他果然了解我的小动作。“你,还是处男吗?”
看得出来,他明显被我的突发语吓得手足无措,滑动的喉结上下起伏、猛咽口水,好像我不该问他这个问题。
“是不是处男你最清楚,我尊重你的意愿。”心跳加速,他是渴望她的,不管是心灵或是身体。
“你没碰过别的女人?”这个年纪的男孩最容易冲动。
衣仲文露出苦笑地揽紧她的腰。“我可不想冒着失去你的风险,对于感情你是严以律人,宽以待己。”
换言之他只要有一丝出轨的迹象,她决计会翻脸不念旧情,不带半点温情的全面封杀,绝不让他有回头的机会。
投怀送抱的女人不是没有,宽衣解带、主动求欢的更不在少数,早在他初中二年级时就有学姐引诱过他,还有年方二十五岁的音乐老师。
诱惑和意志的拉锯真的很艰辛,有好几回差点把持不住想豁出去地一宣积欲。
幸好终究最后都能及时悬崖勒马战胜欲望,一想到她会拂袖而去的情景他就害怕,冷颤一打地收起不该放纵的兽性,他不拿短暂的欢愉赌一生幸福,她有FBI干员的精明能明察秋毫。
他敢肯定当年她故意不考高中跑去日本的原因,是因为有个女生突然冲上前吻他,而他没立即闪开被亲个正着,所以她要惩罚他,足足十个月不和他说话,还寄了好几张她和不同国家的男孩亲密相片给他。
那一年他情绪低落到想自杀,郁郁寡欢地不曾对谁展露过笑颜,直到爸妈看不下去大骂于阿姨不会教女儿,四个大人联手将她逼回来此事才告终结。
一次的教训够他受了,此后他是避女人而远之,除了她和左慧文他不接近名为女人的生物,甚至矫枉过正的不许她们靠近。
“那这根头发打哪来的?我的头发没这么短。”我拎起一根细细的红发质问。
他的表情先是错愕,然后是啼笑皆非。“你忘了阿川很迷樱木花道,他是我队上的主力。”
不是篮球是剑道,剑道队的主攻击手,刚拿下大学杯的亚军奖牌。
“阿川?”我想了一下,似乎有点印象。
“有一回你来看比赛,他叫嚣要追你,结果被我一掌击中小腹倒地的那个。”他提醒着。
是红发小子。“你好暴力哦!那是我第一次看你对人用武耶!”
好兴奋呐!热血激荡的一刻,可惜不到三秒钟就结束了,害我看得不过瘾。
“晴,你在怀疑我吗?”他声音放得很柔,柔得叫人听不出火药味。
但我发觉了,“呃,我……我哪有,我是哲学系的学生嘛!”胡思乱想是我们的小天性。毛要顺着抚,他也有小脾气的。
他生气的次数少之又少,五根手指头伸出来数还有剩,但是他不会对我发脾气,而是以自虐的方式一个人生闷气,让我心惊胆跳。
像三年前我错怪他和秦诗诗出游,他表面镇定地解释,还去我家煮了一顿晚餐,一回到家却有若被恶鬼附身似的猛然以拳击墙。
他卧室里挂着一幅我画的大树乘凉图,画框后有个十公分见方的凹洞,那就是他的杰作。
他爸妈吓坏了,我爸妈笑翻了,两家的家长都没人骂我,只想着要如何补墙,而我则是想笑不敢笑的憋着,为他擦去指关节的斑斑血渍抹上各色的药水,有红有蓝也有紫,好不漂亮。
他在我面前是顺从的,但在我背后却是乖张不驯,他和我一样都有一道黑色气流在体内。
只不过他会顺势发出去,而我是顺手收集。
“晴,我不喜欢你怀疑我,我不是见异思迁的人。”他的心会受伤。
喔!他在撒娇。“吃醋有益身心健康嘛!你干嘛小气的不让人家吃一口。”
先声夺人是制伏他的第一招。
“我……”
“先警告你喔!你从头到脚都是我的,要是让我瞧见你身上有一点伤,我会不理你。”我很任性,这点又像了我妈。
“晴,我……”衣仲文沮丧地搔搔后脑勺,一副拿她没辙的无奈相。
我将食指往他唇上一放不准他开口。“你会不会很想要?”
“想要什么?”他的心思全放在那根食指上,考虑要不要含入口中轻吮。
“性。”我直截了当的点明。
“嗄?”他闻言竟怔愕的蹬着我,似乎不太高兴。
他一定在想我又把他归类为感官生物。“我的意思是你想不想要我?”
“我和你?”他胸口发烫,气血逆流,不由自主地搂紧她。
我点点头。
“现在?”他问得急切,表情复杂地像是否要将我推倒,好完成男女相爱的最后步骤。
非假日的淡水河边没什么人烟,比人高的芒草是情侣们偷欢的最佳场所,风吹草播是自然现象。
我大笑的拍拍他脸颊,揶揄他的好色。“你很想要对不对?”
“晴,别捉弄我。”吐了一口气,衣仲文明了我并无此意。
至少不是现在。
“好玩嘛!你脸红的样子好可爱,让人百看不厌。”他令我觉得这世上还有希望。
“你喔!总是调戏我。”他低笑地吻吻我的鼻头,作势要用力一咬。
我可是聪明的大地精灵,一溜烟地转身洒了他一身干草叶,摘了一根野草在他眼前挥来挥去像是作法,笑不可遏地享受爱情。
年轻就是本钱,任我们恣意挥霍。
风吹来似带着一丝羡慕,两人的身影交错着,曳长、曳长,再曳长,逐渐随日落逝去。
妾发初覆额,折花门前剧,郎骑竹马来,绕床弄青梅。儿时的情苗重叠着现今的爱恋,相拥而吻的情景看似天长地久。
而考验是否会随之而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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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姐,我肚子好饿,我要吃汉堡。”
谁在哭夭?
低头一视乃五尺不到的黄毛小童,他不在我的管辖之内,请自行觅食去。
天将降大任于斯人也,必先苦其心志,劳其筋骨,饿其体肤,空乏其身,行弗乱其所为,适当的磨练是必经之路,乞食是可耻的行为。
莎士比亚曾说过,如果长年都是假日,游戏岂不与工作同样令人厌烦;但如果少有,便会使我们渴望它,希罕或偶然的事物才会令人欢悦。
所以我决定要放郑问潮自生自灭,他不能者是依赖我,他要学着自食其力。
像我和他一般大时,还得喂饱两张口。
“女儿呀!你是不是该去煮晚餐了,冬笋要切薄些才爽口。”
没听见、我没听见,装聋作哑地继续看我的小说,养育子女是为人父母的责任,有手有脚并非伤残人士,我拒做菲佣玛丽亚。
老爸的日子过得太快活了,四十出头的男人不该游手好闲,离退休的门槛还有一段距离,不勤做运动会提早老化。
不过不包括床上运动,我家的郑问潮已到了偷看锁码频道的年纪。
唉早熟是我家的通病,但他的个性像我妈,火爆又不用大脑,小女生缘奇佳。
“死于问晴你在装什么尸体,你想活活饿死我好做孝女是不是?”
我闪。
哈哈!熟能生巧。
一只拖鞋不够看,累积多年遭偷袭的经验,这一、两年来我闪躲“暗器”的功夫日益高明,半空飞来的不明物十之八九皆与我擦身而过不在我身上留痕迹。
唔!还是有漏网之鱼。
“妈,你打算谋杀可爱的我呀?锅子掷人很痛耶!”我脑袋一定开花了,她手段太卑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