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多久时间?”
杨岭咧嘴笑,比出三根手指。
“三天?”汪予睫内心霎时放晴。三天的话,好办!她可以借住在朋友家或是干脆睡在医院……
杨岭摇了摇头,打断了她的美好想望。“不,是三个月。”
三……三个月?
“不可能!”三个月……要她三个月的时间和这个男人住在一起?她惊愕的上下估量了这个男人一会。先不论孤男寡女同住一个屋檐下会不会出事,而是……光这个男人的一切就是一个问题了。
看看他,莫说那一脸的虬髯,再配上那一头乱七八糟、活似随时会迸出虱子的头发,简直像个从哪座山寨跑出来的山大王。还有,他那一双脚──天啊,这一下汪予睫差点要昏倒!那黑漆漆的脚竟然踩过她光洁如新的地板上,甚至……放在她日前才清洁过的沙发上!
她真真是欲哭无泪!拜托,谁来给她一个痛快,或是毙了这个男人吧!
汪予睫撑住额,非常非常头痛的。“三个月……钱我出,可以请你住到旅馆去吗?”
啊“不要吧?三个月都住旅馆很贵耶,我哪知道汪可擎那个家伙把房子借给你住啊……就三个月,忍耐一下行不行?还是……你去住你朋友那?”
……不,她认床。三天还行,三个月,除非叫她睡医院,然后直接过劳死。“不然我帮你租个房子?”她想出第二个方案。
杨岭手指交叉,比出一个“No”的手势。“这问题的答案和刚刚那个一样,租房子一样要钱,而且重点是我好不容易回台湾,想住自己的房子也不行?”
杨岭那句“自己的房子”化作一支利箭深深刺痛到她──的确,这房子是他的,是她在不知情的情况下把它当成自己血亲的房子住,他会有这样的这样反应也是正常的,只是──
“我……可能暂时没空搬家。”她懊恼的咬了咬牙。
讵料,杨岭一脸莫名其妙的。“干嘛搬?我才回来三个月而已,你要住就继续住啊,反正有人替我照顾房子也满好的……喔,除非你想要买个自己的房子。”
不是那个问题好不!“问题在,这三个月的时间,我不可能和你住在一起。”她直截了当的陈述事实。
“为什么不?”他一脸困惑。
天!这个男人……不,这头熊是当真不懂吗?“孤男寡女,不适合同住一个屋檐下。”这只是其中一点,而真正的问题是……她不愿意和一个从头到脚看不到“卫生”两个字的男人住在一起。
不过杨岭显然并不了解她的“苦衷”,只见他一派云淡风轻的笑了笑。“我不介意啊。而且……你放心好了,我绝对不会对你做什么的。”
别看他长得一脸土匪山大王模样,实际上他可是个不折不扣的正人君子哩!之前某个部族的酋长还想要招他做女婿,把自己女儿脱光光送到他住的帐棚来,他可是原封不动把人退回,一根寒毛都没有动到。
这下汪予睫是真的想哭了。“我介意。我、很、介、意。”第一,受不了陌生人;第二,受不了这个严重挑战她卫生观念的男人侵占她美好的圣地。
尽管这个圣地……在前一刻已证实非汪家所有。
见她一字一字说得这样笃定,杨岭头痛的搔了搔头。“我知道你介意啊,可是……”这下他也想哭了。这是他的房子耶!睽违三年多,好不容易才回台湾一趟,却连住自己的房子都不行?这……也太没天理了吧?“就忍个三个月也不行?”
话说至此,汪予睫也不知道自己能说什么了。
于情于理,这间房子根本不属于她,她有啥权利叫人家滚出去?该要滚的人反而是她──尽管她很愿意补足这些年该付的房租,只求让这位杨先生另觅其它住处,然而问题是当事人并不同意。
所以,她能怎样?最多就是他不搬,她搬。“……好,我知道了。”
“啊?”她知道啥?
“既然是你的房子,那还给你住,我另找房子搬。”也省得将来一再遇到相同的问题。
“不用吧,我只回来三个月……”
别说三个月,她一分一秒都无法忍受和这个不干不净的男人在一起。“麻烦你,在我尚未找到房子的这段时间,请你去洗个澡、换个干净点的衣服。”她咬牙,声音几乎在颤抖了。
“啊?”杨岭愣住。“现在?”
“对,现在。”
见汪予睫一脸的不容置疑,杨岭无奈的吐一口气,耸肩一笑。“好吧。”刚好他也三天没有洗澡了,趁现在洗一洗也好。
他搔搔头,只见白色粉尘随着他搔脑袋的动作在阳光下显得异常清楚。汪予睫努力不令自己去想那是什么东西,她浑身止不住颤抖,决定等下就到附近的房屋仲介找房子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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然而,这世上的事并不能尽如人意。
找房子是吧?她想,台北人口密度这么高,处处都是新盖好或是原本就有的房子,在这附近找一间合意的房子会有多困难?反正她又不是没钱。结果,想不到……说不难,还真的有点难。
第一,杨岭这间屋子离她上班的地方近,一出门就是公车站牌,接驳车不到二十分钟;第二,这儿的房子环境良好,一层楼只有二户,进出靠卡片感应,没有多管闲事的管理员;而且隔音设备佳,住在十楼,可说是远离地面尘嚣,符合她好静的需求──当初若不是为着这种种原因,她也不会搬到这里来。
当然,随便找一间屋子搬搬也不是不行,可既然要搬,自然要搬到最好的地方,毕竟搬家可不是嘴上说说便成的事。
于是乎,这些个理由再加上工作忙碌、无暇分身,汪予睫本来迫不及待的搬家计画,也就这么不得已的耽搁了下来。
反正,大不了,增加她住在医院的天数就得了。
然后,在那个叫杨岭的男人搬回来的第一个星期,汪予睫历经四天住在医院的甘苦生活,终于不得不回到……好吧,至少现在有一半仍算是她的家。
晚上十点,打开门的瞬间,汪予睫秀气的丹凤眼在这一刻达到极限的睁大,手上公事包应声而落,几乎是以极度不可思议的目光睇着眼前发生的一切──
“喔,你回来啦?”身在其中的当事人咧开嘴向她抛去一声友好的招呼,不过显然汪予睫并不怎么领情。
“这……是怎么回事?”她感觉自己的声音在颤抖。
“嗯?”杨岭先是露出不解,继而顺着她的视线看向客厅这一大片凌乱──“喔,你说这个啊……”他搔了搔头,脸上表情不掩尴尬。
本来一尘不染的客厅地板上现在处处可见四散的空瓶,有水的、有可乐的、有啤酒的;再加上乱丢的报章杂志、小说书刊,还有随穿随脱的衣服,更遑论桌上一堆吃了没收的空盘……说真的,尽管房子是他的,可毕竟这一段时间来整理并保持清洁的人是她。眼看不到几天他便把她精心布置的屋子弄成了这一副德行……说没有歉疚绝对是假的。
只见汪予睫本来白皙的肤色瞬间变得铁青,纤细的手紧握成拳,内心仿佛有一座火山正酝酿着爆发──他才是屋主,她这样告诉自己。他才是屋主,他才是屋主,他才是……那个见鬼的该死的屋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