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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 33 页

 

  是的,无论局势如何,他都不会再离开她,起码他现在有了这个能力和权力。

  尾声

  韩陵山的战火已经熄灭,高欢胜利的鼓声传到了京城洛阳,皇宫内一片凄惶。

  由尔朱兆扶持的节闵帝已被高欢废掉,此刻,他面前的平阳王兀修,是经过数名大臣精心挑选后送到他面前的。

  可是他怎么看怎么不顺眼,一个二十五岁的男人怎么这么没骨气,居然跪在他的面前,双目无神,满脸惊恐,这样子能做皇帝吗?

  他问被他派去接元修的散骑侍郎王思政。“他一向如此胆怯吗?”

  与元修关系不错的王思政立刻回答:“不,平阳王只是被将军的神采震住了,他平常不是这样的。”

  高欢闻言,知道他是为维护元修才这么说,不由得对他有几分器重,而他眼下也无法从皇亲中选出更合适的人,只好对元修说:“平阳王请上坐,容臣禀报。”

  因为看到他要自己就座的是皇帝才能坐的龙椅,元修吓得面无血色,哆嗦著起身,怎么都站不稳。

  最后还是王思政和侍卫,半扶半抬地把他弄到那把华丽高大的椅子上。

  见此,高欢双眉轻皱,挺拔的身躯紧绷,直到元修坐稳后,他才面向百官大声宣布。

  “叛逆尔朱兆扰乱朝政,起兵谋反,如今已被诛灭。开元新始,国不可一日无君,经御史查明,平阳王兀修乃出自先帝正宗,兼具才学出众、为人端厚,特立为帝,自今日始改元太昌,望各位贤才共佐我王、重振朝纲。”

  他的话音刚落,早已惶恐不安的众官顿舒一口气,齐跪地长叩,高声向元修称颂。“新皇圣明,重竖朝威!”

  本来胆战心惊、以为是被高欢抓来砍头的元修,没想到竟然是要让他当皇帝,当即心头重负一去,神气了不少。

  加上本是皇族出身,天生有股王气,于是抖擞精神面对百官高声宣布。“小人作乱,扰乱朝政,幸有高统领举旗平乱,朕不劳尺刀,坐为天子,所谓饮水思源,不忘贤良。今朕传旨天下,特封高欢为本朝大丞相兼天柱大将军。”

  大殿内再次响起一片歌功颂德声。

  高欢知道,经过韩陵山大捷,他的地位已经确立。

  自此,他成为控制北魏政权的实际掌权人。

  一轮朝阳冉冉升起,他大步走出宫殿,跨上灰白的骏马,轻夹马腹,吆喝了一声。“走,灰雾,咱们回家啰!”

  回家这念头让他心里充满了喜悦,因为那里有个美丽的女人正在等待著他。而她是他生死相随,荣辱与共的妻子,是他志同道合的同伴,更是他生命中最美丽的奇迹,他将永远爱她!

  【全书完】

  编注:

  欲知拓跋圭与若儿的爱情故事,请看表现爱047、048──【天若有情】之一《魅眼王妃》(上)、(下)。

  欲知葛荣与冬雪的爱情故事,请看表现爱06O──【天若有情】之二《素馨佳人》。

  敬请期待笔甄最新力作!

  英雄难为 华甄

  英雄莫问出身,富贵当问缘由。

  在写这个故事,或者说从构思这个故事起,这句话就一直不停地在我脑海中回旋。我始终认为,这句名言用在高欢身上最是恰当不过。

  古老的年代,血腥冷酷的战争、刀剑飞舞的生活考验著、磨练著每一个人,在风起云涌的乱世中,高欢,这个出身贫寒、胸怀大志的人,像一头被唤醒的猛狮,像一只嗅觉灵敏的猎鹰,抓住一切机会,战胜了一个个强大的对手,完成了他不朽的英雄壮举,从此开创了高氏帝王的霸业,成为与宇文泰并称的“北朝双雄”。

  各位读者如果对高欢以后的故事有兴趣的话,可一定要读华甄的下一本书《烈火娇妻》喔,因为那个故事的男主角正是将与高欢平分北魏,对峙北方的宇文泰(有心的读者也许还记得,他就是出现在《素馨佳人》中的那名葛荣的副将,十九岁的“黑泰”),他们两人岁数相差十岁,却是同时代并驾齐驱的英雄。

  说实话,写高欢的难度大很多,因为他的“背叛”太多,他的智谋太诡异,他的感情太深沉,因此,写他让我很痛苦。可是,他与娄昭君的爱情却让我津津乐道,他奇特的出身和卓越的成就也让我每每读这段历史时,都倍感钦佩,果真是英雄难为!

  历史就是这样有趣,它像一杯不加奶,却加了柠檬的浓咖啡,细细品味,才能品尝出其中的各色味道来。而且,还能在口中留下长久的滋味。

  不过,话虽这么说,我可是从来对咖啡、可可、巧克力之类的东西敬而远之呢,因为我这人,吃不得一丁点儿苦,无论其后的回味多么无穷,我都不要那最初的一丝苦涩。当然,写小说除外。写作中,我是反其道而行之,绝对要先找到苦,其中还要有点涩涩的味道,然后再有甜──回味无穷(老天助我,让我的读者有此感受)。

  言归正传,还是回到《狂情郡主》来。

  这本书与我过去写过的都不同,不同点在于;男女主角的爱情不是在他们“大富大贵”或“功德圆满”时,而是在不得志的窘迫困顿中。而且,是“男弱女强”的布局,有点“财主小姐爱农夫”的感觉。我承认,这样的不同并不是我的所爱,可是历史如此,我不能改变它,只好如实写它。

  这个故事的后三章初草于我在巴哈马度假的时间里,因此,它带有一些海潮味(请别问我什么是“海潮味”,因为我也不懂该如何解释,那就是一种感觉,嗯,潮起潮落,忽咸忽淡之类的),也带著一些沙滩味(这个更难解释,亲爱的,用心感受啰,否则,跳过去就好)。当我在写那些文字时,流畅得如同流沙滑落指缝,没有一丝停顿,可是细细感受时,则时常挌得人难受,回头再想从其中筛出更细的沙粒,却什么都抓不到。

  娄昭君确实是一个奇女子,不过,历史上这样的奇女子还有很多,只不过她们没有嫁一个功名显赫得足以在史册留名的丈夫,因此她们只能默默无闻。

  从她身上,我有很多感慨,择其主要的说,有两点。

  其一,若是生在古代,我会很不幸,非常的不幸,因为我是个像昭君一样“志不在绣坊,而在天下”的女人,而我肯定没有她那种“能在贫贱中识英雄”的异能,因此,我注定不幸。为此我感谢老天,让我出生在现代高度男女平等(甚至有点女子大翻身)的时代,让我真的时常都在“扬眉吐气”。

  其二,人性在古代社会与现代社会其实没有什么两样,娄昭君惊世骇俗的“求婚”之举让我了解,爱情不仅没有国界,也没有古今之分。在真爱的基础上,发乎于情、止乎于礼其实是一种虚伪的人性自我毁灭,除非是阳萎患者或石女(而这样的病,现代科学也可治愈),否则,爱情中的性与情很难清楚撇开,柏拉图式的爱情让我崇敬,但绝对不向人生,因此,我为娄昭君喝彩。

  故事写完了,静待读者的评判。然而,无论Yes或No,我个人的收获颇丰,感情也得到洗礼,赞啦!

  最后华甄要带著万分虔诚之心,向读者们道歉。

  在前一本书《状师对招》中,有一个不可原谅的错误,直到最近收到样书,读完全文后,我才发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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