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怎样?味道还可以吧?」在她分别尝过浓汤与牛排后,莫天与开口问。
「有职业水平。」她说的是实话。
汤虽是罐头汤煮出来的,但是浓度、咸度皆适中,加上他又适度的添加了一些新鲜的食材和辛香料,让人完全吃不出那是罐头汤的味道。
不过,真正让她觉得有职业准准的却是他煎的牛排,软硬适中又多汁,加上他调配出来的酱汁,这盘牛排真的可以端出去卖了。
「我也在餐厅里端过盘子,厨房里的师傅教了我不少绝活。」莫天与微笑道。
「你也在餐厅里端过盘子?」她看向四周高档的家具,语气中充满了不信。
「我并不是一开始就住在这种房子里,以前的我很穷。」他老实告诉她。
「我很难想象。」
「妳根本用不着想象,因为妳亲眼看过。」
「不要再说那些你拿不出证据的话出来,因为我根本就不相信你所说的话。我甚至连你的名字都不知道。」夏心宁觉得好荒唐。最荒唐的是,她竟然还坐在他家里与他共进午餐!
「我姓莫,莫天与。」他第一次向她介绍自己。
「很好,现在我更加确定我们根本就不认识,因为我从没听过这个名字。」她说得信誓旦旦。
「那是因为我们我从没有告诉过妳。」
「那是因为我们根本就没见过面。」她坚信。
「不,妳见过。」他又再度露出令她费解的神情。
「什么时候?如果真的有,你就说出正确的时间地点呀。」她放下手中的刀叉,咄咄逼人的盯着他。
「十年前妳仍住在阳明山的时候,我每天都会到妳家去送报纸。」莫天与轻叹一口气,终于公开谜底。
夏心宁难以置信的瞠圆了双眼。
「你是棒球帽?」她脱口叫道。
「妳是这样叫我的吗?」莫天与微微一笑。
夏心宁遏制不住惊愕的紧盯着他看,简直无法将眼前这个充满魅力与自信的男人,和当年那个长得哏竹竿一样又瘦又长,总是戴着一顶棒球帽将脸遮去一半的送生联想在一起。
那个时候,偶尔她早起陪爸妈在庭院里把散步当运动,就会看见他骑摩托车送报纸来。偶尔她在家,也会遇见前来收报费的他。
她想起来了,她的确请他吃过她的生日蛋糕。那天他来收报费的时候,刚好碰到朋友来她家帮她办庆生派对,所以她在拿钱给他的同时,也拿了一块蛋糕请他吃。
这件事对当时的她来说是微不足道的,所以没认真去想,根本就不会记得。
就像他对当时的她来说,也只是一个喜欢戴棒球帽。长得又高又瘦的勤奋送报生而已,并没有太多的记忆。
不过有件事她倒是记得很清楚,那就是大哥嫌弃开了两年的车子想换辆新车时,爸爸曾生气的拿大哥和他比较过,要大哥看看人家想想自己,因为他和大哥同年,却靠自己赚取学费和生活费,一毛钱也没向家里要过。
这一点让她听了之后觉很佩服,所以之后每次看见他时,距离近她就会说声「你好」,距离远她则会对点头微笑。
原来他的名字叫做莫天与,她终于知道了。
「你……」欲言又止,突然不知道该说什么。
好久不见吗?还是你后来怎么没来送报了?抑或者关心他现在在做什么,好像很成功,赚了不少钱。
看看他,再想想自己。莫怪乎,俗话说十年河东转河西,莫笑穷人穿破衣,因为你永远不知道十年后穿破衣的人会不会变成自己。
想当年的他,只是一个穷苦的送报生,而今却家住信义豪宅。
反观她,以前住在仰德大道上的阳明山别墅,现在的她却连个落脚处都没有,因为连租屋的套房都被大火给烧了,果真风水轮流转呀。
「抱歉,我不该随便帮你取外号。」她终于想到自己该说什么了。
「我那时候的确每天都戴着一顶棒球帽。」莫天与不以为忤,微笑回道,很开心她竟然记得他,还替他取了一个这么有趣的名字。
「红色的。」她说。
「黑色的。」他纠正。
「现在我能确定你没说谎了。」第一次,夏心宁对他露出微笑。「你的帽缘永远都压得低低的,让人看不清楚你的长相。如果我那时候看过把帽子摘下来的你,我一定能够认出你。我对记人的长相很有一厺。」
「如果我知道妳有这项专长,我当初一定会把帽子摘下来,让妳记住我帅气的模样。」他开玩。
「你当初根本长得像竹竿,哪来的帅气?」在轻松的氛围里,她忍不住揶揄他。
「那么现在呢?」他微笑的凝望着她问道。
「很帅。」她不吝惜赞美。
「有没有帅到让妳愿意嫁给我的程度?」
「差不多。」她笑出声,把它当玩笑。
「意思是,如果我现在跟妳求婚的话,妳会点头答应?」
「我会考虑。」她已经开始笑不可遏。
「什么事这样好笑?」莫天与疑惑的问道,不懂她究竟在笑什么。
「我从来不知道你是一个这么幽默的人,如果知道,我当年一定不会只跟你说『你好』这句话。」夏心宁笑着对他说。
莫天与蹙起眉头,终于明白她以为他说求婚是在跟她开玩笑。
「我是认真的。」他目不转睛的瞅着她。
夏心宁微笑的回视着他,一脸好奇的表情。
「妳愿意嫁给我吗?夏心宁。我是认真的!」
她的反应是,整个人呆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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送走来学钢琴的学生后,夏心宁一个人呆坐在琴房里,脑袋里一片紊乱。
一整天,她不断地想起莫天与跟她说的那两句话——妳愿意嫁给我吗?我是认真的!
认真的?问题是,她怎么想都像是个玩笑呀。
其一,他们可以说才刚刚认识而已,对对方根本一点都不了解,至少她是如此,而他却突然跟她求婚,这要怎么当真?
其二,即使他真是认真的又如何?他根本不了解她现在处在什么情况之下,还以为她仍是十年前那个无忧无虑的千金小姐。倘若他知道她现在的处境,他还会说他是认真的吗?
其三,他什么都不知道,却说他是认真的,这种认真谁敢相信啊?
即使如此,她始终无法忘记他在说这话时,脸上认真的表情。
第一次有人向她求婚,还是个有钱的型男大帅哥,让她不由得芳心悸动。可是她却不得不想,促使他向她求婚的理由到底是什么?
因为爱?这太可笑了。
因为钱?她一贫如洗。
因为美色?以他的条件,她相信他绝对会有更多更好的选择。
所以答案到底是为了什么呢?她想来想去只想到一个,那就是因为同情。
他说他看见她站在早餐店里工作时很震惊;他还说他觉得她天生该受人宠爱,一生华服,无忧无虑;他更说这种想法一直根深柢固的存在他心里,所以他难以接受她变成现在这样。
因为难以接受,所以只好想办法帮她恢复往日面貌,而以他现在的能力,绝对有办法帮她,所以他才会决定要娶她、要帮她,而这不是同情,又是什么呢?
胸口闷闷的,她讨厌被人同情的感觉,真的很讨厌。
「心宁,妳要走没?我要打烊喽。」老板突然推开琴房的门对她说。
「我要走了。」她急忙回神,起身点头。
背起皮包走下楼,夏心宁这才突然想起自己的窘境,她所有的家当就只剩下身上这些东西,其他全都在昨晚付之一炬了,今晚她要住哪里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