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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序曲

  大清皇朝底,民间霸主起。

  天下船运一统漕行,

  大观戏班艺盖四方,

  江南织造重现锦绣,

  如意酒坊醺染群眸。

  各界翘楚,一展雄风,掳获佳人芳心。

  商事卓绝,绽放风华,享尽繁荣胜景。

  百年基业,盛极一时,尽入红妆掌中。

  峰回路转,去弊振兴,风云再起即荣。

  故事之前……

  康熙八年,鳌拜被擒下狱隔日,皇宫一阵鸡飞狗跳。

  “小四受那么重的伤,居然还会让他跑掉,留你们这些奴才何用?”

  少年皇帝完全没有扳倒佞臣的喜悦,只担心他那身分敏感、年轻天真的弟弟——爱新觉罗.福荣。

  福荣是顺治和董鄂妃的儿子,以顺治对董鄂妃的宠爱,如无意外,今天坐在这个皇位上的应该是他才对。

  但董鄂妃的出身断了福荣的乘龙路。不管顺治如何为爱妃掩饰,她曾为一代名妓董小宛的秘密依然是皇亲贵戚茶余饭后最热爱的闲聊话题之一。

  福荣出生不到百日,遇上的阴谋暗杀却多过百桩,不得已,顺治安排福荣诈死,将他送出宫去,交由心腹大臣抚养。

  可不到两年,董鄂妃就因思子成疾而病倒,顺治只得将福荣再接回来,抚慰爱妃忧伤的心灵。

  但董鄂妃高兴了,顺治却开始头痛,因为针对董鄂妃与福荣的阴谋又在蠢蠢欲动。

  顺治重情重义,却不够强势果断,在权谋如滔天洪水的深宫内院中,他应付得辛苦。

  年幼的玄烨却主动伸手接下了保护弟弟的责任,让福荣成为他的伴读,时刻护于身侧。

  这令顺治很讶异。才七岁的玄烨,有能力周旋妥当这内宫中错综复杂的势力关系吗?

  偏偏玄烨做到了。那种干练、才华、千万人中他独放光彩的气势,顺治只在一个人身上看过——多尔衮。

  便在此时,顺治有了禅位玄烨的念头,但他还没有将其付诸实行,一碗差点毒死董鄂妃的药汤让他失控了。

  堂堂的一国之君,万万人之上,莫非连要守护一家安宁也是种奢求?那么,这个皇位他不要了,可以吧?

  顺治着人送董鄂妃出宫休养,并发布了她的死讯,追封为端敬皇后,痴疯的举动让所有人都以为他癫狂了。

  只有玄烨知道顺治是在为未来铺路。身为人子,玄烨为阿玛的痛苦而悲伤,同样地,身为人子,玄烨也为董鄂妃和福荣占据阿玛的全部心神而嫉妒。

  但早熟的玄烨没有阻止一切,他看着、等着顺治将戏演完。

  隔年,他将福荣交还给顺治,让他们一家团聚,即便心里很怨。

  然而,不可思议的事发生了,福荣不肯跟顺治走,才五岁的孩子,却清楚明白地表达了自己的意思——他要跟哥哥在一起。

  任凭顺治怎么劝,玄烨哄他、骂他、赶他,他顶着一张天真的笑颜,像个不懂事的痴儿,只道:“我要哥哥。”

  玄烨看着弟弟圆亮的眼,心头有一角在崩塌。这个弟弟,他只当成一份责任,为什么福荣却能毫无保留地眷恋着他?

  福荣最终得偿所愿地留在了玄烨身边,因为没人舍得看这玉娃娃般的孩子掉泪。

  八年来,两个孩子互相扶持地长成了少年,几回,玄烨险些被鳌拜逼入死局,多亏福荣撑着,他才能按下脾气,装疯卖傻,等到拥有足够的实力,将鳌拜一举擒下。

  但鳌拜“满洲第一勇士”的名头毕竟不是天上掉下来,为了拿下他,死了十来人,连玄烨都差点毙命在他的掌下,是福荣用身体替玄烨挡了那一劫,也是福荣拚死缠住鳌拜,才给了众人建此大功的机会。

  福荣为何要如此拚命?只要一想到他躺在血泊中,气息奄奄的样子,玄烨就有一股想要毁灭什么的冲动。

  “给朕找,翻遍天下也要把小四找回来!”爱新觉罗.玄烨,年轻的康熙皇帝真正插手政务的第一道指令,就是——找到他的四弟,福荣。

  第一章

  “云初、云锦,快来看,娘给你们买了什么?”

  尽管年近半百,娇俏难再,但江南水土养出了水夫人一身清灵秀丽,却是随着岁月沉淀,愈显风韵了。

  此刻,她像只欢乐的小雀鸟,捧着精致的檀木盒,四下寻找她那年过三旬、费尽千辛万苦才产下的一双子女。

  厨房里的水云初狠狠打了个哆嗦。

  “不会吧?娘又买东西了?”顾不得灶上正蒸着包子,她拎起裙角往外跑。“娘,你这次花了多少钱?”

  终于有人出声了,水夫人快乐地跑过去,献宝般掀开木盒。“你瞧,漂亮吧!”

  一对龙凤玉镯,沉碧盈盈,青翠似远峰,日阳照射下仿佛还笼着一层烟雾。

  这肯定是最上等的蓝田玉,也只有水夫人如此精准的眼光才能买到这样的高级货。

  问题是,水云初的声音颤抖得不成句。“娘,这……银子……它们……”

  水夫人拉起女儿的手,一只凤镯便套上她的腕。“放心,娘买东西会吃亏吗?我可是杀杀杀杀,把价码从一千二百两砍到八百两,杀到那老板都快哭了呢!现在……”心满意足地看着女儿的雪白皓腕衬着翠碧玉镯,岂止“美丽”二字可以形容?“你带着这镯子嫁进李府,包管有面子。”

  水云初的神经早在听到“八百两”时断掉了。

  水家曾是江宁首富,但那已是过去,自朝廷发布民间织机不得逾百张后,水家的基业就如江河日下,一去不回头。

  如今是还不到掀不开锅的地步,但就是把家里仅剩的田地、房产全卖了,也凑不到八百两银子啊!

  是谁给她娘这么大笔钱买玉镯的?她要把那混帐揪出来,剁成肉馅做包子!

  “娘,你……钱付清了吗?”

  “没啊!”水夫人瞪着圆滚滚的大眼摇头,岂止娇憨,根本就可爱到令人发指。“谁会没事带那么多钱去逛街,所以我让店家明天上府收款。对了,云锦呢?这只龙镯是要给他送到蒋家做聘礼的。”

  还嫁妆、聘礼,水夫人根本不知道,水家没落后,水云初和水云锦幼年订的娃娃亲就等同于半废除了——对方不来退亲,也坚持不完婚。

  “云锦上织造坊去了,娘把镯子给我,我替你送去。”她随口胡诌,先把镯子骗过来,拿去退了要紧,否则明天人家上门收不到钱,就有好戏看了。

  “在织造坊啊!那我去找他。”水夫人迫不及待想看儿子惊喜的面容。

  水云初拉住她。“娘,你一出去就是半天,爹都找你十几回了,你再出门,恐怕爹要闹脾气了!”

  闻言,水夫人脸上浮起两朵娇红。“那……你去送镯子吧!我回房瞧瞧你爹。”她那回身的羞怯怎么看都不像是去见结褵三十年的丈夫,倒似极十来岁、情窦初开的小女孩。

  水云初叹口气,摸摸手里的木盒。“娘啊!你到底是精明还是糊涂?”能买到如此好货,却没有一点金钱概念。“果然人无完人——除了我。”她不忘小小自豪一下。

  她去唤了看守后门的老伯,请他盯着厨房的火,包子蒸好,直接送到织造坊给工人们吃,然后回房换了一身金缕衣,璨璨艳光下,牡丹富贵开,走动间点点金芒闪烁,乃是上等丝缕辅以金线银丝织成,无比华丽。

  金缕衣上身,万般颓丧尽去,她高高昂起清秀的小脸蛋,像个正要领军出征的将军,哪里还有半分落魄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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