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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没来由一阵心软,他抬起右手,指尖轻碰她的肩,“喂,生气啦?我是说——”

  女孩的馨香发扑而来,凉软的唇覆上他张开的口,灵巧的舌滑溜而进,缠绕了他两秒,却在他未及反应前退出,两只胳膊随即环住他的颈项,小脸侧贴住他的肩窝,安静地依偎着他。

  刹那意外,他任她悬贴着,两臂张开,不知该置放何处,唇瓣余留着她的湿濡和温度。他垂视胸前的青春躯体,微倾的角度使她右颊的黑发往耳后退开,躲藏在腮下的一枚青花胎记随即彰显,如一枚新月,扎进他的眼帘,心脏猛烈缩紧,他赶紧调开视线,太慢了,他必须做几道吞咽动作,才能逼退喉口的酸楚。

  周身的人影来来去去,没有人驻足特别留意他们,他们像城市里四处可见的年轻情侣,随性表达满溢的爱意。

  “大哥,这就是我现在该做的事,不要离开我,你说过的。”

  列车进站,她的耳语微弱得几乎听不见,但是他仍然让那些字样钻入了心,湿了眼角。

  两只停驻在半空中的手终于垂放在女孩的纤腰,女孩更紧地依附他,他一时语塞,抬起头,越过女孩的肩,十步举例处,不知何时追随而来的女人伫立在月台边,担忧地看着他们。,带着指着的神情。

  心底响起了一记警钟,他双掌坚决地推离女孩,低叱:“知不知道自己在说什么?”

  女孩僵立着,与他对视了一阵,像了解了什么,恢复了原有的平静,抚整垂散的发丝,掖了掖裙角,说词依旧强硬:“我知道,你也知道,你只是不敢!”

  她再一次深深注视他,用力咬着下唇,“但是大哥,我不会为难你,我知道有人为难你,我希望你开心,等你不在乎别人说的话了,我会找到你的,别忘记你对我说过的话?请你不要忘记。”

  她的呢个这他允诺,他硬生生别开脸,不肯言语。

  眼眶再次泛红,她杵立不走,许久,他始终不看她,她渐渐明白再多的坚持都市徒然,他显然已下决心。她掩住口,毅然转身离开,走了几步,发现了前方的女人,脚步立刻缓下。女孩的个头和女人差不多,坦然无碍的敌视使女人顿觉不安,擦肩而过的那一瞬,女孩附耳对女人说了些什么,女人变了面色,待一回神?女孩已消失在来来去去的人群里。

  女人错愕万分,神思不属走向他,她盘起双臂强烈质疑道:“我们认识不是一年半载的,老同学的交情了,你不是有什么事瞒着我吧?”

  “……”他闭了闭眼,扭头不打算回答。

  “不是我不相信你,你们刚才……而且,赵熙还敢说那样物理的话,如果你们真是关系单纯,她绝不敢说出那么肯定的话。安曦,到底是怎么回事?”

  “她是你的学生,难道你还不了解她?”他怒目而视,急促的口吻显然失去耐性,“我已经做到承诺了,学生还给你,你不必担心无法向她亲人交待了,我可以走了吗?”

  “安先生,你当我是什么人了?我是关心你,不希望发生谁都不愿意见到的事。你轻描淡写你们之间所有的往来,但你知道她刚刚说了什么?她竟然说——”

  “李明慧!”一声断然喝阻,她吓得倒退。

  “我不想听,不必告诉我。”他坚决地转身,快步踏上冉冉而升的电扶梯。

  女人疾疾追上,不死心地质问:“为什么不想听?你怕什么?安曦,安曦?”

  “……”

  他绷着面庞一语不发,两人一前一后走出捷运站,女人脚程慢,几次赶不上他,焦灼不已,眼看他就要快速穿越绿灯仅剩六秒的斑马线,顾不得失态,她挥臂拨开挡住前路的行人,勾住他的臂肘,大喊:“安曦,你真不够意思!”

  他定住不动,缓缓回过头,女人前额净是湿汗,在这张热暑蒸腾之下,以一个朋友的身份,她做得够多了;况且,如果不是她,他不会遇见赵熙。

  “你到底想怎样?”退回路口,他无可奈可地望着女人。

  “我就是想知道,短短几个月,她如何说出那样的断言?”她紧紧扼住他的手腕,怕一言不和冒犯了他,令他拂袖而去。

  以外地,他没有逃避她的咄咄逼人,相视良久,她纠结的眉头化开了,似笑非笑,眼波里却满含苦涩,他吞了吞干渴的喉头,低声道:“明惠,我岂止认识了她几个月,我十七年前就认识她了,这么说,你满意了吗?”

  她一惊,缩回手,像听到了不可思议的怪谈,更像是被随口搪塞了一个玩笑,但眼前那张从不伪饰的脸,没有一丝敷衍的痕迹,他说的是实话。

  安曦非常清楚,记忆匣子一经开启,就再也无法合上,他选择了她作为诉说的对象,不仅是从学生时代就表现聪慧的她较可能理解,主要的一点,是她参与了他部分的过去。许久不再刻意回首的过去,她一直将之深深锁在衣柜底下,一个生了斑斑红绣的饼盒里。

  “安先生,你不打算告诉我所有的事?”

  他抬头仰望着午后仍然明亮的天空,短暂笑了一秒。

  告诉她,意味着得细细回首,而回首的路,却如此遥远。

  “那么只要聆听,不要怀疑、”

  回到那条小径,回到那一天,他永志不忘的那一天……

  第2章

  他永远记得,那条蜿蜒曲折、浓荫蔽日的山林小径,直通就读的群华高中体育馆旁坍塌一块的后墙,印满了他古同中三年的凌乱足迹。他必须好好描述这条小径。

  那条野草丛生的小路,一侧傍着森林缓坡、一侧错落几株繁茂的大叶合欢,春夏两季树冠高张,花香扑鼻,阳光仅能从枝叶间洒落,十分幽凉,但算不上宁静诗意,以为白天时,各方古怪的虫鸟交相鸣唱,偶尔蛙类跟着凑兴,震天价响,简直不得耳宁;缓坡上不知名的野花星罗棋布,虽将一片单调的绿意曾艳不少,可也惹得蜂蝶处处飞,除了得小心野蚊不时叮咬,还得防范某些带着敌意的蜜蜂随时送上一针,眼睛随时要睁亮,别一脚踩中在草丛间瞎窜的青竹丝。

  秋冬耳根清净多了,但繁花尽落,合欢枝极枯叶片片,高挂的荚果随风拍击,发出如潮声浪,显得萧索,总之,他并没那么享受这段路程,他生性缺乏诗意。

  他专挑这条快捷方式翻墙进校园有三个原因,其一,这条路七弯八拐到他家可节省不少时间,对于常睡过头的他是很有必要的;其二,在校门都被教官当众拦下纠正仪容和走路姿态,令他很不爽;其三,这所学校是私立中学,学生家境多半优渥,家长不是大老板、乡镇长、民代,就是校内董事、高级行政人员,或是观光民俗老板,最差的家里有几亩田种些时令观光水果也比他家强,早晨朝会前,校门口两旁参天的刺桐树底下,停满了各式各样的高级轿车或校车,如果他大刺刺牵一辆破脚踏车走在那群天之娇子当中,说有多显眼,若正巧被一日之计在意找碴的教官逮着数落立威,他的不爽就会漂到最高点。

  所以,高中三年,他从正门进出校园的次数屈指可数。

  高三开学那一天,他如常牵着那辆脚踏车穿越那条专属小径。

  前晚下过一场雨,他的裤管沾拂了水珠和泥渍,他毫不在一怠,一晃眼就到了尽头的废土坡。校园围墙有一个破塌口开在坡底,他抬高脚踏车率性地把它抛置在塌口右侧草堆里,那是他的私人临时停车位,他不担心有人会对这辆破车有兴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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