他低头,看着她的动作,不禁微微一笑。
  “笑什么?”她没好气的瞪了他一眼,“本小姐可是第一次帮别人穿衣服,算是便宜你了。”
  “听你这么说,我很高兴。”他们站得很靠近,但是他并没有试图碰触她。
  就算她的内心因为与他的靠近而一阵慌乱,但她还不至于没注意到这点。
  没错,本来就该这样,因为在他的心目中,他喜欢的是Anna而不是她。她很清楚这一点,深吸了口气,振作精神。
  衬衫很合身,虽然他很瘦,但是一穿上合身的正式服装,依然散发一股英气。
  “很好看啊!”她轻拍了下他的胸膛,满意的笑了开来。
  “不好看。”他摇着头。
  “不会。”她坚持,“很好看!”
  “不要。”他还是摇头。
  方幸时不解。“为什么?”
  “粉红色。”他回答。
  “粉红色又如何?”她拉着他踏出试衣问,在门外有落地镜,可以让他看得更仔细,“很适合你。”
  “可是穿粉红色很娘,也像花花公子。”他一个大男人,为什么要穿粉红色的衬衫?“我要买白色!”
  “大家都穿白色,你为什么要跟别人一样?”她的脸上写着不以为然,“粉红色很配你啊!”
  她的目光在镜中与他相接,“只要你自己知道你根本就不娘,更不是个花花公子就好了,不是吗?干么在乎别人的目光?”
  “不要!”他看着她,连眉头都皱起来了。
  “可是真的很好看啊!”她觉得可惜,穿起这件淡粉色衬衫,他整个人都亮了起来,“干么因为反对而反对?”
  霍君实没有答腔,只是专注的看着她。
  他近乎一界求的眼神使方幸时翻了一个白眼,“好!别这样看我,好像我对不起你似的,我招架不住,换别件就是了!”
  听到她的话,他的神情一亮。“换哪一件?”
  眼睛在架上转了一圈,最后她挑了一件,递给他。
  霍君实迟疑的接过。
  “去换啊!”她催促。
  搔了搔头,他为难的问:“你很喜欢很亮的颜色喔?”
  “对啊。”她老实的点头。
  “这件一穿在我身上不会太亮吗?”土耳其蓝,也就是宝蓝色衬衫,包管他走到哪里都是众人的焦点。
  “是有点。”她承认,“但是我觉得很好看。”
  “……那我还是选这一件好了。”霍君实指了指自己身上的衣服叹气。虽然粉红色看起来很娘,但总比穿着宝蓝色衬衫,像棵圣诞树走在路上受人注目的好。
  “你确定吗?”她有些意外。
  “确定。”他用力点头。这个女人的赏美观其实有待加强,不过看在她对他的诚意一百分的份上,他愿意什么都昕她的。
  “那真是太好了!”方幸时露出迷人的笑容,“去把衣服换下来,结帐了!”
  “我自己付钱。”进入试衣间前,霍君实又说了一次。
  “随便!”她不是很在意,但是等他出来,她已经付好了帐。
  他看着她的目光写着无奈。
  方幸时对他眼底的光亮视而不见,对她来说,一日一决定的事,他不用妄想要改变。
  “只要再替你买两双鞋一一双正式的皮鞋,一双平时穿的球鞋,就大功告成了!”就算看着他明显不开心的表情,她的声音依然爽朗,“明天再去拿配好的隐形眼镜,我保证到时你会变得连你妈!”想起他说过他妈妈已经过世了,所以她立刻改口,“连你爸都不认识你。”
  他一点都不怀疑,她是尽了全力想要改造他。
  “我相信。”他柔声的对她说。“只不过,我好像忘了告诉你,我爸妈是同时出车祸过世的。”
  听到他的话,她的笑容马上僵住,“对不起……”
  她还以为他只有妈妈过世,没想到就连父亲也……
  “没关系。”他对她轻摇了下头,要她不要放在心上,“那已经是很久以前的事了,我对他们的记忆早就已经模糊。”
  虽然他这么说,但是她知道当事人才不会如同表面上那么洒脱。
  “你在想什么?”他注意到她眼底的落寞。
  “没有。”她立即露出一个笑容,抬头看他,“就像你说的,那是很久以前的事了。以前的事我们都把它全丢掉,一切向前看。”
  她拍了拍他的肩膀,“一起加油!”
  “好。”看到她的笑容,他也跟着爽朗了起来,或许改变后的他,真的会得到Anna的注意力也说不一定,看着他的笑脸,她忍不住心想。
  只是这样的结果,真是好的吗?方幸时的眼里浮现迟疑,心中没有答案。
  她在他的身上看到自己的影子,总是不被重视,独自生活,她明白这种寂寥的心情,希望他能找到人陪伴,那她自己呢?
  一手拿着包装好的衣服,霍君实牵起她的手过马路。
  她没有拒绝他的绅士,用力握着他的手。
  管他的!她对自己说,反正再过几天她就要离开,至于他与Anna在伦敦要如何发展,她也管不着,一切眼不见为净!
  第3章(1)
  为了毕业考,所以方幸时昨晚一直待在同学家,复习功课直到凌晨,因为太晚了,她没有回家、一直到考完试才返回。
  谁知道一回到家竟然听对门的邻居说,有个东方男子昨天冒雨在外头站了大半夜,因为一直等不到人,最后才死心回去。
  她立刻直觉想到霍君实,几乎才把东西放下,便又跑到他住的地方。
  老实说,第一次来到他家时,还真令她有点意外。
  他不过是个穷留学生,但是不单一个人独居之外,住的空间还比她和姊姊住的公寓还要来得大。
  虽然他住的房子看得出来已经有些年份,但却装满典雅,又加上位置刚好位在地铁站附近,所以她初步估算,住在这里,一个月的租金少说也要两千英镑上下,台币大概十二、三万左右,她实在困惑一个穷留学生怎么可能住得起这种地方。
  不过,最后从霍君实轻描淡写的口气之中,她得到了答案。原来这间公寓的屋主是他外公的好友,因为有了这层关系,所以最后就便宜的租给他做为在英国的住处。
  看来屋主跟他外公私交一定很不错,不然这么好的房子,怎么会愿意便宜租给他,而且他外公一口气还签了三年的合约,连房租都替他包办,所以这里实际的租金连他都不清楚,真不知道这世上怎么会有这种好事。
  “我姊都已经答应你的约会,你千么还要跑去我家?”看他虚弱的躺在床上,方幸时不由得皱起了眉头。
  “不是找她。”咳了一声,他整个人觉得昏沉无力,好像发烧了。
  “不是找她?”拧了条湿毛巾放在他温热的额头上,她疑惑的指着自己。“难不成是来找我?”他点点头。
  “找我做什么?”方幸时好奇的问。
  能帮他的她已经帮了,行头替他打点好,钱也花得精光,再要她帮忙的话,实在超出她的能力所及。
  老实说,她现在的总财产加起来只剩几百块,要不是回台湾的机票家里人已经替她张罗好,否则她连买机票的钱都没有。
  “那个……”霍君实想要起身。
  见状,她连忙把他推躺在床上,“别起来,你要拿什么跟我说就好,你乖乖躺着。”
  “在桌上。”他也没有再推辞,只是指着一旁的核桃木圆桌。
  她好奇的走过去,桌上放着一个醒目得如同蓝宝石般的天鹅绒盒,她拿起来,困惑的目光飘向床上的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