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可是你白天应该没事吧?约你一起出去唱个歌,又不会很奇怪。」女孩追问。
穿着短裙、黑色过膝袜的小女生绝对不超过二十岁,年轻的脸上却有着浓妆,紧盯着郎敬予问。乌黑的眼瞳大到不自然,近看很像是假人,郎敬予皱起眉。
「我白天都有事。」冷淡拒绝。
「有什么事?」亮丽少女不死心。「你有在别的地方摆摊吗?在哪边?跟人家讲,我们可以去捧场!」
郎敬予扯起嘴角,是个很嘲讽的冷笑。他根本连回答都懒。
碰了钉子的小女生被晾在一旁,好一会儿才发现老板根本没有多说的意愿。嘟着嘴,很不甘愿地走回座位,同伴们嘻嘻哈哈嘲笑着她的失败,肆无忌惮。
「小气鬼,只有晚上工作,白天为什么不能出来玩?」还在嘀咕。
「人家说白天有事嘛!他的身材看起来像模特儿,我猜白天是兼差模特儿。」
鬼扯。干脆说他是牛郎算了。
「模特儿没有这么壮的,我觉得是工人。」
是,工人一天干了十二小时的粗活,下工之后还能开店卖吃的,体力未免太好。
「啊!我知道了!」一个尖锐的嗓音喊起来。「他一定是名厨世家,为了要磨练技术,才故意开一个小店在这边!」
郎敬予听不下去了。他把切到一半的小菜丢下,手上还拿着切菜刀,走到四只麻雀旁边,冷冷问:「吃完了没?」
四双眼睛瞪得大大的。她们早些时候叫的芋头排骨,连碰都还没碰,汤都凉了。
「你把手机号码给我,我才要吃。」好半晌,刚刚失败的女孩决定卷土重来。
「妳钱已经付了,要不要吃随便妳。」回答得毫无温度,线条刚硬深峻的脸上则是毫无表情。「不吃请离开,还有客人在等位子。」
「你好凶喔!干嘛这么酷,我只是想跟你做个朋友嘛。」委屈撒娇。
郎敬予依然门神一样矗立在桌边,手上的菜刀映着灯光,闪烁冷光,气势惊人。
终于,那股气势逼得年轻女孩知难而退,勉强喝了两口汤之后,悻悻然离开。
每隔几天,类似的搭讪戏码就要上演,也难怪熟客会取笑他是男性版的槟榔西施了。
他真的非常、非常怀念平常的客人,尤其是一句废话都没有、准时出现、点了东西一定吃得干干净净的那位小姐。
秀气、文静、成熟、大方。这就是他欣赏的类型。郎敬予已经受够天真无邪、单纯可爱到令人发指的小公主或小辣妹了。
所以,她来的时候多看两眼,真的不为过吧。他又忍不住想叹气,下意识抬头,习惯性地往路口方向望望。
看什么看!今天是周末,她又不会来。郎敬予讪笑着自己的愚蠢。
忙了一个晚上,人潮还没有散去,他手边的材料却已经差不多用完,可以准备关门了的时候……
「什么嘛!程思婕,妳居然带我们来吃路边摊?」尖锐的嗓音划破夜空,嘈杂的巷道内都被震得安静了几秒钟。
「看完电影都这么晚了,妳们又坚持要吃东西,不吃这个,吃什么?」一个熟悉的好听嗓音响起。
郎敬予猛然抬头,赫然发现是那位优雅大方的「熟客」程小姐。
她不再是平日上班的规矩端庄穿着,而是一身轻便。紧身上衣、牛仔裤配高跟鞋,青春洋溢中带着点帅气。
此刻她身旁还有两三名友人,打扮得很时髦,男生的垮裤垮到快要掉到地上,他们都正用谴责的眼光瞪着她,好像路边摊、小吃店是什么罪大恶极的场所似的。
「我肚子饿了,我要吃东西。你们不想吃的话,可以先走,再见。」说完,高跟鞋敲出清脆脚步声,程思婕笔直往面摊走过来,竟是不再理会她的同行友伴。
「喂!妳站住!」被抛在后面的女生气得猛跺脚。「我表哥叫妳招待我们,妳怎么可以这样!」
「我已经带你们逛了一下午,请你们吃了晚饭、看了电影,我想应该够了。」她依然不疾不徐地说着。
在她的精密计算中,当初在美国读书时,和这个「表妹」有过来往,一起吃过饭,让表妹顺路接送过两次;而这单薄的人情,今天应该也算还完了。
只见程思婕脚步不停地走到小店前,对郎敬予微微一笑,熟稔问着:「老板,晚安。还有炒面吗?」
「有。不过没有高丽菜了,有韭菜,怎么样?」他知道她爱吃的是高丽菜,但,今天没料到她会来……
「我不喜欢韭菜耶。」她皱眉苦思。
「我帮妳炒个什锦面好了。」郎敬予很快地说,一面不停手地已经开始料理。
「好,谢谢。」她笑着道谢,到旁边去坐。
「程思婕!妳过来!」之前被抛下的女生还在顿足大叫,隔得远远的,好像不敢过来似的。「我们要去PUB喝酒,快点带我们去!不要吃那么脏的东西好不好!我们不敢吃啦!」
「往前面走五百公尺到马路上,可以叫计程车。」她指点他们。「不知道哪家夜店好的话,打电话问妳表哥,他非常清楚。再见。」
「程思婕!You suck!」女生气疯了,尖嗓子开始大骂,而且还是一连串的英文,让路人听了都傻眼。
程思婕却充耳不闻,根本动都不动,一心一意等着她的什锦炒面。
那个站在远方狂吠的辣妹大概是国外回来的,加上助阵的友人,英文流利又大声,越骂越离谱,已经开始引起注目了,甚至有几个闲人停步想看热闹。
是郎敬予听不下去,把手上的锅铲往桌面一摔,大喝一声:「闭嘴!听不懂是不是?那好,shut up!」
恶人都没胆,那个泼辣女果然被吓得闭嘴,大气都不敢出。
「走了啦,干嘛跟这些人说下去。」一直站在旁边的垮裤男此刻劝着,低声嘀咕了一串英文。
郎敬予冷冷看着他们。烟雾弥漫中,他像门神一样,高大、强悍,凛然的气势令人胆寒。
三名貌似ABC的假洋鬼子这才识相离去,边走还边回头,用仇恨的眼光瞪着程思婕。
等他们终于离开,一小盅排骨汤、一大盘热腾腾的什锦炒面也上桌。满满都是青菜、豆芽、豆皮……丰盛得吓人,令人食指大动。
「谢谢。」程思婕再度道谢,眼神充满感激。不只感谢他收摊前的大放送,也感谢他的仗义执言。
郎敬予挥挥手,要她不用在意,然后一反常态地,他没有走回料理台前,反而拉了把椅子,在她旁边坐下。
「刚刚骂人的,是我……我以前『朋友』的表妹。」程思婕觉得有必要解释一下,却说得好笨拙。「她从小在美国长大,比较……比较……」
「比较白目一点?」郎敬予鼓励似地接下去。
她噗哧一笑。「不是啦。我是要说,他们讲惯英文的,中文比较不好,有时会乱讲话,请不要介意。」
「那真没用,一种以上的语言就讲不好了。」郎敬予拿出一根烟,不过很有礼貌地没有点,只是拿在手上。他凉凉地说:「现在中、英文都讲得好的人很多。」
旁边紧临的店家是卖牛仔裤的,老板刚刚也闻声出来看热闹。他腆着个中广的大肚子,脚上是夹脚拖鞋,嘴里叼根牙签,晃过来插嘴。
「对啊,英文有什么难的,以后搞不好连摊贩都要考全民英检了。我们也是要做外国人生意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