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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 13 页

 

  “那当然喽,大师哥是义薄云天的大英雄,帮里头的师姐师妹们,谁不爱他?就连你说的那位宁儿大小姐,也是用尽心机,才博得我师哥的青睐。”

  “噢?即使他其貌不扬也不在乎?”她不明白楚毅何以有那样的魅力,足以颠倒群雌。

  “这身臭皮囊有什么重要的?喔,我晓得了,你一定是太过俗气,把外表的美丑看得太重,我大师兄才会不要你,对不对?”

  “我……”被她一阵抢白,甄贞竟没来由地面红耳赤。这是怎么着?难道红袖说中了她的心事?

  “别不好意思,我们一开始都跟你一样,可要不了多久,每个人都深深地被楚师哥所折服,他是男人中的男人。”一谈起楚毅,红袖便眉开眼笑,那崇拜钦敬之情,完全溢于言表。

  “他仅仅二十一岁,能有多大的本领,让你佩服得五体投地?”甄贞很难想象短短的五年如何能将一名少年郎训练成武功高强的大侠客。

  “这就是楚师哥的过人之处呀。我师父说他是百年难得一见的奇才,只要假以时日,他必能夺得武林盟主的宝座,否则我师父也不会收他当义子,巴望他为华山派扬眉吐气。如何,有没有兴趣加人这场战局?”

  “战局?”甄贞不明白她所指的是什么?

  “对呀,我们怎么可以坐视楚师哥娶那个骄纵跋扈的妖女。”一提及宁儿姑娘,她又义愤填腑,炉火四焚。

  “妖女?”甄贞趣听越糊涂了。

  “你不知道吗?”红袖露出匪疑所思的三角眼瞟她,“那个曾宁儿——”

  “她也姓甄?”这么巧?

  “不是你那个甄,是曾经做很多坏事的那个‘曾’字。你或许也不晓得,她义父就是恶贯满盈的魔教教主雄霸天。”

  雄霸天她倒是听季师父提起过,据说此人骁勇膘悍,酷冷无比,谁敢得罪他,谁就是自寻灭亡,是江湖上人人闻风丧胆的一个大魔头。

  “他们父女那么坏,你师兄为何还要和他们结这门亲事?”甄贞想知道的尚不止这些,包括楚毅遭遇了什么?如何毁容?她都想—一探究个清清楚楚。

  “那是因为——”红袖话声未落却生生止住,一双明亮的水眸直挺挺地瞪着不知何时仁立门外的人。

  “大、大师哥。”像老鼠见了猫,红袖马上变得细声细气,畏首畏尾。

  “去忙你的。”楚毅面无表情,“我有话和甄姑娘说。”

  “是”

  听到房门闭上的声音,他才疾言道:“立刻收拾包袱,离开牧野山庄,永远不要再回来。”

  “为什么?你答应让我住到下月十五的。”这道逐客令下得太突然,甄贞给弄得一头露水。

  “我改变主意了。”楚毅粗鲁地拉开橱柜,替她把里边的衣物全数倒在床榻上。

  甄贞看着那些凌乱本不属于她的东西,感到一阵痛心:“不必麻烦了,我只身而来,自当子然而去。没想到你堂堂华山派的少掌门,居然言而无信,不怕江湖中人笑话你吗?”哼!亏红袖还夸他是英雄呢,也不过尔尔。

  “你在威胁我?”他虎目圆睁,杀气立现。

  “我小小一名孤弱女子,斗胆敢威胁你?”既然明日即将天涯,今生恐再无相见的机会,何不趁这时候将所有的疑云作个澄清?“我只想知道真相,五年的岁月不算短,你该给我一个交代。还有,为什么忽然赶我走?”

   “没什么好说的。”他伸手探人怀中,取出一只荷包,掷予甄贞,“这些应该足够赔偿你的损失。”

   “金子?”荷包沉甸甸的,打开一看,竟是一块块黄澄澄的金子。甄贞捧着金块,万念俱灰地仰视着他,

   “你要用这个东西来打发我,还是羞辱我的人格?”

   “随你怎么想,总之今天日落以前,你就得离开牧野山庄,否则——”

   “否则怎样?”甄贞走向前,将那包金子塞回他手中,“若是我执意不走呢?你便杀了我?”

   “不要逼我。”他总是害怕看见她的眼,那茕然欲涕,如泣如诉的两瞳秋水,是他努力回避不敢触及的。

  侠骨亦难免柔情,何况他究非铁石心肠。

   “回答我,或杀了我,选择权在你。”她坐进太师椅,闭上双眼,静静聆听“判决”。

   “你——”

   “大师哥,”是红袖的声音,“曾宁儿不知怎么的,提早来了。”

  原来如此。她来了,所以她必须走?

   甄贞霍然张开眼,面色雪响,怒盈于睫,浑身的血汩汩地溜走。再没有比这个更伤人的了。原以为他一意拒绝是因着毁容后的自卑,哪知道这全是她一厢情愿自欺欺人的想法。

   事已至此,是彻底的恩断意绝了,万念皆成灰烬,仿佛风一吹便将飘零四散。

   甄贞凄婉一笑:“早早告诉我不就得了,我不是个不识趣的人,我只是……好,我走。”还口口声声说要成全她和唐冀哩,原来最需要被成全的是他自己。

   甄贞用一阵轻烟也似的眼神笼罩住他的人和他的无情,缓缓地烟雾渐冉,仇怨暗生……错身的那一刻,他蓦然膘见她嘴角上挂着一抹诡笑,凄厉而阴狠的。

   ***

   又届腊月隆冬,就在二十九那天,王牡丹也应景地,吩咐小厮在纸窗上糊了一张“九九消寒图”。那是一株素梅,梅枝上共有八十一圈梅瓣。按一般规矩,是从冬至那天开始,每天在瓣上点红,等到全株素梅点成极盛繁花,白梅成了红杏,春天就再来了。

   自楚友达去世后,她就把全盘的希望寄托在甄贞身上。为死去的儿子完成冥婚是原因之一,为自己寻一个得以奉养她天年的媳妇则是另一个不为人知的阴谋。

  她已近迟暮之年,就此孤孤单单终老,未免太过冷清。甄贞是她自己“送上门”的,经由她看中的,理所当然该成为楚家的人。

  可恨半路杀出两个程咬金,先一个唐冀,后一个黑衣人,把她设计好的圆满诡计,给搅得乱七八糟,完全不可收拾。

  天晓得她根本没打算烧死甄贞,充其量不过是想吓唬吓唬她,让她知道,顺者昌,逆者亡的道理,以后成了她的媳妇,才能够任她踩在脚底下,予取予求。

  千算万算,算不着还有这一着。该死的唐冀,可恶的黑衣人,不将之千刀万剐,焉能消她心头之恨?

  奈何福无双至,祸不单行。日前收到一封信,没头没尾,只署名“复仇者”。哼!她王牡丹这生怕过谁?明的、暗的,尽管来就是,写什么信?分明是故意讽刺她大字识不了几个!

  “哼!”她又把镜子砸了。第五十六面,最近她特别喜欢这项非常昂贵的“运动”。

  只有她贴身的婢女才知道,不知何时开始,她害了一种颜面痉挛的病,总是不自觉地抖,籁籁地抖,抖一阵缓一阵,脸上的肌肉,连睡着了也不肯停。

  “备轿,”她交代下人,“我要到庙里上香。”

  天后宫位于大街南面,今儿显得格外热闹,处处洋溢着过年的气氛。

  人太挤,她快快地下了轿,步行至一处测字摊前,拿起桌上蘸了朱漆的笔,写上“寻”字。

  那江湖术士看她把好好一个“寻”字写得歪歪扭扭,拧着眉头问:“问人?问事?”

  “人。”王牡丹手中一锭银子用力掷于方桌上,示意那郎中不要狗眼看人低,瞧她不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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