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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相处多年的同事自是不怕他,可是对于初次见面及作奸犯科的人,只要他一走过,定是鸦雀无声,噤若寒蝉。

  因为他一身狂野的气势叫人很难忽视,连眼神都野得太放,充满野马般地不驯,往前一站,不用多说一句话,老大的气魄便表露无遗。

  「别找我麻烦,我手上的案子多到明年也查不完,休想把我当成二十四小时不打烊的便利商店使用!」

  大力踢开门,仇厉阳就像一头晒足阳光的慵懒美洲豹,目无尊长的拉过一张椅子坐下,抬高修长双腿直接往大队长办公桌一搁。

  他很无礼,更为放肆,目中无人的以眼角斜视上司,鞋尖像是数着拍子似的,不住左右摇摆。

  「把脚放下。」

  脸色难看的大队长低声一喝,为了维持大队长的威严,尽量摆出严肃神情,不让下属有犯上的机会。

  只是,效果明显不大。

  「这样搁着也挺舒服的,你别老照着规矩办事,轻松点,出生入死的苦差事是我们在扛,让你凉凉地在办公室签名盖章吹冷气,咱们就互相体谅,不要增加彼此的负担。」日以继夜的追凶查案,体力再好也会耗尽,他从不认为自己是用了某牌电池的兔子。

  这番埋怨并非无的放矢,从总统大选忙到政党轮替,他要捉的不仅是逞凶好斗的犯人,还有秋后算帐的政客富商,光是搜集证据一项,他便有七天七夜不曾阖上眼的非人纪录,期间吃过的便当不出三个,还是冷掉的,长时间处于饥饿状态。

  但他不能有怨言,谁要他选了警察这行业,立志清除造成社会秩序混乱的毒瘤,自找苦吃怨得了人吗?

  加上肯吃苦的好警察越来越少,同流合污的害群之马却越来越多,导致警界声誉受损,难再招到素质优秀的新血,加入保护人民身家财产安危的行列。

  而他的小队是以「非人的苦」出名的,找不到新人更是非常正常,所以他手下的人通常是一个当三个用,更甚者以一挡五、以一挡十,个个被操得像钢铁人,连排休都时常被迫取消,老婆、女友的离去率是加班时数的十倍。

  「这件案子只有你办得了,上面盯得很紧,最慢一个月内我要看到绩效。」青筋浮动的大队长皮笑肉不笑,将档案文件丢给他的同时,也以手拨下那双不成体统的抖抖脚。

  「大队长,我已经忘了我的床长什么样了,真要累死我才甘心吗?」他现在什么都不求,只期望能好好睡一觉,不受打扰。

  「等你先看完了内容再说。」大队长双手环胸,神情笃定的往椅背一靠。

  「不就是袭警夺枪致死一案,八通分局一名警员殉职两名重伤……」突地,仇厉阳原本散漫的神态倏地一凝,专注的眼逐行凝视着档案上的文字,眉间不曾松驰的皱褶越堆越高,黑眸逐渐转为凝重。

  「什么时候发生的事?」他冷静地问,脸部肌肉却绷得死紧。

  「三天前。」大家都很遗憾。

  「为什么没人通知我」这么大的事件,不可能不走漏风声。

  大队长感慨的一叹。「你也知道警界的陋习,人人都想争得头功,这个大案子,不论是谁侦破,肯定声名大噪。」

  地方分局说是他们辖区的案子,理应由他们接手,这理由十分充足。

  而刑事局侦查队也宣称是重大案件,非由他们出马不可,根本不顾该是适时「支持」地区警察机关的职责,想反客为主、主导办案的企图相当明显。

  「原本这件事被全力封锁,可是不知是谁一时走漏了口风,让某报记者得知,明天的头版就会刊登此消息。」人多嘴杂,造成办案的不便。

  「所以这个案子顿时成了烫手山芋,没人敢跳出来说有绝对的把握,因此又落在我们侦一队头上?」他不屑的冷哼。

  面对下属的嘲讽,大队长苦笑地叹了一口气。「总之,整个大队都会将这件案子看作最急件,我已经指派另一小队全力追查失踪的小女孩,其余人员全都会配合你的调动,务求在最短时间内揪出不法之徒,我不希望再有人遇害。」

  「就凭我?」未免太瞧得起他了。

  「是的,我只能信任你了,言检察官是个正直的人,一向以打击犯罪为己任,他不该有……这么令人痛心的下场。」感叹的揉了揉鼻子,为痛失正义之师而倍感心酸。

  翻动着血迹斑斑的相片,鲜红的画面几乎可说是令人胆战心惊,每一具尸体皆一击致命,下手极狠,不留活口,看得出是职业杀手所为。

  但令仇厉阳想不透的是,前阵子言检察官才宣布其母因检查出胃癌第三期,暂时不接任何案子,停职一年陪同母亲化疗,怎会突遭毒手呢?

  是他先前的案子惹来的祸端,或是个人恩怨招致杀机?可一个温雅的公务员能和人结下多大的仇恨?

  还有,他的小女儿不在案发现场,但也失踪了,是否还有活着的可能?

  这些将全是他侦查的重点,受人敬重的检察官一夕间惨遭杀害,全家老少跟着难逃一劫,此事的震撼性将令社会不安,人人自危。

  「对了,臭小子,你几时才能找个好女人安定下来,你妈急着想抱孙子。」三天两头的电话唠叨,连他都不得不为姊逼问了。

  浓眉一纠,仇厉阳恶相立现。「长官,别人的家务事少管,盖你的章吧!」

  「什么别人的家务事,我是你亲舅舅!」要不是他是仇家独子,他真想抄把椅子往他头上砸去,真是没大没小,不敬尊长!

  「现在是上班时间,不提个人私事,请记得我有要务在身。」拎起档案,朝背上拍了两下,他又转回身。「还有,我交不到女朋友全是你的错,因为你老丢给我做不完的工作,麻烦你将这些话转告家母,也就是令姊。」

  「什么,我的错?!」大队长失态地指着自己,一脸错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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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花巫花房」坐落在台北市高级地段,占地约一千坪左右,市价绝对超过亿元以上,左望繁荣商场,右侧是有钱人聚集的豪华住宅区,人来人往的商机如鲑鱼回溯产卵,无可计数。

  可是处在喧嚷的环境中,它却是自成一格的僻静,彷佛遗世独立的桃花源,外界的尘嚣带不进一方澄净天地,静谧得让人很安详。

  花房的主人辛仲文是位美得恬静的女子,脸上总是带着浅浅恬笑,眉儿弯弯似新月,水眸点点缀繁星,日晒过的小麦色肌肤泛着光泽,叫人看不出岁月的痕迹。

  她的美不因时间的流转而消褪,在丈夫充满爱的怀抱中,快乐而满足地过着幸福的生活,爱她的丈夫从不让她眉间染上轻愁。

  在丈夫的大力支持下,她全心发挥对花草树木的长才,现在已是知名的园艺家。

  而她最傲人的成果,则是一双个性迥异,但同样美得令人两眼发直的女儿。

  「爱波,烧桶滚油浇死外头的野狗,别让我瞧见滴了一地的口水!」脏死了,最基本的环保概念也没有!

  「大姊,那些是来买花的客人,不是野狗……」这样说人家有些不妥。

  「闭嘴,这里有妳开口的份吗?」真是不知死活,敢跟她顶嘴。

  「可是……」

  「可是什么,灰姑娘」美目轻睐,顿生光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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