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任的舅舅吗?你好,我是小任的幼稚园老师。”周茗茗热情的自我介绍着。“小任是很活泼好动的小孩,是可爱的撒娇鬼。”职业病改不了,见到学生家长就开始报告小朋友的情况,就算已经不是她的学生了,她还是很热情。
游仕晋冷漠地点了点头,算是打过招呼。
但她并没有被他的冷脸吓到,一个劲儿的笑得开心,真的就像小任说的“呆呆老师”,看来傻傻呆呆的。
“回家了,小鬼!”游仕晋口气不耐烦,拎着小孩的衣领往中间的电梯走去。
“呆呆老师Bye?—— Bye?—— 我小舅舅脾气很不好,他是坏人,你不要理他!我放假去找你玩哦!Bye?—— ”就算被拖着走,小家伙还是要造乱一下。
“不要再叫我呆呆老师了,我是叶子老师,叶子!”周茗茗没好气地道,双手叉腰,对着远走的“前”学生纠正。
直到那一大一小的人影消失在电梯门内,她才收回视线,往大楼右手边的电梯走去。
一踏进电梯内,游仕晋就立刻按下十楼的按键,他眉头连成一直线,眼死盯着电梯的数字键,不管身旁的小鬼如何踹他,他连眉毛都不动。
“看我的动感光波—— ”无论小任如何找死的学蜡笔小新,他都充耳不闻。
他只想尽快把小鬼丢给别人!
“叮”一声,电梯门开了,他拖着小任死命的按着门铃,门一开,他便将小鬼连同书包、便当盒、水壶,塞进门内转身下楼。
“他还没吃晚餐,就这样。”动作快得令人咋舌,他转身进入电梯,猛按八楼按键,电梯门阖上时他听见女人的惊叫声—— 他无视。
“快快快快。”他没耐性地催促电梯,回到八楼他立刻掏出钥匙开门,进入他一个月只倒一次垃圾的家——
简单又精辟的形容,就是男人的猪窝,垃圾和换下来未洗的衣物乱丢,整个客厅都是,仔细一闻,还有淡淡的酸味。
只见游仕晋长腿一跨,如入无人之境的踏进自家大门—— 没错,身材高 ,穿起西装气宇轩昂的男人,住在猪舍里。
他连鞋都没脱,立刻冲到自个儿房间,拿起他摆在床头的望远镜—— 没错,就是望远镜,奔到阳台偷窥——
从他房间的阳台往外看,他对面大楼的低一层楼,灯火通明,有个穿着简便运动服的女人在客厅走来走去,正准备做打扫工作。
“正好赶上。”透过望远镜,他看见芳邻趴在地上擦地板,擦得很专心、很努力,好不容易擦干净了,却一转身踢倒水桶,她慌慌张张地回头欲收拾残局,结果却被踩到地上的水渍,滑了一跤跌个四脚朝天。
“啊—— ”听不见那女人的惨叫,但他感同身受,跟着叫出声来。“小心点!笨蛋。”心疼的口吻。
“被观察”的女人起身,无可奈何的继续整理客厅。
游仕晋一边观察的同时,嘴角露出今天的第一个笑容。
“周茗茗……”原来他观察一年的邻居,有个这么可爱的名字。“竟然不认得我,啧!”他懊恼地啐了一声。
游仕晋有个不能说的秘密—— 他偷窥邻居长达一年的时间。
这个女人,跟他初见时一样,天兵得很令人傻眼。
约莫一年前的一个假日,他刚从社区的健身房回来,就看见搬家公司的人陆续把东西往他所住的楼层堆,而一个身高不到一六○的小女人,拿着钥匙企图想开他家大门,嘴里碎碎念的抱怨钥匙坏了。
“为什么打不开?太奇怪了,怎么会这样咧?那天签完约,房东还有带我来确认啊,奇怪……”
她不死心的钻着钥匙孔,小巧的鹅蛋脸十分可爱,清汤挂面的发型很清纯,头发长度只有齐肩,她皱眉噘唇使劲猛钻钥匙孔的模样,看在游仕晋眼中实在很可笑。
“你想进我家门,好歹也该来跟我讨钥匙吧?”他翻了翻白眼,杵在门前低头看那蠢女人。
“啊?你家 ”周茗茗满眼疑惑。“这里不是十五号七楼之三?”
他当场笑到岔气。“搞错栋就算了,小姐,这里是八楼耶!哈哈哈哈。”不客气地嘲笑。
“啊!难怪我门打不开,还以为我被诈骗集团骗了说。”她懊恼的搔头。
接着她回头很抱歉的对搬家公司说她搞错了,被忙碌一整个早上的壮丁们使白眼。
一群人又合力把堵在他家门口的家具,往电梯里头塞。
“你是笨蛋吗?”游仕晋完全不懂何谓绅士风度,也不会为别人留情面,很直接地冲口而出。
“很多人都这样说,我爸爸还说我这么笨,一定嫁不出去……”周茗茗不好意思的搔搔头,没有恼羞成怒的迹象。
她的脾气……好得令游仕晋笑不出来。
他是个逮到别人弱点不管场合都会立刻嘲笑的人,因此,他树立敌人的速度比他结交朋友的速度快。
“我不是小偷哦,真的真的,那个……先生,你不要误会,我不是小偷,真的不是,我只是……搞错了。”她脸红的为自己解释。“我……很迷糊。”
被他消遣嘲弄还笑脸迎人,游仕晋第一次遇到这样的人,不禁挑了挑眉,收敛毒舌,摆了摆手不再理会她,回家。
嘴贱消遣别人,对方一定要反抗才有继续嘲弄的兴趣,没有反应,他就没兴趣了。
但为什么会注意她呢?
是因为当天回到自己的猪窝,洗完澡一身清爽,拿了瓶冰凉的啤酒回到房间—— 从他房间的阳台看出去,正好看见那冒失的小女人,正在他对面大楼低他一层楼的空房内,指挥搬家公司人员摆设家具。
搬家公司的人把洗衣机搬到阳台时,娇小的她差点被卡在洗衣机和墙缝中间,惊惶失措的尖叫着。
他一口啤酒喷了出来,为这奇妙的缘份笑岔了气。
他房间的阳台,对着她的客厅和晒衣阳台,从那天起,他经常“观察”她在屋子里做什么,常常被她的迷糊给逗笑。
有时她在晾衣服,却突然拿了把平底锅到洗衣机前,才猛然想起自己要做什么。
观察久了,了解她的生活作息,发现她都在早上八点以前离家,他便跟着她的作息,在一定的时间出门,制造相遇的机会。
一开始,只是想看她会闹出什么笑话而已。
“冒失的女人……掉了,衣服掉了……”游仕晋就着望远镜,窃笑的看着周茗茗整理完客厅后到阳台收衣服,结果衣服一路从阳台、厨房、客厅,掉了一地。
“原来你叫周茗茗,很好,总算有机会认识你了,笨女人。”他心情愉悦的喃喃自语。
他只能说,她不善于记人,天兵得很彻底,这一年以来,她笑着与他道早、道谢,他也不知从她身后捡过多少她遗落的小东西,零食、悠游卡、发夹什么的,只要他时间掌握得好,在她前脚踏出大楼之前遇到她,都会在她身后捡到东西,但她不记得他!
她不记得他耶,这对游仕晋来说,打击太大了!让他从原本的好奇,到后来希望她能奇迹似的记住自己,记得他是她的邻居,她搬家第一天时搞错楼层,把东西都搬到他家去的事。
每天早晨与她相遇的那短短十五秒,能让他一整天心情好—— 没错,今天上班时心情不好,正是因为他多睡了五分钟,没有遇到她而心情低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