此话一出,旁人不禁摇头叹息。
可不是?在五年前,阎家主陆,黎家主漕,掌控了京城对外的货物运送及书信往返的主要管道,并列京城二大首富,而阎逍和黎之旭这两位少年当家,是当时京城里最为人所津津乐道的风云人物。
只要话题绕着他们两个转,不管地点时间,不分人己亲疏,四周气氛马上变得热络,人人争相发言,妙的是,从每个人口中说出的还全都是褒词,完全不闻贬语,在京城百姓的眼中,阎逍和黎之旭几乎成了传奇。
其实,当一开始,两家接连易手由年轻一辈主事时,那情况可是无法同日而语。
那时,阎逍十六岁,黎之旭十九岁,俊傲出众的外表迷倒多少姑娘,却迷不倒坊间看好戏的人们。
大伙儿心里都存着一个念头──要不是祖先余荫庇佑,这当家的头衔哪轮得到这两个嘴上无毛的小伙子头上?冷嘲暗讽随处可闻,人人都等着看这两个仗着家世财产的富家子弟能玩出什么名堂。
结果,不到一年的时间,阎逍和黎之旭用实际行动吓掉了所有人的下巴。
在他们的带领下,两家原就恢弘的声势更是如日中天,两人干练的经商手腕及独到的远见,让商场上的一干老将皆俯首称臣,曾经想耍计欺占他们的投机分子全都吃尽苦头,再没人敢因他们的年少而心存轻忽。
阎黎两家的关系也很耐人寻味,陆运赢在快捷,而漕运赢在载货量,优越之处同时也为对方的缺憾之处,虽然彼此竞争,却又密不可分,在客户有特殊需求时,他们会毫无芥蒂地仰赖对方的长处,但私下他们无不想尽办法克服自己的短处,比快、比便捷,努力想把对方的客源拉拢过来。
亦敌亦友,互相砥砺,是他们的最佳写照。
原以为太平盛世,阎、黎两家的良性竞争会带给百姓更多的便利,但谁也没料到,一场意外颠覆了这和乐融融的景象。
“要是阎逍还在,哪会容忍底下的人这样乱搞?”旁边的卖油郎撇唇,惋惜叹道。“他好不容易奠下的根基,却让人轻易毁了,若不是阎家只剩下阎逸这个命脉,这当家的位置根本轮不到他来坐镇!”
“就是啊,明明是堂兄弟,能力却差那么多!”其他人听了,纷纷点头附和。
“可惜啊!”一旁的肉贩重重喷了口气,手上的屠刀用力剁着肉骨头,像在打抱不平似的。“阎逍年纪轻轻就这么走了,实在是天妒英才……”
想起阎逍的遭遇,在场的人全都不胜唏嘘。虽已事隔五年,但由于过度震惊,直到现在京城的人都还记忆犹新──
当年,阎逍自外地返家途中遭劫,尸首遍寻不着,但就现场血迹斑斑的状况显示,绝对是凶多吉少。经过一番搜索,都毫无所获,阎家不得不接受这残酷的事实,改由阎逸接下家业。
和阎逍的沉稳宽宏不同,阎逸好高骛远、自私图利,一心只想赚钱,却又疏于管理,放任手下的人为所欲为,阎记的声誉开始一落千丈。运费变贵、速度变慢、寄丢东西更是时有所闻,原本纪律严谨的规范早已随着阎逍的失踪一并烟消云散。
像以往快马奔过大街这种危险事儿,在阎逍的掌管下是绝对禁止的,但现在阎逸根本不管这些,任由邮骑在大街上横冲直撞,上回有人因闪躲不及被马踹断腿骨,阎逸居然默不作声,直到旁人看不过去,聚众包围阎记,他才勉强丢了五两银子,赔偿了事。
“喂!阎爷只是失踪,你干么咒他死?”一名路过的青年听到他们的谈话,气得停下脚步,指着肉贩的鼻头骂。
肉贩先是一愕,看清那人是阎家的马夫刘小三,一把火也上来了。
“本来就是啊!如果不是到了阴曹地府回不来,干么放着好端端的当家不做?”肉贩挥舞手中的屠刀,怒声吼了回去。“事实还不准人说,阎记这么霸道啊!”
“你说阎记什么我都不管,就是不准咒我们爷死!”刘小三气炸了,无视那把亮晃晃的屠刀,抡起拳头奋不顾身地冲了上去。
“要打来啊,怕你不成!”肉贩将刀往砧板一扔,两人开始扭打起来。
“住手!快来人,帮帮忙啊!”旁人惊喊,赶紧介入,又是拉扯又是阻拦,一阵混乱,好不容易终于把两人架开,在场的人全都挂彩。
即使被制住,刘小三依然愤恨不已地瞪着肉贩,肉贩也是心有不甘地瞪着刘小三,双方都是脸红脖子粗,大有一种只要旁人一松手,就会立刻再大斗三百回合的态势。
“你也真是的!”一名老者抚着乱中被揍了一拳的下巴,开口痛骂肉贩。“你明知道小三自小就跟在阎逍身边当马僮,感情再深不过了,你还故意用那些话激他?”
刘小三想起阎逍对他的好,眼圈儿一红,一个大男孩当着众人的面掉下泪来。肉贩见状,有点不好意思地低下头。
“小三,他的话你也别往心里放。”旁人低声劝着。“我们都很希望阎爷能回来,只是这些年的期望全落了空,失望在所难免。”
所有的人都在盼,或许阎逍没死,只不过是有事耽搁了,但随着时间流逝,希望也就越渺茫。
其实刘小三心里早已有底,闻言,再也无法自欺欺人,忍不住放声大哭。那时爷出门前,还是从他手上接过缰绳的,他却再也等不到爷回来……
“小三,对不住啦!”肉贩一脸尴尬,不知如何是好。“是我不对,之前我寄回老家的信被阎记弄丢,所以才会迁怒乱骂,你千万别放在心上……”
其他人也赶紧安慰,一旁有人经过好奇询问,听到有关阎逍的事,不禁又是一阵感叹,人愈聚愈多。
没人留意到,不远处,有个男人蹲坐墙角,静静地看着一切。
他的衣着残破肮脏,长发散乱黏腻,和杂乱丛生的落腮胡一起遮住了大半面容,只余下一双眼,看向人群,透着精锐光芒。
好一会儿,聚集的人潮散了,男人敛下目光,那模样,和街边的乞丐无异,有人经过他面前,嫌恶地皱了眉,还特意绕开,就怕他的肮脏和异味会染到自个儿身上。
突然,“锵榔”一声,有个铜钱滚到面前。男人抬眼,看到一名妇人站在数步之遥的地方,半是同情、半是鄙夷地看着他。
“让你买点吃的,好手好脚,去找份活儿吧!”妇人丢下话,转身就走。
盯着那枚铜钱,男人幽闇的眸子变得更加深沉,须臾,他拾起铜钱,揣入怀中,而后起身离开。
男人一站起,高大魁梧的身形引人侧目,但一身肮脏模样,让人目光自他身上掠过之后,就不想再朝他多瞧上第二眼。
一路上,他徐缓走着,最后,在一间铺子前站定脚步。他抬头,方才人们谈论的“阎记”招牌映入视线,他微眯了眼,脑海中的画面和眼前所见景象重叠──
曾经,这里门庭若市,密集出发的邮骑活力十足;而今,镶漆金字的招牌依然,敞开的铺子前却门可罗雀,不见往年的盛况。
男人敛回目光,踏上台阶,走进铺子。
柜台里头只有一名伙计,正拿着草根逗竹筒里的蛐蛐儿,眼角瞥见有人进来,头也不抬地扬声喊道:“要寄什么啊?”
男人理也不理,直接走到一旁椅子坐下,黑眸透着和邋遢外表不相衬的精光,端详铺里的一事一物,看到杂乱无章堆放的货物,和蒙了灰尘的木柜,眼神因愠色变得冷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