浪漫言情小说手机站 > 大野狼不啃干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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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张玮慈极力忍着要自己声音中的颤抖不要这么明显,扬声叫道:“诺因!你还没有好吗?”

  一片寂静,除了令她恐惧的嘶嘶声。

  “诺、诺因,如果你再不出来,我、我就要过去了喔!”

  她现在浑抖得像秋风中将要落下的枯叶,“我、我要过去喔!”

  还是无人回应。

  她深深吸了口气,努力移动自己软得像果冻般的双腿,来到建筑物的后面。

  不习惯黑暗的双眼,接触到一双闪着绿光的金黄色瞳眸。

  这……竟、竟然是……一只……

  狼!

  而且不是普通在动物园可以看到的大小如狗一般的狼,祂四肢着地时高度就大约到她胸口,极之巨大的身形让人望之胆怯。

  金黄色的眼瞳冷冷逼视着她,血盆大口闪耀一嘴尖锐白牙,嘶嘶吼着,银白色的毛刹那间如接触到静电般竖立,在她眼中看来,这可是不大好的前兆。

  接着,她发现了凶狠动物旁的衣物,灰色的……那是诺因的毛衣!

  她想尖叫,却叫不出声,第一个在异乡认识的外国朋友,一个有趣的大胡子……就这样,被狼吃掉了!

  张玮慈速度缓慢的悄悄往后退,然而白狼仿佛意识到她的意图,也一步一步的朝她走近。

  她吓得大气也不敢喘,满脑子只有一个念头──

  逃!报警去!

  她飞快的转过身,不意被过长的风衣绊了个狗吃屎,沾了满身半融化的雪水跟脏泥。

  但此时此刻她哪顾得了这么多!连拍都没拍,她急忙起身拔腿就跑。

  白狼宛如戏弄她似的,明明可以追上,却用不急于吃掉这小猎物的速度跟在她背后。

  好痛!刚刚一定跌伤了!她感觉到膝盖一阵巨痛,但速度一点也没有放慢。上帝保佑,眼前那个小小亭子,不就是救命的电话亭吗?!

  她冲进电话亭中,先把门拉上后,双手在裤袋里掏来掏去,掉了一地零钱也不知道。

  好不容易摸到一个硬币,她连忙投进去,拨下九一一。

  惊慌的向亭外一看,白狼不知何时站在亭子的另一端,从它血口呼出来的气息喷在玻璃上,化成阵阵白雾。

  幸好,就在这个时候,电话彼端传来一个声音,“警察局。”

  “这里──这里有狼!”

  突然,白狼凶狠狠地用力撞门!

  张玮慈吓坏了,一脚死命的抵住门,用尽全身力量大喊──

  “中央、中央公园有狼──好大──啊!”

  白狼使劲一撞,她原本受伤的膝盖支撑不住,脚一软,整个人跌坐在地上,眼睁睁看着它撞开不甚坚固的玻璃门,大摇大摆的走进来。

  她的双手顿时没了力气,话筒里还不断传来询问声,在巨兽与吓得半死的女人间晃荡。

  张玮慈最后一个意识是──白狼伸出它温热且略带腥味的舌头,往她脸上舔了舔。

  然后,她昏了过去。

  第二章

  站在兰斯洛眼前的男人们微微一笑,其中一个伸出了手。

  “朋友,”他低沉的声音悦耳的响起,“我们是同类──同样为世界所不容的同类。”

  ──出自兰斯洛系列二《东印度之光》

  外头行人匆匆走过,冷风毫不费劲地从气窗吹进破烂简陋的地下室中。

  张玮慈几乎可以从气窗──那是这间房间唯一的阳光来源──数出上面街道有多少行人走过。

  她躺在硬木板的床上,裹着不能使人温暖的棉被,长时间的哭泣使她眼角发疼,骨头也莫名的酸疼起来,但她对这一切却像是毫无所觉。

  是第几天了呢?从那个可怕的夜晚开始,她就没有停止过她的眼泪。

  只记得那晚她在电话亭昏倒,起来后却是在警察局,她还因为护照尚未补发下来,无法提出而被扣留,幸好天一亮,她打电话请台湾办事处帮她确定她的身份,那些警察同情她的遭遇,送她回到中国城。

  但是,张玮慈却没来由的感到难过。她在异乡认识的第一个朋友,一个和气的大胡子,就这样消失了。

  那天她醒了之后,警察告诉她那只狼在他们赶到的时候还坐在她身边,奇怪的是,昏迷的她毫发无伤。

  而那只巨大的狼一看到警察与捕狗队便飞也似的逃掉,现场他们只找到诺因的衣物,但是,一切平静,没有血迹,没有一点点人与兽的打斗挣扎的痕迹。

  诺因就像是平空消失了般,人间蒸发了。

  张玮慈一听,当场眼泪夺眶而出,抱着他的毛衣哭泣起来。她反问警察若不是被吃掉了,为何毛衣遗留在现场?

  但好心的警察们也说不出个所以然。

  直到现在,她还是不能控制自己的泪水,每每想到那个恐怖的夜晚……她每天醒来就哭,哭完就睡,期间房东曾下来几次送点食物给她,但是她却一点食欲也没有。

  她就这么躺在床上,呆呆的望着气窗外匆匆而过的行人,无止境的哭泣着。

  说不上来为什么,她就是为了那个大胡子的死感到哀伤。

  虽然他只是一个认识了一天的朋友,但却也是个让她在陌生国度有了点快乐的朋友。

  “砰砰!”

  一阵敲门声唤回张玮慈的思绪,她挣扎的起身,虚弱的哑声问:“是谁?”

  “张小姐,你朋友找。”房东用中文说。

  她不解,怪了,她在纽约有什么朋友?

  唯一的那个,现在应该是在天国唱小夜曲吧!

  她打开门,目光先接触到一个厚实的胸膛,视线慢慢往上移动,看到有点熟悉的银灰色胡子,密密麻麻的,然后是一双灰色的眼睛,还有带着和气微笑的脸庞……

  “鬼呀!有鬼啊!”

  妈呀!当真是衰到白日见鬼了!站在房东身边的不就是应该去见上帝的──诺因吗?!张玮慈双脚一软,整个人吓得瘫坐在地。

  房东奇怪的看着坐在地上的她,他们到底认不认识啊?!。

  诺因客气的对房东笑了笑,“不好意思,她可能误会了一些事,我可以单独跟她谈谈吗?”

  看样子她误会大了,有必要好好解释。

  送走了满肚子疑问的房东,诺因不顾张玮慈的抗议,一把横抱起瘫软的她,走进地下室。

  “老天,你怎么住在这种地方?”

  他惊愕的环顾四周,这房间根本就是仓库!一张勉为其难称为床的烂木板,一个不时发出吱嘎声的暖气,低垂摇晃的灯泡,周遭堆着不知名的东西。

  “你……你……你不是……”

  张玮慈声音细弱的问道:“消失……了吗?”

  她想不出合理的解释,他人突然不见,只剩下衣服,他总不可能脱光衣服裸奔──那么他的消失只有一个合理解释──

  被狼吃掉了。

  “嗯,”诺因脑袋飞快运转,发挥他小说家的想像力,编出一个理由,“我躲到树上去了。”

  “那衣服……”有必要脱衣服吗?那时还下雪耶!

  “嗯咳,”他转过脸去,掩饰因心虚而涌上脸的红潮,“欺骗那只狼用的,让它以为我在下面。”

  张玮慈还想要再问些什么,他却转变了话题。

  “你怎么住在这种地方?我找了你好几天了。”

  这句话一点也不假,当时化身为狼、追在她身后是担心她一个独身女子的安全,怎么料到她吓得报警,害他那天晚上跟捕狗大队玩了一晚上的躲猫猫。

  第二天一早,他就开始找寻她,说不上来为什么,他对她就是有种莫名的在意。

  花了几天找遍了中国城,却都没有着落,最后,他只好找上警察,用一顿午餐,从一个比较粗心大意的警察口中套出她的住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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