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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这……”这下她也没辙了。

  就在这个时候,绑着两条长长辫子的小女生昂首阔步,以一副这条路就是我开的姿态走来,笑咪咪的表情像是刚做了一件惊天动地的大事般。

  但是当她一看见小男生空空的手心时,甜美的笑容顿时消失,活像天下人都欠了她似的手叉腰,三七步一跨,抡起拳头就往小男生后背捶去。

  “沈敬之,我的糖果呢?”

  “薇……薇薇……”他哭呛着比比不怕死的张艳艳。

  “她抢糖果……”小晚娘面孔一沉,气冲冲的走上前一推。

  “你为什么抢我的糖果?”

  “谁说我抢了你的糖果,我是拿了沈敬之一颗糖果。”

  不服气的张艳艳也推了她一下。

  这下不得了,黄老师紧张的站在两人中间。

  “你们不要吵架,快回坐位坐好。”

  可是她的劝架无济于事,常若薇小小的年纪已会“作弊”,故意朝自己的坐位走去然后趁老师松了一口气,没再留心之时折了回去。

  小小的身子动作非常利落,懂得攻击要害,只见她一手抓住张艳艳的头发猛扯,将人整个推倒,自己再坐上的肚子猛捶,黄老师拉都拉不住地跑到隔壁班叫其他老师来帮忙。

  等她打累了一起身,四、五个老师才冲进来,目瞪口呆地看着她像大人样拍拍身上灰尘,一脚踩过哭得不成人形的小女生肚皮。

  “常若薇——”园长的吼声拜她所赐已近乎咆哮,不时在幼稚园的走廊响起。

  当然,那些抢了她糖果的小朋友在事后也被她揍了一顿,不和不还她一颗软糖,从此以后相安无事……呃,应该说没人敢再惹她。

  轰动幼稚园暴力事件终于落幕,在三年的战战兢兢中,饱受家长责备的老师们终于不用每天担心受怕会掉了饭碗,因为小恶习女毕业了。

  所有人都感动地落泪。

  在外人眼中还以为是她们舍不得带了三年的学生要离开,其实只有她们心里最清楚是怎么一回事,感动是因不用再瞧见幼儿暴力的发生,而她们无力阻止。

  @@@

  “沈敬之,你今天为什么没来上朝会,你知道我的书包很重吗?”小学三年级的小男生肩缩了一下,一脸怕怕地接过常若薇自称很重其实很轻的黄色小书包,还把人家送他的奶油面包递给她以缓和她的怒气。

  从幼稚园到小学,两人六年来形影不离,因此他明白了一件事,只要她肚子饿就会生气,而她一生气就想打人,首当其冲倒霉的就是他,即使他也爱吃奶油面包,也要忍痛割爱。

  像是一场孽缘又像是认了命,明明一个住街头一个住巷尾,怎么也扯不上关联的两人,就此结下不解之缘。

  该说是小男生的不幸或是小女生的蛮横,总之比沈敬之高出五公分的常若薇就是吃定他的老实、怕生,待他宛如小跟班似的任意使唤。

  在新生小学里只要见到常若薇就一定会看到小佣人沈敬之,这是全校师生的体认,也是拳头下的教训,一瞧见两人到来立即闪避,惊惶的神色有如见到湘西赶尸队,冥纸一扬,生人回避。

  当然,她的辉煌暴力事迹也如火如荼的传开,俨如新一代的古惑仔。

  没办法,谁叫她有个警官爸爸当靠山,全台北市的警察叔叔和阿姨们是她的后盾,警察局长是她干爹,某某立法委员是她干妈,因此她能继续的横行霸道下去,仿佛无政府状态地欺压善良同学。

  “喂!我在问你话怎么不回答,你今天为什么迟到?”要不是她赏纠察队长一拳,他就要被罚扫厕所了。

  “我……我去练拳……”他不敢明说自己是某黑帮的新进弟子,正在接受基础训练。

  他也不懂自己为何会被那个看起来像小天使的“公主”挑上,只知走在路上吃冰,莫名其妙被点了点,然后就有两个大人上门向他父亲提出要求。

  至今已两年了,他并未再见到那位看似纯真却有点早熟的未来小主子,和他一同习武练拳的小朋友多数是他这个年纪,感觉很奇怪。

  还有一点更叫人惊讶,只要入门学武的小孩都有“月薪”,比他爸爸工作一个月的薪水还多,有一万块耶!师父也说努力的弟子可以加薪,成为小组的组长再加五千元,因此他非常用功的求上进,希望能多赚一点钱孝顺父母。

  以及,还要孝敬一个人,他最畏惧的大姐头——常若薇。

  “练什么拳,想打败我好当老大吗?”女寨主拳头一挥,盛气凌人的仰着鼻孔喷气。

  他连忙畏缩的摇摇头。

  “不……不是,是用来强身健体,爸爸说我身体太弱了。”

  不管将来的成就如何,他已经先怕了她,以后要改也很难。

  “好吧!允许你去练拳,你要给我变强一点哦!”这样她带出去才威风。

  他一副得到太后施恩的小李子模样,喜出望外地猛点头。

  “嗯!我会变强。”

  “咱们去吃冰吧!今天爸爸有给我零用钱,我分你吃一半。”

  她拿出一张皱皱的五元纸钞炫耀着。

  对九岁的小孩而言,五元起码可以吃上十碗冰,身为不贪污警官的女儿,算是一笔大数目了。

  “我……呃,不用了,我请你好了,你留下来买文具。”

  现在他口袋里有一张百元大钞,怎么也不忍心看她花掉少少的五块钱。

  “沈敬之,你瞧不起我是不是?”难得大方一次却遭拒,她自尊心受损的一瞪。

  “不是啦!不是啦!”他赶紧摇手摆脑地解释着,“因为我爸爸说不能让喜欢的女生付钱,所以……所以……”他拗了个最整脚的借口。

  “你喜欢我?”她表情古怪的看着他。

  “是。”

  他大声一应,不敢不喜欢她。

  常若薇豪爽地往他瘦弱的背一拍。

  “我让你请,我要加很多很多的红豆和牛奶哦!”

  “好。”

  他傻乎乎的笑了。

  岁月如梭,光阴似箭,很快地小男生和小女生长大了一点,进入青涩的少年时期,开始有了暗恋的心情。

  那年两人十四岁,初二。

  @@@

  “沈敬之,你给我站住。”

  已经长到一六五公分的大男生正急着去送便当,忽然两旁的木麻黄树后出现几个三年级学生拦下他,来势汹汹的不怀好意。

  在经过七年的特殊训练洗礼下,犹带稚色的脸孔有抹超乎同龄男孩的谨慎和深沉,他小心的退了一步成防备姿态,不想与他们正面冲突。

  篮球校队的学长他是认识,但是彼此并无交情,顶多在校内擦身而过,他是不允许随意和别人交谈的。

  “你们有什么事,我很忙。”

  要是迟到,有人就要遭殃了。

  “你口气很狂呀!见到学长不用打招呼吗?”来人之一故意找碴。

  “学长好。”

  头一点,沈敬之打算绕道而行。

  可是对方不饶过他,形成一个小圈圈将他围住。

  “听说你拒绝校花的告白是不是?”

  告白?!“谁是校花?”他根本不晓得校花是谁,他只认识一个常若薇。

  “校花古月娥,我妹妹。”

  还想装蒜。

  “她不是给你一封情书。”

  “你是说长得像青蛙的那个小矮人呀?”他有点印象了,那女孩个子小小的,戴着一副滑稽的眼镜。

  “你说我妹妹像青蛙……”他眼睛长到哪去了。

  沈敬之看看具有特殊功能的表,差点大叫的跳起来。

  “我要赶着送便当给薇薇,你们不要挡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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