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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话说回来,其实上回千叶之介来台洽商的时候,早已盯上气质美人丁奕心,不时使出勾肩搭臂的招式,不过鄢天祐一直视若无睹,没出面干预制止,只冷眼旁观丁奕心使出浑身解数,力抗色狼的魔爪。

  这次千叶之介会明目张胆向鄢天祐提出要求,指名在台期间希望由丁奕心陪同招待,其目的昭然若揭。

  明知千叶之介的劣行,鄢天祐却仍决定把丁奕心送入虎口,难道他就真的这么讨厌她,完全不在乎她?

  这种复杂矛盾的情绪,恐怕只有鄢天祐本人才会懂!

  ***

  度过了水深火热的一天,与豺狼虎豹周旋了一整晚,丁奕心总算平安脱困,毫发无损地摆脱魔爪。

  不过,她感觉自己还真像个皮条客。

  至于原因嘛,当然就是她重金礼聘两名专业的公关小姐,整夜陪伴千叶之介的缘故,所以今晚她才得以早早回家。

  丁奕心拖著疲惫的身躯回到鄢家,迫不及待想要泡个香氛浴,洗净身上那股难闻的烟酒味。

  可是她才刚踏进房间,素指还未碰触到墙壁上的电源开关,人已经被拦截了。

  黑暗中,一个高大身影窜出,房门“砰”一声被关上,一只劲瘦的手臂从后头抱住她的纤腰,另一只手已熟练地解下她的发髻,让那头柔顺亮滑的乌丝从男人的大掌中流泄而下。

  男子埋首轻嗅她的发香,然后撩起她的黑发,性感薄唇轻触她的耳垂。

  丁奕心顿感浑身无力,身子软软地倚靠在背后的男人身上。

  男人突然一把放开她,把她摔进床上,然后欺身压上……

  ***

  清晨的阳光洒下满室温暖,时序已进入初秋的好季节。

  睁开浓睫,首先映入丁奕心眼瞳的是一个男人的侧脸,熟悉的感觉很快蔓延开来,她收回横放在男子胸口的胳臂,悄悄挪开紧贴著男子的身体,用手肘撑起上半身,梭巡这张她看了二十年的阴柔脸孔。

  这个与她朝夕相处了二十年的孤僻男人,到现在仍令她怦然心动不已。

  还在熟睡中的鄢天祐面容出奇地柔和,袒胸裸露的上半身有些劲瘦,不过比起小时候已经强健多了。这是他长期习武、努力锻炼身体的成果,但他的肤色并不是健康的古铜色,而是比女生还要雪白光滑,这是因为终年穿著长袖衣服的关系。

  虽然他的肌肤光滑,却不难发现多处紫青相间的斑纹,就像身体遭受碰撞后出现的瘀伤,这是皮下出血的现象。

  丁奕心初次见到这些斑点时,感觉还挺惊吓的,现在却只感觉到心疼,纵使这些斑纹不会造成疼痛,只是比较难看而已。

  所以无论天气有多炎热难受,他都会穿著长袖衣服,绝对不会在人前露出他的肌肤,不然看到别人那种既害怕又厌恶的眼神,会教这个傲慢的男人受不了。

  其实鄢天祐患了一种叫“血小板无力症”的罕见疾病,他的血液先天性凝血异常,这种案例全台好像只有两、三个而已。

  虽然负责凝固血液的血小板指数正常,不过却失去其功能,似乎是第十七对染色体发生异常所产生的疾病。

  简单来说,就是当他受伤时,血液无法正常凝结,严重的话会血流不止,甚至失血过多致死,所以他的生命每分每秒都受到威胁。

  自小已经常进出医院,不能过正常人的生活,随心所欲地吃喝玩乐,更要终日提心吊胆,避免受到任何损伤,简直就像是只能在温室里呵护长大的小花,正因为患上这种罕见疾病,才会造成这个男人的偏激性格与暴躁脾气吧!

  丁奕心在心中暗叹一口气,他委实令人担心,这个男人不但不能受伤,也不能操劳过度,可他却总是喜欢乱来,就像昨夜──

  唉!又是一声轻叹,丁奕心发觉自己越来越不了解他,总是摸不清他的心思,随著他们年纪渐长,彼此的距离好像越遥远,虽然他明明就在自己身边,已经是最亲密的人,可是她感觉却很遥远。

  其实她知道的,他一直都把心门紧闭,把她拒于门外,不管过了多少年,任她如何敲打,他都不肯开启那道心门。

  当他们大学毕业,一起进了鄢氏后就更明显,不管公事还是私事,鄢天祐常常指派她去应酬某某总裁、当某某名流的舞伴、作某某公子的伴游,简直把她当成是公关小姐使唤,他在费尽心机、用尽办法把她塞给其他男人。

  可是要说他完全无视她吗?又好像不是,他总喜欢霸道地占有她的身心,非要彻底拥有她不可,就像她只能属于他,也只有在这个时候他才会对她展露热情,让她感受到爱,仿佛他是很爱很爱她的!

  或许这只是她的错觉,他根本一点也不爱她,不过,如果事实是残酷的,她却不愿清醒过来,宁愿永远沉醉在这个小小的幸福里。

  所以,不管他的举动如何地矛盾,他要如何对待她,即使自己会成为他的傀儡娃娃,她都甘之如饴。

  丁奕心拉回飘远的心思,迷恋的目光一直徘徊不去,知道低血压的他一时半刻都不可能醒过来,她轻吻他的唇,替他拉好被子,然后蹑手蹑脚走下床。

  走进浴室,她用五指梳理及腰的长发,每天要保养这头秀发还真不容易,不但费时又费工,原本她想剪成俐落的短发,可是却被床上的男人蛮横地禁止。

  不过,只要所爱的男人喜欢,一切全都值得!

  ***

  床上的男人醒来时,已是日上三竿。

  知道身边的人儿早已离去,鄢天祐慵懒地坐起身,调息呼吸后才慢慢下床,步往那扇与他房间相连的大门,回到自己的房间沐浴整装。

  身穿宽松的长袖白衬衫,下著卡其长裤,这是鄢天祐在家中惯常的打扮。

  一条大毛巾罩在头上,他一边轻柔地擦拭湿发,一边走向阳台感受日光照拂。他还未站定,便已传来一阵熟悉的娇笑声与孩童的嬉闹声,于是他循声往下望,看见一名女子与两名孩童及一只大笨狗,正在玩追逐游戏。

  原来一整个上午,丁奕心都待在花园内,与两名小孩及“小毛毛”玩耍。

  那两名分别是八岁与六岁的孩童,正是鄢天祐的姐姐鄢薇恩的子女,而小毛毛则是鄢家豢养的大狗。

  小毛毛是瑞士纯种圣伯纳犬,白色与棕红色长毛非常柔软,体型虽十分庞大,样子却十分逗趣,继爸爸“毛毛”之后,它是鄢家最得宠的成员。

  眺望那个穿著粉红色运动服奔跑的倩影,开怀大笑的模样,想必活蹦乱跳的人儿俏脸已红透,虽然一张素颜脂粉未施,扎著简单马尾,却是绝对的美丽动人。

  鄢天祐知道她一向朴素,不太注重打扮,衣服则相当简约,质料全都以柔软舒适为主,身上更是一件饰物、配件也没有,甚至连腕表也不曾佩戴,而纤纤十指更是天天修剪得圆滑无瑕,其中原因他比谁都清楚,她是怕会不小心弄伤他,她的用心他完全知道。

  她是这样善解人意、聪颖机灵、健康亮丽,像她这么美好的女子,应该有更好的男人来呵护疼爱,而他这个连自己的性命都保不住的没用男人,如何能匹配得上她?他恐怕连最简单、最基本的幸福都给不起!

  敏锐地感到一股灼热视线投来,丁奕心随即昂首看向二楼的阳台,她精准地对上一双深不可测的黑眸,与其说她反应敏捷,倒不如说她一直都在留意那个阳台,知道随时会有一抹高大的身影出现在那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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