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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真麻烦!”没好气的骂了声,他回到她面前背对着她蹲下。“上来,我背你。”

  软软的小手攀上他的肩,温热的身子趴上他的背,他双手向后一抓,将人背了起来。

  “小葛格。”她软软的喊,放开一只手掏着口袋,然后伸到他面前。“给你。”

  “什么东西?”他先将她放下,才伸手接过,是颗软糖,他看过妈妈在忙的时候,就是给她这种糖哄她离开。“我不要,我讨厌吃甜的东西!”打算塞还给她。

  “给小葛格。”她摇头,双手背在身后不接,固执的说。

  烦!傅砚星火大又无奈。再耗下去天都要黑了,球也不用打了。

  干脆拆开包装直接将软糖塞进嘴里。恶~好甜!

  “可以了吧?快点上来,没时间了。”转身再次将她背起。“抓好,我要用跑的。”他命令。

  她立即紧紧的抱住他,接着,风变大了,她感觉自己好像飞起来了。

  啊!原来小葛格跑得好快好快呢!

  “英英最喜欢小葛格了。”

  “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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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好久没有睡得这么沉了。

  傅砚星一睁开眼睛,外头已经大亮,看了眼时间,早上十点二十。

  这么晚了?!

  他猛地翻身坐起,赤裸的身躯移下床,随即一顿,坐在床沿,看着四周。宽敞的空间,多机能的设计,舒适的顶级设备。

  对了,他昨天回家了,这里,是他的卧房。

  懒懒的往后躺下。他回家了,所以,他可以悠哉游哉的慢慢来,就算睡到天荒地老,也不会有人吵他……

  叩叩叩,才刚想着,敲门声就响起来,很小声,不像是要叫醒人,倒像是在试探里面的人醒了没。

  瞥向开始有动静的门把,他快速的重新躺好,拉来被子盖住自己,闭眼假寐,心里已经猜到是谁了。

  “欸?真的还没醒呢。”房门轻巧无声的被推开,一张俏丽的脸蛋探了进来,带着尚留有软软童音的声音喃喃自语着。

  果然是这颗软糖!

  几近无声的脚步慢慢的靠近床边,虽然他闭着眼,可仍能感觉到她在床边停住,并蹲了下来。

  她想干么?

  “睡着的样子像天使,醒来的样子却像恶魔,你还真是完全变态的生物呢。”阮澄英低低的说着,干脆跪坐下来,双手托腮靠在床沿,眼神有些着迷的望着他俊美的脸蛋。

  这颗软糖真不知死活,竟然敢说他变态!

  “明明长得这么好看啊,干么老是龇牙咧嘴,说话老是用吼的,像吃了炸药似的,这样不累吗?”她继续发表看法。

  其实啊,她小的时候就很喜欢他了,虽然他老是很大声的骂她,可是也只有他会陪她,不管他是不是在忙。

  其他人就不一样了,他们都是轻声细语、温温柔柔的把她打发掉,只有真的闲着没事,才会留她下来,把她当芭比娃娃玩。

  四、五岁的小孩子,反应感受都是很直接的,尤其才刚换了个陌生环境,最为敏感,所以打小她就很黏他,老是跟在他屁股后面跑,他也总是很不耐烦的赶她,可是脚步绝对不会快到让她跟不上。

  有时候她跑累了停下来,他发现了就会走回来,一边骂她,一边蹲下来把她背起来,他的同学朋友都嫌她麻烦,但总是会嫌到一半突然就没了声音,然后就没人再嫌她了。以前她不知道为什么,后来就知道了,因为他总是警告的瞪着他们。

  她一直是他的小跟班,就算后来开始上学,一下课也会立刻跑去找他,直到他十八岁、她十岁那年,他交了第一个女朋友……

  唉!那个女生除了有张好看的脸,完全没有可取之处,老是装出柔柔弱弱的样子,出了事就哭哭啼啼把错都推给别人,她啊,曾经有幸被诬赖过一次,就很讨厌那女生了,小小年纪心里就在想,总有一天那女生也会害到他的。

  果然,后来他真的被那女生害惨了。

  当初的事件,她还记得一清二楚,因为那导致他第一次的不告而别。

  她记得,他交了女朋友之后,她就不再常常跟着他,因为她讨厌看见他和那女生在一起,而那女生也不愿意他的注意力被瓜分,当那个女生背着他赶她几次,她开始自动退开,只要那女生出现,她就离开。

  不过她却知道他在哪一天跟那个女生发生第一次关系。

  那天是她十一岁的生日,他之前就答应她那天不约会,下课回来就会陪她,可是他却爽约了,当天晚上,那女生还故意打电话向她炫耀,说是故意把他留下来,就是要向她证明,在他心里,女朋友比小鬼重要多了,简直比她还幼稚!

  虽然当时她才刚满十一岁,对男女性事还是一知半解,但至少已经知道那是什么样的关系。

  挂上电话之后,她躲在棉被里,难过得连生日蛋糕都不想吃,不管是谁来安慰她都没用,而他,直到半夜一点多,她的生日已经过了才回来,心情很好的也不管都多晚了,便直接溜进她房里找她,为他的失约向她道歉,补送她生日礼物。

  她都不理他,那是她第一次排斥他的接近,不过历时不到一个小时,因为他最后没耐性,生气的说如果她再闹别扭不理他,那他以后也都不管她了,所以她赶紧掀开棉被,拉住正想转身离开的他,然后他们又和好了。

  没几天,就发生那件“杀人事件”了。

  那天,那女生不知道为什么请假没有上学,当她在电话里听他这么说,便主动表示放学之后,她要去找他,他答应了,所以一下课,她就冲到高中部,一边写功课,一边等他下课,然后一起去买她的文具用品。

  到文具行的半路,他因为见义勇为,出手救了个被小混混殴打的他校学生,跟小混混打斗之中,他伸腿拐倒持刀的小混混,结果小混混跌倒,被他自己手上的刀子刺中。

  他叫救护车,自己通知警察,后来在警局的时候,得到那小混混伤重不治的消息,没想到那个胆小无用的他校学生竟然因为恐惧害怕,直嚷着他杀人,让他气得差点抓狂,结果他暴怒的样子让那人更害怕,拚命的叫着「不要杀我”。

  警察见状,已经不相信他的说词,对于她的证词也采怀疑态度,她听见他们甚至质问他,那个他校学生身上的伤其实也是他打的对不对。

  幸好傅把拔及时赶到,听了他的说词,便信任了他,要警察查清楚,还立刻动用关系,从美国聘请来一支在业界首屈一指的调查小组,当场以电话联系,下达各种命令进行搜证,警察原本是不打算配合的,还是傅把拔一通电话打到某位高层,才得到协助。

  这期间,她都一直在他身边,双手紧紧的抓住他的手,好几次,他们,包括傅砚星,要先送她回家,她都摇头拒绝,怎样也不肯离开他,后来,她在他身边睡着了,等她醒来,外头太阳已经很大很大,而他们已经在车上,据说“杀人事件”已经解决,证明他是清白的。

  他们一回到大宅,有好多记者不知道从哪里得到消息,已经围堵在大宅外头,用人海战术包围着车子,隔着车窗什么古怪的问题都提,也不在乎有没有人回答,最后被挡在外头。

  本来以为事情结束了,没想到那个女生却在这种时候出来凑热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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