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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 28 页

 

  「好,我会等着……」他声音一梗,沈稳而有力地疼爱着她,与她一起发出喘息。「不要忘了你的承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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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数年后——

  「阿玛,阿玛,我也要玩!」已经三岁的小男孩看两个哥哥在比划刀法,好像很有趣,吵着要加入。

  哈勒玛纵容地摸了摸小儿子的头。「明年阿玛再教你,现在先看哥哥们怎么使刀,然后你要多吃一点,这样身体才会强壮。」他的小脸像极了心爱的女人,自然特别得到自己的疼爱。

  「就可以跟阿玛和哥哥一样吗?」小男孩仰起满脸崇拜的脸蛋。

  「没错。」他又看向一个七岁、一个五岁的男孩,正拿着为他们量身打造的短刀较量着,这两个儿子的五官和身形就完全遗传了自己,好好地训练,将来长大可以为皇上效命。「你们两个都过来!」

  听到阿玛叫唤,两个男孩马上跑到他跟前站好,态度既尊敬又仰慕。

  哈勒玛看着大儿子和二儿子,有着为人父的骄傲。「你们今天表现得不错,明天咱们来骑马。」

  听到骑马,最小的儿子也跟两个哥哥一样兴奋和期待,不过因为他还太小,得让阿玛抱在怀里,才有办法在马背上坐稳了。

  「额娘、额娘——」当娇小的身影走来,小儿子立刻就忘了骑马的事。

  宝龄蹲下身,掏出手绢帮小儿子擦去额上的汗水,笑得好温柔慈爱。「看你流这么多汗,要不要喝水?」

  「额娘,我也流了好多汗。」

  「我也是。」

  上面两个哥哥也凑过来,虽然他们已经长大了,可是还是想让额娘擦汗,或偶尔抱一下。

  「好,每个人都有分。」她柔柔一笑,为了表示公平,也帮他们擦汗。

  哈勒玛见心爱的女人被抢走了,索性将三个儿子拎给照顾他们的嬷嬷,自己独占这份温柔。「我也流了很多汗,你都不关心我了。」

  「我哪有不关心?」宝龄横了夫婿一眼。「你这个阿玛还跟儿子吃醋,这样人家会笑话的。」

  他哼了哼。「我才不在乎别人怎么想,只要你相信我就够了。」

  「我当然相信贝勒爷了。」

  哈勒玛瞧着宝龄充满信赖的眼神,教他想起两人初相识的情形,他心头一阵火热,目光也深黝了,于是把嘴凑到她耳畔,低声说:「咱们回房去。」

  听懂他的暗示,宝龄小脸顿时泛红。

  「不过有件事得先让你知道……早上大夫来过,他说咱们又要再有孩子了,希望这次可以生个女娃儿。」

  哈勒玛瞪凸了眼,震惊到差点咬到自个儿的舌头。

  「你、你又、又有喜了?」他还要再承受一次那种撕心裂肺、心惊胆颤的滋味?

  还以为已经有了三个儿子,至少可以再等个十年,不会这么快再当阿玛……不过,以他想要她的欲望丝毫不减的情况看来,只怕也很难……

  哈勒玛两眼翻白,身躯晃了几下,砰地一声,昏倒在地上。

  「贝勒爷?」宝龄张口结舌地看着躺在地上的男人,还以为之前已经吓晕过三次,也该习惯了。

  她好笑地蹲在一旁,帮他扇着风,等他醒来。

  谁说她的贝勒爷是个可怕的男人,她庆幸自己从来不信,因而才能拥有这份真挚深情的爱。

  【全书完】

  编注:

  *伊尔猛罕跟芮雪的恋爱故事,请看【贝勒爷吉祥】系列之一,采花758《贝勒不好惹》一书。

  *毓谨跟璇雅格格的恋爱故事,请期待【贝勒爷吉祥】系列之三,采花776《夫君请息怒》一书。

  后记

  虽然是个在家工作者,我却不爱下厨,讨厌把厨房弄得油腻腻,所以几乎都是吃外食。不过现在时机不好,想说自己煮来吃应该会省下一笔钱,偏偏就是不擅长拿菜刀,光是每天想着要买什么菜来煮就很头痛。

  前阵子就发现了吃的东西都涨价了,原本把拉亚汉堡当作固定吃早餐的地方,一个礼拜会去个四次,结果它的玉米蛋饼加起司,以前只要再加五元,现在要加十元,再配上一杯三十元的咖啡,一餐要六十五元,看来以后要少吃一点。

  以前也满爱吃鲜天下的牛肉面,原本九十元,现在要一百元,每次想吃就要多考虑一下。又发现常去的一家卖热炒的店,很爱吃他家的凤梨炒饭,我发现虽然价格不变,但分量却明显变少了,就连三商巧福,也觉得不像之前常有特价活动了。

  假日到家乐福,看到里头挤满了人,都是全家总动员去买特价商品,果然哪里的东西便宜,消费者就往哪里跑。我和我妹很爱吃里头卖的吐司,不过现在最便宜的那种,吃起来像在吃面包渣,是因为偷工减料吗?对我这种外食人口又懒得下厨的人的口袋实在很伤。

  好了,抱怨完毕,来谈这一本书,终于写完这个系列第二本,把哈勒玛给出清掉了,其实写他还满轻松的,因为他的角色塑造是比较没有心机城府,总是直来直往的,只是外表吓人,当初设定时第一个就想到范迪索,因为那阵子电影台都在播放他演的电影,对「限制级战警」、「限制级保母」印象最深刻。哈哈,范迪索明明就是外国人,但或许是因为身材体格的关系,东方人会有像哈勒玛那种体型的似平不多,所以很难找到想像的对象。

  再来聊聊女主角,就像上一本的芮雪,有不少读者看完都说她好坚强,我想宝龄也一样。大概是我偏好这样的角色,尽管在力量上居于弱势,可是她们的心却比男主角还要坚强。我想我最下喜欢写的就是那种明明有些车可以自己克服,明明可以逃离噩运,却只会哭哭啼啼的等男主角来救的女士角,我会想先一巴掌给她,要她清醒一点,就算是在古代,我也不爱那种把自己塑造得很悲苦、很软弱,让自己成为最佳悲剧女主角的人,那我会骂她一句「活该」。

  其实我很怕写系列书,因为越到后面的主角就越难写,因为压力也跟着变大,还必须顾虑到前面的情节,后面也要交代清楚,可不能留下一堆未解的谜团给读者,所以脑子要记的事也就多了。

  下一本是毓谨贝勒,这样风流的男士角应该不会很难写,不过在还没下笔之前,一切都还是未知数。从第一本的《贝勒不好惹》几乎以紫禁城为主,到这本的《三爷开恩哪》虽然还是以北京城为背景,却是较为平易近人的市井庙宇,那么下一本《夫君请息怒》要带领大家去哪里呢?在这一本《三爷开恩哪》里头,应该已经透露了些玄机,你猜到了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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