阳光气息,是那么耀眼而又夺目。

  她的胸口猛然又一跳,这是……什么奇怪的感觉?

  「我去拿扫把了……」说完,她迅速逃离了房间。拿了扫把后她却背靠在走廊上的墙边,捂着心,思量着方才那奇异的滋味,好一会后,才想起现在不是该想这个的时候,回到房里看到小熊铺满,满心又扬起对他的气愤,卜通卜通,和那奇怪的感觉融合在一起,变成只对他一人才有,最独一无二的悸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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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蓝泽贵族学院,拥有国中部、高中部、大学部,一年的学杂费多得惊人,而雷昕汉和凌熹晴从国中一路升学到现在一个念大学、一个读高中,雷霆钧对孩子的花费从不手软。

  十八岁的凌熹晴出落得亭亭玉立,文静内向的她只想安静不受打扰的读她的书,然而顶着雷氏唱片公司老板养女的身份,根本得不到任何平静。

  主要原因,还不是因为雷家那个喜欢称王称霸的风云才子雷昕汉。

  过了青涩的青春期,雷昕汉益发帅得不可收拾,脾气也火爆得让人难以忍受。

  偏偏这样一个刁蛮霸道的富家少爷,在学校里不但学习成绩好,就连音乐体育剑术柔道也样样精通,风采无人可敌,成了万人迷。多少怀春少女,自然会将钦羡的眼光投注到他的身上,幻想这样一个英俊有才华的男孩可以做自己的男友。

  然而雷昕汉眼高于顶,对那些献媚讨好的女孩不屑一顾,连被蓝泽男学生推选为校花的大美女展思盈,他也不放在眼中。

  如果他肯对所有的女孩都一视同仁也就算了,可他就是爱对高中部小学妹凌熹晴另眼相待,对熹晴来说,这叫欺负的行为,在那些爱慕他的女生看法里,那叫青睐有加。

  篮球场上,身穿一套背心短裤的雷昕汉汗如雨下,正以一个帅气姿态灌篮,顿时引来球场上一票女生的高声喝采。

  凌熹晴被层层应援团挡在最后面,看着这群女孩子们高声尖叫,她实在觉得无力又无趣。

  六月初夏中午的太阳很毒辣,晒得她头昏眼花。

  可是某个恶魔事先有令,如果他在打球的时候她敢不到现场吶喊助威的话,晚上她就会接受到他最严厉的惩治。她胆子小,当然不敢违抗。所以现在才会迫不得已的顶着大太阳,跟着这些花痴女为她们心目中的白马王子当拉拉队,反正只要动动唇形,那家伙看不出来她有没有喊出声的。

  比赛的结果没有意外,以篮球队队长雷昕汉为首的红队,夺得了胜利。

  一群女孩子叽叽喳喳,陶醉在他刚刚打球时的英姿。

  「熹晴,妳每天和雷学长住在同一屋檐下,说说学长平时有什么爱好,他喜欢什么颜色,爱吃甜品吗?我最拿手的就是巧克力蛋糕耶……」

  那家伙如果喜欢吃甜品,嘴巴就不会那么臭了。

  「对啊熹晴,妳稍微透露一点嘛,能和学长这样的大帅哥住在一起,妳是不是幸福得就快要冒泡了?」

  冒泡?对!气得都快要掀锅了。

  凌熹晴对着天翻了一记大白眼,她们不知道,她最大的梦想就是可以脱离雷昕汉的世界。

  众女不停的在她耳边问长问短,她有一搭没一搭回答着这群花痴女的幼稚问题。

  雷昕汉那家伙脾气臭,性格又坏,居然还有人崇拜他崇拜成这个样子,看来这世界还真是变了。球场另一边,雷昕汉在人群中寻找那抹娇小的影子。

  直到他的视线触及她被一群女孩子围着问东问西,眼中才闪过一抹释然。

  这妮子敢不来给他试试!

  队友丢给他一条大毛巾,他帅气的擦着脸上的汗水,二十岁的他,身高已达一百八十三公分,高壮的身材不论从事什么运动都无往不利。

  面对众多女同学的示好,他一向爱理不理,也不知从何时开始,他目光唯一会追随的身影,只有那个老爱对他露出怯怯表情的小丫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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