而老头子居然要他娶谢泱璇来结合两大家族的势力!老头子说的很明白了,在他生日之前,如果没有一个订婚宴会来让他开心的话,那么他会做出一件让大家都很遗憾的事情来。
这是一个威胁。他们这些没有血缘关系的堂兄弟心知肚明,老头所谓的「让大家都很遗憾的事情」,即是庞大的家产没有他们的份。
为此,各人无不为了自己的利益奔走着,其中,以戚季予完全掌握住状况最为泰然,他的如意算盘已拨得仔细。
他会在他九十大寿时给他一个订婚宴的。
「总之,我话已带到,为了怕你刚刚埋首公事没听清楚,我不厌其烦地再为你报告一次,下个月八号,晚上七点在谢家别墅,谢泱璇小姐诚恳的邀请戚先生你参加她的私人派对。被邀请的都是具有价值的单身汉,当晚会让名媛仕女们竞标,然后与她们共度浪漫的一夜。」
「不用说,如果我去了,最后一定是让她得标?」岂不摆明了羊入狼口?「你不用再说服我了,我不会去的。」
戚冠佑耸耸肩,「反正我说过了,决定权在你。」
此时,门外突然传来一些骚动声,接着门「砰」的一声被撞开,戚至霖身影粗鲁的闯入他们的视线中。
「戚季予,你好样的!」他一进门便破口大骂。
「哥,你怎么了?」戚冠佑不解地皱起眉头,他和戚至霖是亲兄弟。
戚至霖转过头来瞪着弟弟,「你怎么成天和这个外人混在一起,胳臂尽往外弯。」
戚冠佑有些不悦,「你怎么这样讲,季予怎么算都是我们的堂兄弟。」
「哼,我不承认!」
戚家今天所有的问题就是出在威季予和威至霖这两个堂兄弟上,第二顺位继承人的戚至霖一直不服,论年纪,他比戚季予大,戚季予只是仗着是大养子的独生子,戚传光照排行才把总裁的位子给他。
戚至霖虽然已经当到整个企业的副总裁,但他仍是不满足,他不像戚冠佑,当个小小的总经理就不想再往上爬,心甘情愿地服气戚季予的领导,他认为戚氏集团该是他的!
戚季予冷冷的开口,「发生什么事?」
「你还敢说!你这卑鄙的小人,居然花了一百五十万美金去买下白玫瑰,你……」
「一百五十万美金?买了白玫瑰?」干吗花这么多钱买玫瑰花呀?戚冠佑疑惑的打岔。
戚季予挑起眉,「你知道玫瑰的事?」
「别以为只有你跟陈声那老小子交情好,别忘了我爸和他可也是换帖的好兄弟。」
「喂,那为什么我不知道……」知道什么啊?戚冠佑仍是一头雾水,可是显然的,没人想为他解惑。
「你居然动用公司的钱去干这种事?太胜之不武了!」戚至霖继续咆哮。
「你错了,我没有动用公司一分一毫,那一百五十万美金是我自己投资得来的钱。」
以为他戚季予只能靠戚氏吗?那就错了,是他的才能让戚氏蒸蒸日上,不是他靠戚氏庇荫,例如眼前的某人。
只要他想,再创一个戚氏王国也不是问题。他的确是想利用玫瑰坐稳总裁的大位,可用意却和戚至霖不同。
戚至霖是单纯的想要荣华富贵,且不知餍足,而他却是要防止父亲的心血被毁于一旦,毕竟不是所有的戚家人都有经商的才干。
「何况,想动用公司的资金去拍卖会场的人是你吧!只是,你仍比不过我。」戚季予面无表情,面对这个堂哥,不用为他留颜面。「还有,别以为你那一千万港币的赌债,是老天爷掉下来的钱替你还的。」
他不戳破,是他不在意那些小钱,只要不影响公司运作,他可以选择睁一只眼、闭一只眼——当然,前提是那个亏空公款的人要有自知之明,别来他面前大小声。
「你……」戚至霖脸一红,「你怎么知道?」
「我劝你不要打玫瑰的主意,我知道声叔有跟二叔说爷爷可能更动遗嘱的事,但你抢不过我的。你若不轻举妄动,那么至少还有个副总裁的位子可坐,再贪心,小心到时什么都没了,我言尽于此。」
「哼!」戚至霖气得涨红了脸,可是却也无计可施。恶狠狠地瞪了戚季予和威冠佑一眼,旋即拂袖而去。
他不信会没办法,白玫瑰这朵花他绝不轻易放弃!
「我完全被瞪得莫名其妙!」待门又被粗鲁地关上,戚冠佑开始哇哇叫,「到底发生了什么事?什么白玫瑰、红玫瑰的?你要投资花园还花店呀!」
「白玫瑰,她是我的女奴。」
「女奴?!不会吧,你花了一百五十万美金去买一个女奴?」戚冠佑像看到外星人一般地傻住了,「她是金子打的还是镶钻石,那么贵?」
「她是无价之宝。」戚季于想起她的倩影,不自觉的嘴角浮现一抹笑。
「好吧,那你买一个无价之宝干吗?帮你煮饭洗衣还是暖床?」 ,每天换不同的妓女抱,一百五十万美金可以让他从现在开始到「不行了」,钱都还可能用不完。
他笑得诡谲,「我要她为我生个孩子。」
第二章
昨天深夜,玫瑰和戚季予到达了香港,回到他位于浅水湾的别墅。
她一夜无眠。戚季予把她带到一间客房前,丢下一句早点睡,人就闪进角落的大房间里。她在简单的梳洗后,曾走到那个房门前,发现门缝隐隐透来光线,和键盘答答答的声音,她知道他应该是在工作。
他真是一个工作狂哪!从开罗回到香港的一路上,就看到他抱着他那Notebook不放,手机的来电也几乎没中断过。
她回到房间,想睡却怎么也睡不着。睁着眼打量着房间内的摆设,她再次体会到她的主子真是个有钱人的事实,这么多豪华又不失品味的装潢及古董家具,她长到这么大,别说是使用了,恐怕连看也没看过几日呢!
无法成眠,玫瑰干脆起了个大早。黎明的曙光透进窗帘时,亦把清啭的鸟鸣声带进来,她站在视野极佳的落地窗前望出去,静静沉淀自己。
好半晌,她披了一件外套,决定下楼走走。在开罗时,他有命饭店的人为她准备几件轻便的衣物。
一条铺整得平坦的小碎石子路在眼前延伸,这庭院大得不可思议,怕不有几百坪之大。
她走到一个看来相当雅洁怡人的小花园,中间有一座矗立着维纳斯塑像的喷泉,池水不断的喷起又落下,在阳光的照射下显得金光闪闪;绕着水池呈向心状的植满了色彩缤纷的各式花朵,她喜欢这花园。
正想坐在池边的椅上歇会时,突然一声尖叫划破了寂静,一个披头散发的中年妇人火烧屁股似的从屋里冲了出来,嘴里高八度的尖叫声不断。
她真的是火烧屁股了!
玫瑰看她屁股上燃着火光,伴随着杀猪似的惨叫,真像是一部精彩的灾难片!
她连忙冲上前去,脱下自己的外套扑打着帮忙灭火,稍后那早已喊得声嘶力竭的妇人倒在地上不住的喘气。
突地,「砰」的一个声响在她脚边震开来,她没吓一跳,反而那名妇人吓得跳了起来。
「喂!你干吗不尖叫?」
玫瑰听到一个软软的稚嫩童音,转头看去,草坪上站了个大概六岁的小女孩,她漂亮得像个洋娃娃似的,脸上神情挑衅。
看来,是一个被宠坏的小孩。
小时候在育幼院,她见多了这种有钱人家的小孩,他们是跟着他们的贵妇妈妈前来做「善事」的——如果欺负育幼院院童好满足他们的阶级意识跟虚荣感也算是好事的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