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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 22 页

 

  “而我会更好。”路靳臣骄傲地微扬下颔。

  莫海岚悄悄翻白眼。长这么大第一次见到如此自大的男人。

  “你不信?”路靳臣很不高兴受到质疑。

  “路总,你女朋友多到可以绕着百货公司排三圈,你就别再跟我开玩笑了。”

  “错,她们只是我的女性朋友,不是我的女朋友。”

  那他可真开放,可以跟每个女性朋友上宾馆,还被记者拍到,她受不了。

  “很抱歉,路总,不管是女性朋友、还是女朋友,我都高攀不上。”

  “你自卑吗?海岚。”

  嗄?她被口水呛到了。

  他伸手摸她的脸。“好吧,我给你一个承诺。”他的语气中有点迟疑,过了好一会儿,才咬牙说:“我从来没有将女孩子介绍给我父母,三天后,我约我父母跟你一起吃饭,这样你能安心了吧。”说完,他转身走了。

  她还没安心,已经先吓死了。

  路靳臣走到一半,又转过头说:“记得打扮漂亮一点。”

  “等一下,路总。”她突然回神,急忙追上去。

  但路靳臣走得快,一下子就闪进电梯。电梯门在莫海岚眼前关上,她简直快疯了。

  “啊!怎么会有这样自以为是的人?!”她拚命地按电梯按键,可是电梯就是不来。

  没办法,她只好跑向安全门。跑到一半,又想起忘了看路靳臣搭的电梯停在几楼,再跑回去看,差点没把她累死。

  但她还是没追上路靳臣,他跑得比兔子还快。

  怎么办?去肇星集团找路靳臣,好好拒绝他?他会不会恼羞成怒,叫专柜主管炒她鱿鱼?

  不理他?很难吧,他既然调查了她,就会知道她家的地址,跑得了和尚跑不了庙啊!

  “唉。”她忍不住随手抓住一个路过的同事,问她:“借问一下,你知道路总经理吧?”

  对方给她一个白眼。“百货公司里谁不认识他?”

  “如果路总说喜欢你呢?”

  “跟他玩玩,赚点零用钱,然后闪人。”

  “啊?”莫海岚眨了眨眼。“就这样?没别的?”

  “你以为路总会跟我们这种人玩真的?你电影看太多,脑子发昏了。”对方甩开她的手。“没事就让路啦,我要去洗手间。”说完就跑了。

  莫海岚歪着头想了想。“也就是说,他刚才跟我谈的那一大篇都是玩笑?”

  很有可能,路靳臣本来就是个花花公子,如果他能三个月不碰女人,母猪都会爬树了。

  “那么,还为他的话担心的我真是白痴。”她拍一下自己的头,回去工作。

  “海岚。”一个声音突然在她背后响起。

  莫海岚的心跳一下子加快了好几拍,这个声音……

  “于大哥!”

  她转过头,看见于捷,百货公司柔和但明亮的灯光落在他脸上,恍惚间,昨晚那个吻的记忆骚动了她的心。

  她喉咙有点干,双腿发软。

  于捷慢慢走近她,脸上温和的笑夺走周围所有珠宝专柜的光采。

  她想,原来完美无瑕不只可以形容珠宝钻石,也可以用在他身上。

  “海岚。”他走到她面前,弯弯的眼里荡漾情波。

  她有一种想哭的冲动,怎么能够拒绝这个男人如此之久?

  “于大哥……”她颤抖地说,刚上前一步——

  “啊!”她的鞋跟居然断了。

  “小心!”他赶紧伸手扶住她。她的额头撞上他的鼻子,痛得他眼泪都迸出来了。

  “好痛……”她低呼,脚扭到了。

  “先找个地方坐下来。”他闷声说。他的鼻子也很痛。

  “喔。”她点头,泪水在眼眶里打转。

  于捷扶着她走了两步,看她痛得全身发颤。

  “我背你吧!”他在她面前蹲下来。

  她看看四周,再看看他。“不要啦,好难为情。”

  “有什么难为情的,你脚受伤了啊。”

  “可是附近好多人。”

  “不然我抱你。”说着,他伸出手就要抱她。

  “你还是背我吧!”她赶紧扑到他背上。

  于捷把她背了起来,低沉的笑声从出喉间流泄出来,一点点畅快、一点点得意,还有一点点满足。

  莫海岚双颊通红,搂着他的脖子。“讨厌,笑什么?”她轻轻捶了他一下,也忍不住跟着笑了起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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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于捷送莫海岚回到男装专柜,便去替她买药膏和鞋子。

  他其实想送她去看医生,但她坚持回去上班,他也没办法。

  她从以前就是一个超级负责的人。想当年他刚到台湾,请她料理三餐,某天,她问他想吃什么,他当时正好对台湾美食产生兴趣,便回答了油条。

  那时他还不知道油条有多难做,也没想到要一个十三岁的小女孩做这个是不是苛求,就是看了美食介绍油条沾豆浆是绝品滋味,他就开口了。

  她一口答应,两天后,油条、豆浆便上了餐桌。

  此后,她摸清他酷爱美食的个性,三不五时便带着笔记本到夜市混,找那些小吃摊的老板哈啦。她年纪轻,人又长得可爱,嘴巴也甜,哄得那些老板很开心,肉圆、臭豆腐、药炖排骨……什么都教她做。

  他的胃开始享福,一日复一日,北中南三地,几乎没有他没吃过的菜式。

  他很幸福,只是是来自于她的劳苦。

  莫海岚天生能做事、爱做事,见到责任就往自己肩上扛,非要有个人在她身边盯着,她才不会忙过头,太早蒙主宠召。

  “海岚。”于捷买了药膏和鞋子回来。

  莫海岚正在招呼客人,对他使了个眼色,要他先在一旁等一下,她拖着脚继续伺候客人试穿,直到三个客人都挑中了满意的衣服,各自走了。

  莫海岚瘫在衣架边,脚痛得不想讲话了。

  “先坐下。”他扶她到椅子上坐好。“我先帮你搽点药膏。”他蹲在她面前,捧起她的左脚搁在自己的膝盖上。“我还是觉得应该去看医生,瞧,都肿起来了。”

  “哪有?我刚才去换拖鞋时,脱下丝袜检查过了,虽然有点痛,但没红也没肿。”

  “你确定?”他挤了一些药膏在她脚上,开始帮她按摩。

  “当然——嘶……”痛,她倒抽一口气。“你自己也看到了……轻一点……”

  “很轻了,我完全没用力。”

  “唔!”好吧,她忍耐。

  “OK了,你把鞋子穿起来看看。”

  “是气垫鞋?”这款鞋很少做OL的款式,它们太休闲,不适合上班穿。但他买的这双却很正式,难为他找得到。她按按鞋子的皮质。“好软,你哪里买的?”

  “订的。”他看到电视广告有专门为女性上班族量身订做鞋子,便帮她订了一双。“你的鞋子虽然漂亮,但不太舒服,不适合穿着站太久。”而她的工作却最需要久站。

  “喔……”她平时口才不错,但每次遇到他这样体贴窝心的时候,她就脸颊发烫,喉咙干涩,不知道怎么回应他的温柔。

  好久,她才吐出一句:“于大哥怎么知道我的尺寸?”

  他却很喜欢她这种小女生的羞怯,迷人的大眼荡漾着情意,左飘右瞄的,洒下成串的纯真与风情。

  “海岚,你不会忘记自己在我家留下多少‘足迹’吧?”他点了一下她的鼻子。

  她的脸更红了,整个人羞得缩在椅子上。的确,她租了套房,但除了睡觉时间,很少待在那里。她最喜欢的还是赖在他身边,所以她大部分的东西都丢在他家。

  “我帮你穿上。”他捧住她的左脚,替她套上鞋子。“怎么样?会不会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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