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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楔子

  场面准备哀乐的大企业家于老的灵堂。

  一层楼高的百合与白菊花花碑竖立在入口,两旁来自各界的花环、花篮延伸至数十公尺外。

  于鸿扬生前长袖善舞、交游广阔,和黑道也有些渊缘,告肚式中前来致意的人不乏令人为之侧目的黑衣人。

  在一群黑西装、黑西裤、黑皮鞋的彪形大汉行完礼要踏出灵堂时,一身白色套装的纤纽年轻女子正要入内,也不知是黑白对比太过明显、抑或是女子明明身材单薄得像是能乘云御风而去,浑身却散发着.一股如同女王般的气势,吸引众人目光。

  有人认出她来,忍不住交头接耳的窃窃私语起来。

  「我的天吶,这种场合那狐狸精居然敢来!」

  「狐狸精?」身旁的人有些是状况外,连忙追问。

  「不就在门口的那个。」

  「那年轻美人?不会吧!她看起来也不过二十来岁。」

  「年轻才好啊,只要敢,青春的肉体可是索价不菲呢!妳不知道吗?听说于老就是死在她床上的。」

  「啧,真唔心!钦,妳看妳看,这种场合她居然戴着红色的耳环呢!啧!真不象话!」

  「于老也真胡涂,临老入花丛,晚节不保!」

  「于月呢?还是没回来吗?」躺在灵堂里的可是他父亲吶!

  「他们父子感情本来就不好,而且我怀疑他根本不打算继承于老的遗产。」

  对方压低声音,「不继承?怎么可能,那可是天文数字呢!」

  「那孩子自个本事大得很,也许根本看不上这些钱。」儿子的企业王国比老爸大、比老爸稳是有眼睛的人都知道!

  「钱没人在嫌多的啦……」

  耳语声不断,但对冯御春而言不过是「噪音」,对于这里听了有害的垃圾,她一向不放在心上。

  纤细的手捻上清香三灶,她抬眼看着遗照。「老顽童,你送我的珊瑚耳环好看吗?我挺喜欢的呢,不过,这是第一次戴,以后再也不会戴了吧!」她的心酸涩了起来,因为脑海里蓦地浮现老顽童曾说过的话--

  丫头,妳笑起来很像盛放的牡丹呢!要常笑!

  收拾起忧伤,不在乎不相干人的诧异与不认同,她微微的勾起嘴角,「老顽童,就送你一朵盛放的牡丹吧,不知道你能否收到……

  「至于你生前要我答应你的事,那时我虽然拒绝你了,但现在我想通了,决定不要那么,我答应你,会把这件事列入考虑,当然你知道我的,不会这样白白便宜你,我也有我的条件,你要我爱他,那他想得到这份爱,就得先通过层层考验。

  「先跟你预告一下,我会设下陷阱的『 请君入瓮』 哦?」

  唉,没想到像她这样的人想要段感情还得如此绞尽脑汁,原来女王生活也不全然是呼风唤雨、予取予求的嘛。

  「不多说了,一群人看我的眼神活像要将我生吞活剥似的……老顽童,祝你一路好走。」

  将香置入香炉,冯御春不做逗留的转身就走,出了灵堂没多久,一名高大的黑衣男子正好由加长型的奔驰车走下来。

  首先跨出车外的是裹着高级西裤的长腿和擦得纤尘不染的皮鞋,随即映入她眼帘的是伟岸的身躯以及一张不带丝毫域情的俊脸。

  黑色西服将男子衬得更加高瘦冷酷,整齐利落往后梳的发型更显一不出非凡的气势。冯御春不禁想,如果他那整齐到一丝不苟的发有一些滑落在额上,会让他展现一种危险的野性气息。

  他就像是头被名为「教养」的伽锁给困锁住的黑豹。

  他是于月,这好像是她第一次这么近距离的看他,比起相片,本人更具「危险性〕 ,优雅、俊美、冷傲……如果不是时地不宜,她很想吹个口哨呢遗呵呵,而她一向喜欢凶猛危险的动物。

  啊。她得赶制一个特大的「捕兽笼」了!

  第一章

  于月面无表情的听完父亲的委托律师罗旭旸把遗言做大致的说明,对于那些冗长的明细他示意对方不用再报告了,因为他一点也不想知道老头子的遗产有多少落入自己口袋。

  「……所以除了两个以财团法人名义成立的机构外,于鸿扬先生名下的动产、不动产,以及投资公司的股票等等,有百分之七十是于月先生您的,而冯御春小姐则拥有百分之三十。」

  冯御春?哼,那女人手腕之高,居然连老父的遗产她都有份?「你确定他在立遗嘱的时候,神智是清醒的?」

  帅气的事务所首席律师一笑,「你是今天第二个问这个问题的人,于老生前是那种看起来很神智不清的人吗?」

  于月冷漠的眼对上他的。「上一位是冯御春还是我叔叔?」

  罗旭旸一笑。「你叔叔没资格也没必要看这份遗嘱。」言下之意,就是冯御春了。她是自家妹子罗之优的手帕交,对她他可熟了。「比起你冷淡的反应,她的反应有趣多了。」

  于月不解的静待下文,他也不卖关子,接着又说下去--

  「她听完后先是一抚额,然后喃喃的说:『 真是麻烦的不义之财吶!老顽童,你又给我惹麻烦了,不过这样也好啦,起码保证我未来的日子绝不无聊。』 」

  咳……就他罗旭旸有个外号叫「九尾狐」的敏锐度看来,那个「绝不无聊」的原因,可能就是眼前这一位啊!

  于月霸气的浓眉略皱起,不悦的说:「一个情妇能得到这么多遗产,可以想象她眉开眼笑的样子。」他和父亲关系疏远,母亲也在多年前往生,他向来对于父亲在外的女人不是很在意。

  不过他很看不起这种年纪轻轻却不思上进,贪图安逸,甘心出卖灵肉换取物质享受的女人?

  「情妇?她?」罗旭旸一挑眉。根据他对那女人的了解,她还比较像会去养情夫吧。

  关于家丑,于月无意多谈。「对于我父亲的遗产分配我没意见,我比较在乎的是『 碧海晴天山庄』 是属于谁的?」

  那是楝美丽的别墅,也是他童年和父母亲有过数年美好记忆的地方,后来母亲身体转坏,得长期在美国治疗,每到情况好些她回国暂住,也是待在那里。

  如果说父亲的遗产中有什么他非要不可的,大概就只有那楝别墅了。

  罗旭旸翻看了一下资料。「那楝别墅是在冯御春名下。」

  于月的眉间蹙得死紧,他的眉又浓又黑,五官中最阳刚的部份了,那两道眉一牵动,一议他彷佛春樱的俊美脸蛋也狂霸了起来。「那楝房子不能给她。」

  罗旭旸并没有被吓倒,他手一摊,表示无能为力,「很遗憾的,于老是把房子给她的。」

  「我可以用所有的遗产换那楝别墅。」

  喂喂,这是在分遗产,不是在炒地皮啊!「看来你和冯小姐对那楝别墅都情有独锺呢!一知道那楝别墅,她一改原先意兴阑珊的表情,脱口说:『 总算留下了个象样的纪念给她了!』 」

  象样的纪念?于月的心不舒服了起来。父亲和她还有什么纪不纪念的?难不成那楝别墅还是他们「定情」的地方吗?

  一想到那女人得以在他们一家三口共」口子天伦的地方成天缅怀着她和父亲的不伦恋,一股难以形容的污秽感直叫他想吐。

  他咬着牙说:「那别墅绝不能给她!」

  「OK,我了解了。」罗旭旸飞快的在便条纸上写了什么,然后递给他。

  「这是什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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