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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 19 页

 

  「我去请人把房子买……」

  「不要!」她摇摇头。「我爸若发现了,只会更不愉快而已。反正卖就卖了,少一点身外物,也少了许多烦恼。」

  她的口气如此浅淡,汪迎先反而皱起眉来。

  「卖了房子之后,你们要到哪里去?」

  「……」

  她的沉默让他的眉心蹙得更深,汪迎先撑起手臂,直接看着她眼底。「嗯?」

  他每次板起脸,眉心就会有一小道垂直的凹陷,她伸指轻抚那个小小的沟,被他大掌拦截,反握在掌心。

  「我上个星期去一家新公司面试。」

  「妳原来的工作呢?」

  她无奈地一笑。「发生那么多事,我也不太好意思回去了。」

  「如果妳需要工作,我可以替妳安排,伯父伯母不会发现的。」

  她摇摇头。「我已经找到新工作了,下个月一日就要去上工。」

  他总觉得有哪里不太对劲。

  「公司在哪里?」

  「……新竹科学园区。」

  他顿了一顿,突然翻身下床,捞起地上的黑色长裤套上。

  元清绮拉高床单掩着自己,咬了咬下唇。

  「你们一家要搬到新竹去?」

  「……我的新工作比原来的薪水多了一万多块,在台北付了房租才刚刚好而已,在新竹却有余力多租个小摊位,我父母可以继续卖早餐,我也可以暂时离开台北的纷纷扰扰。」长长的睫毛掩去她的心思,垂下的长发勾勒出她优美的颈项,让她看起来分外荏弱。

  「妳打算什么时候才要告诉我,妳打算离开台北?」他沉住气问。

  「我现在不是跟你说了吗?」元清绮紧抓着围住裸躯的床单。

  「妳搬到新竹去,那我们呢?」汪迎先走到床畔,两手搭着她两侧的床头,将她困在怀抱中。

  「……其实这也没有太大的差别,以前你也不是天天都在台北啊!」元清绮楚楚可怜地扬起眸。

  「可是我们起码住在同一个城市,要见面随时都看得到。我现在有一大半的重心放在日本,在台北的时间也都被公事占满了,我一个月能抽出多少时间去新竹找妳?别忘了,我们还不能让令尊令堂看见呢!或许我们应该约个中间地带继续偷偷摸摸来往?」

  元清绮偏眸望向窗外。

  「或许……」她的声音幽幽响起。「或许我们先分开一阵子,冷却一下也好。」

  「什么!」汪迎先突然觉得她彷佛飘在一个自己抓摸不到的地方。

  元清绮的眼转回他身上,轻轻地提醒,「你还有个未婚妻呢。」

  不管谁先来谁后到,在世俗的眼中,那个未婚妻终究比她更名正言顺。

  汪迎先一僵,「当初是出于对生意有利的决定,我才会答应这桩婚事。迟早我会把它解决掉,妳必须给我一点时间。」

  「所以在你完全解决之前,我们……就先这样吧。」

  「怎么样?」他灼灼地盯住她。

  元清绮深呼吸一下,气在胸口噎住,痛得她眼泪都掉下来。

  「你爱我吗?」

  「他妈的我不爱妳爱谁?」他粗鲁地回答。

  「如果你爱我……」她沾泪的长睫有如镶了细钻,美丽得不可思议。「你不会要求我如此委屈自己。」

  她终于明白,为什么摊牌的那一日她没有主动开口告诉父亲,他们之间是两情相悦,不是他的一意孤行。

  因为她做不到。

  她是如此地在意!

  她在意他一开始用那样的手段强夺了她的身体。她在意自己竟然曾那样屈辱地屈服了。

  如果她没爱上他,一切只限于利益交换,她或许还不会那么介意;就是因为他们相爱了,那让一切开始的理由突然之间显得如此不堪。

  若汪迎先没爱上她的话,在他眼中,她是不是就和那些用钱即可招之即来、挥之即去的女人没有任何不同?

  若他们没有相爱的话,他还会在每一次做爱时体贴她的感受吗?抑或只是粗鲁地发泄完便转身而去?

  那让她变成什么?一个妓女而已。

  相爱不是问题的解决,而是问题的开始。

  强烈的屈辱感让她无法站在父母亲眼前,大声地说:「妈,爸,我爱他,他也爱我,一切都是我心甘情愿的。」

  因为,她并不心甘情愿!她被剥夺了心甘情愿的权利!

  她凄楚地看着他,不知道他是否能明白她的心情。

  汪迎先的心,不断往下沉,往下沉。从她的眼神里,他知道他最担心的事终于发生了。

  他终于要失去她了!

  不是因为她父母,不是因为记者或任何原因,是因为他!他的所作所为,让他终于失去了她。

  他闭了闭眼,慢慢坐在一张长椅上。

  两个人各据着房间的一端,体内都还留着对方的温度,却又无法克制地发冷。

  「我不晓得该怎么办……」元清绮空茫地说。这个心结不解,她永远无法自在坦然地面对他。「我们两个人都需要时间。你专心去忙你的事业,还有你的……你的婚约。而我到新的环境,也需要一点时间适应,等我们两个人都稳定下来之后。再来谈我们之间的事,好吗?」

  汪迎先慢慢往后靠进椅背,夜色完全掩去了他的五官。

  长长的静默,让两人的呼吸心跳几乎清晰可闻。

  「我不分手。」

  半晌,汪迎先冷漠的嗓音,在室内一圈圈的回荡开来。

  「妳要搬去新竹或搬去哪里都好,我让妳去:妳暂时下想见面,我也可以不见,不过,我不分手。有一天,我会去找妳。」

  即使凄楚之中,她仍然含着泪温柔地看着他。

  他蓦然狠厉起来,「妳最好不要让我发现妳另外交男朋友了,尤其是那个叫什么黄兆云的家伙,不然就别怪我拆了他的骨头。」

  唉,这人啊!一有不顺就爱胁迫人的性子大概一百年也改不掉了吧!

  「嗯。我答应你。」她温柔的应允。

  他猛然走过来,紧紧搂住她,火热地再爱她一次。

  于是,没有争吵,没有赌气,没有咬牙切齿的怒吼。在心意互许的下一次相聚里,他们决定分离。

  第九章

  于是,他们就这样分手了。

  或者,依他的意思应该叫「中场暂停」。

  房子卖掉之后,元家清完所有的贷款,尾数还拿回十几万——这算不幸中的大幸了,他们本来以为一毛钱都不会剩。

  父母随着她一起搬到新竹,在园区附近租了间两房一厅的小公寓。一楼的店面是房东太太自家开的自助餐馆,骑楼便租给元氏夫妇继续他们的早餐铺。

  元清绮的新公司是科学园区内一家中小型的软体设计公司。虽然说「中小型」,整个公司也有一百二十几个人,比起以前那种全公司只有二十个人不到的小规模,元清绮第一天上班就有种被人海融化的感觉。

  以前她在小公司,大小帐一手包,现在来到新公司,分工变细了,反倒显得她什么帐都会做。过了三个月的试用期,公司又加了她六千块的薪水,把她升上去当个小组长。

  以她现在的收入和全家的支出,他们过得反倒比以前撑着那家老书店的日子更宽裕呢!

  「爸,妈,我现在的薪水,付完房租和生活费还绰绰有余,不如你们把早餐铺收起来,别太辛苦了。」元清绮有一次向父母提起。

  「人年纪大了,如果平常又不动动,什么毛病都出来了。」元父道。

  「反正我们也早起惯了,一天就做那几个小时,也不至于累到,还可以多少贴补一点家用。」元母补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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