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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 4 页

 

   

  怀中人儿嘤咛一声,翻个身偎进他的肩窝里。

   

  麦达吻上她的前额,无声微笑。

   

  他已太习惯她的存在,因此,无论他浪迹天涯多久,最后总要再回到“麦达的老巢”来,充充电,看看她,诱引一阵,撩拨一记。他爱极了她明明已慌乱、却又强自镇定的模样。

   

  唉……真糟糕。麦达暗暗叹息。

   

  他对她的感觉,渐渐跨过亲情和友情的界线,往爱情靠拢了。这可怎么办才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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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纱缦从无梦的午睡中睁开眼。

   

  窗户透进来的阳光已变成昏黄色,家具的影子都被拉成斜长的线条。

   

  她蠕动一下,才发觉娇躯被包得紧紧的。

   

  怎么回事呢?她没有午睡的习惯,也罕少睡得这样沉啊!

   

  神智甫从梦乡醒觉,还有点昏蒙,她抬头一看。

   

  啊,找到那个让她行动不便的主因了。麦达!他回来了。

   

  这次他离开了三个多月,说不想念他,是假的。

   

  一双铁臂箍住她的身躯,将她困在他胸前的方寸之间。她不敢再动,怕惊扰了他。

   

  他的身上依然沾满尘土,眼窝有一圈深黝的暗影,想来也赶了好久的路,累坏了。而几个小时前发生的事,让他有更倦累的理由。

   

  想起适才的热情浓烈,她的容颜悄悄的红了。

   

  趁现在他正睡着,她才敢表露这种腼腆的娇态。否则,如果被他瞧见,这人的劣根性既深又重,非捉弄得她四处乱窜不可。

   

  她痴痴审量他的五官,长而翘的睫毛,直而挺的鼻梁,薄而宽的嘴唇,以及嘴角边淡漾的笑纹。

   

  麦达永远是灿亮的,光彩四射的。童年的她在泰国街头初次见到他,他便已是如此爽健的大男孩。

   

  当年,她的父母原本是泰北的孤军后裔,大半生都处于贫穷之中。后来,也不知怎么回事,他们一家的生活状况突然好了起来,搬离边境,来到距离曼谷半个小时车程的小村落里。

   

  后来她才知道,他们一家生活获得改善,是因为父母替一名大毒枭当中盘商。

   

  然而,不久之后,这个大毒枭被另一名毒枭黑吃黑,她的父母也被灭口。

   

  从此以后,九岁的她独自逃离了家园,流浪在泰国街头,过着有一餐没一餐的茫然岁月。就在她别无选择,即将成为一名十岁的雏妓时,她遇见了麦达。

   

  当时,有一名人蛇头子在街上拦下她,游说她加入他们的卖春集团。

   

  “想不想吃?”人蛇头子拿着一条白吐司在她回前晃了晃。“只要来替我工作,你天天都有面包可吃。”

   

  面包,而且是一整条的白面包!饿了三天的她早就四肢无力,作梦也想不到有这种美事。

   

  当一个人年纪幼小,还未受到社会礼教的薰陶,肚子又饿得发昏时,什么道德良知都对她发挥不了作用。

   

  她舔舔干涩的唇,颤抖的小手伸向面包。“好……”

   

  一只烤鸡腿突然出现在她面前。金黄,香浓,多汁,表皮还沁着热呼呼的油脂。

   

  “好不好吃?”烤鸡腿对她说。“只要来替我工作,你天天都有烤鸡腿吃。”

   

  人蛇头子脸色难看到极点,和一只金黄色的烤鸡腿比起来,吐司面包苍白得可怜。他嘴一张正要大喝,一道阴影压在她身后,甚至罩住他的全身。

   

  烤鸡腿当然不会说话,发话的是持着烤鸡腿的那个人。

   

  纱缦呆呆地转过身。身后是一张俊美而令她张口结舌的年轻脸孔,还亮着一口白牙,灿亮的笑容直直闪进她的心灵深处。

   

  “怎么样,小妹妹?”这个看似外国人的年轻男人,竟然操着流利的泰文。“不只烤鸡腿,我那里还有炙羊腿、烧火腿、卤猪腿、熏牛腿,而且保证不用陪有恋童癖的男人睡觉就能吃,跟不跟我走?”

   

  跟!当然跟!即使他没有炙羊腿、烧火腿、卤猪腿、熏牛腿,她都跟他走。流浪在街头一年,她很清楚跟着人蛇头子会有什么下场。而这年轻的大男孩,有如金光灿烂的太阳使者,即使跟着他会带来更悲惨的命运,她也赌了。

   

  于是,麦达和那个人蛇头子痛打了一架,把对方踩在脚底下,自己也打得鼻青脸肿。可是,他仿佛完全不在意身上的伤势似的,一个迳儿冲着她傻笑。

   

  至此,她再有任何疑虑,也被他笑得烟消云散了。

   

  她被他带回沙漠。

   

  麦达的老巢,当时还只徒具虚形,百废待举,她就成了他的内务大总管。

   

  此后数年间,麦达把她留在牧场上住下,自己经常独自去旅行,一走就是十天半个月——最长的一次纪录是八个月,他被送出国念书了,只能趁寒暑假回国。而每次来,他都会带回几个对牧场有用的人。

   

  他也不忘替她带一点小东西,可能是女孩子会感兴趣的饰品、护手的乳膏、便利的家电用品。

   

  她从来没有想过,要羁留住他的脚步,因为麦达就像水一样。

   

  微笑的他,是一池温柔的春水。

   

  快乐的他,是一溪清唱的河水。

   

  爱捉弄人的他,是屋檐下顽皮的雨水。

   

  盛怒中的他,是狂烈的汪洋大海——只是这种场景很难得一见,认识他十四年,她就在五年前见过一次,当时有一位牧工喝醉了酒,把吉普车开进牛栏里,撞死了一头牛。

   

  水就应该是流动的,将生气和活力灌溉于每一处流经的土地;若停滞下来,终将变成一摊腐臭、溃败的污水,蒸发在空气中,消失得无踪无迹。

   

  人类永远捧不住水,但是,人类能筑起一个小小的窝,盛住这道水。直到它跳溅到土地里,开始下一趟旅程。

   

  她知道牧场的人如何看待他们两人。然而,刚开始的她对麦达并非“那一种”的感情。她只是以着报恩的念头,和以牧场为家的心态,来替他耕耘这块土地。

   

  真正让她感觉到情况有改变,是在她二十岁那年。他站在溪流边瞪望她,这种眼神才真正烧烫了她的心。

   

  “呃……他们说……你自己接生羊……呃……”话语无意义地在他口腔滚动。

   

  仿佛在这一刻,他才从多年的和平相处中警觉,她已长成了一个女人。而她,很好笑的,也是在他的惊愕褪去,惊艳升起之后,才蓦然体会,自己已成为一个女人。

   

  他眼也不眨,突然丢出一句话,“我想要你,你呢?”

   

  她被吓到。

   

  她真的被吓到!

   

  她从没想像过,麦达会对她感兴趣。那个如风一般潇洒的麦达,老是和牧工的女儿们打情骂俏的麦达。

   

  所有和他交往过的女人都喜爱他的陪伴,也哀伤于自己留不住他,然而,从没有一个女人气恨过他。当她们谈起他时,语气中总有掩不住的喜悦和伤感。

   

  她向来以为,在整个牧场里,只有她和麦达的关系是最密切的,两人从年纪尚轻时,命运之索便紧紧相依偎。只有在女工们含羞带怯地谈起他,她才会觉得两人之间仍有着遥远的区隔。

   

  他是她唯一的亲人,她不愿被排除在他的人生之外,无论是哪个层面。

   

  “好。”她眨了一下眼睛。

   

  于是,他们做了。

   

  她痛得差点哭出来,过程中,千百次的咒骂自己,没事为何要自讨苦吃。

   

  然而,看着他餍足的神情,慵懒的眼眸,以及发现伤了她时的心慌失措,她忽然觉得一切都值得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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