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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梁尔竞那家伙眼里只有钱,而且积极可怕地赚钱,是个叫人恨得咬牙切齿的抢钱妖怪。

  她相信如果上帝要他选择除了人类之外的东西作为妻子,他一定毫不犹豫选择钞票,即使夜夜抱着睡觉,他也乐此不疲。

  打从学生时期开始,这家伙就无所不用其极地想尽办法挣钱。打工兼家教,自是不用说,举凡什么报社投稿、杂志征文,哪怕只是三百五百,赚些蝇头小利他也乐得很。

  不只这些,他偶尔还会参加奇奇怪怪的比赛——譬如什么喝水比赛、三天不睡觉比赛、单脚站立二十四小时比赛……只要奖金够诱人,一定少不了他的名字。

  她相信若有人举办一个“徒手游泳到金门”比赛,只要提供高额的奖金,他绝对毫不犹豫地扑通跳下海。

  总之,这家伙爱钱不是新闻,更称不上旧闻,而是铁的定律,任何人想从他口袋里污走一块钱,根本是作梦。

  然后呢,这家伙爱钱就算了,魔爪竟然伸向自己的同学……每回到了期中考、期末考,或是该交报告的时候,就是这个抢钱怪兽兜售自己脑袋瓜里的脑容量的时候。

  要重点整理?行!每堂科目五百元。

  要代打报告?没问题!每页一百元,熬夜加班费另计。

  需要考前冲刺总复习?好好好!每小时六百,最低时数两小时起跳。

  这样的黑心买卖有人上门吗?

  有!而且还不少咧。

  基本上,笃信大学是“任你玩四年”的学生真的不少,而且不可否认,这家伙确实是个很会读书的天才,凡经他指点过的同学,最起码都能低空荡过,因此他的名声一传十、十传百,甚至还有外校的学生慕名前来请托,所以看来荒谬的生意,其实还颇受欢迎。

  每回期末考过后,他的户头里少说赚进五位数。

  至于他的“客户”们呢?被他吸过血后,当然是荷包榨得干干,肚子饿得扁扁,只能靠泡面度日,得熬到下个月领零用钱才行。

  薛雅筝是个尽责的学生,平常玩归玩,但是考试或是该交报告的时候,绝对会乖乖坐到书桌前定心用功,所以他从没赚过她一毛钱,但她就是瞧他抢钱的行径不顺眼,认为他有趁火打劫之嫌。

  后来大学毕业后,她负笈美国,他已通过律师高考,一边念研究所,一边替人打官司,她时常能从同学那里辗转听闻他的消息——像是他最近又接了多少案件,所辩护的案件又再创佳绩等等。

  当然,从委托人那里榨来的黑心钱也相当可观。

  林林总总,让极富正义感又从不把钱看在眼里的她开始讨厌他,她厌恶他抢钱的行径,没想到上天作弄人,竟让他们又在这里相遇。

  从不信神佛的她心想,或许该回家请教奶奶如何烧香拜佛,求求老天爷快把那个满脑子只有钱的家伙从她的生命中弄走吧!

  看完最后一份资料,捻熄台灯,薛雅筝疲累地打个呵欠,伸伸懒腰,从办公椅里起身。

  为了即将开业的律师事务所,这几天她一直在加紧赶工看判决案例,务求更贴近台湾当地的律法与民情。

  毕竟她是在国外受的训练,国内的法律条文、风俗民情与国内并不尽相同,她必须藉由这些实际的判决案例,了解国内法界的生态。

  瞄了眼桌上的小时钟,已经快十点了,她也该回家了。

  慢吞吞地收拾东西,不经意瞄了眼窗外,讶然发现对面办公室的灯还亮着。

  咦,那个黑心律师还没下班呀?

  还是他自己老早溜了,却刻薄虐待员工逼他们留下来加班?

  她好奇地走到窗边,仰高脖子朝仅有三五公尺间隔的对面窗内望去——奇怪,没看到有人走动耶?难道是人全走光了,只是电灯忘了关?

  她将身子往前倾,正探头探脑打量时,对面窗前冷不防窜出一道身影,吓了她好大一跳。

  “呀!”她惊叫出声,但在下一秒急忙掩住嘴,没歇斯底里地失控尖叫。

  “哟,是你呀?”

  那个差点吓死人的家伙,竟然还一派轻松地微笑。

  “你没事躲在那里干什么?吓人啊?”最气人的是,她还真被他吓到了。

  “我没吓人呀,我只是蹲下去捡笔罢了。”他流利地转玩指端的笔,笑得有点可恶。“说到这里我有个小小的疑问,你在你的办公室办公,我在我这儿捡笔,你怎么会‘正好’被我吓到呢?”

  “噢,那、那是……”薛雅筝一时语窒,脸蛋儿倏地涨红。

  “哈,我知道了!你躲在窗前偷窥我?”

  他佯装恍然大悟地点点头,无耻地说:“呵,如果你真的那么爱慕我,尽可以大大方方地告诉我,虽然我还没打算定下心来谈感情,但倒也不是完全不解风情的人,只要你诚心要求,或许我可以——”

  “我什么也没要求!”

  薛雅筝连忙比了个STOP的手势,要他停止他的白日梦外加大头症幻想。

  “我不是在偷窥你,OK?我只是奇怪,为什么你们办公室里没人,电灯却没有关而已。”

  “喔,是吗?”他脸上又浮现那抹有点坏坏的邪气笑容,瞧得不争气的薛雅筝一阵脸红心跳。

  “那你还是有偷窥嘛!你若没有偷窥,怎么知道电灯没有关呢?”呵呵,偷看就大方承认嘛!

  薛雅筝说得嘴都干了,那家伙却还是不相信,硬是往自己脸上贴金,认为她躲在对面爱慕地偷窥他。真是——

  孰可忍孰不可忍!

  “我已经说过了,我没有偷窥,只是不小心看见的!”薛雅筝大喊一声,随即忿忿然用力拉上窗户,不再理会对面那张自恋又得意洋洋的嘴脸。

  “不要管那家伙,我要回家了!”

  她气鼓鼓地抓起皮包,踩着高跟鞋,急速离开办公室。

  “气死人了!”那个黑心的家伙竟然以为她偷窥他,还爱慕他——不好意思,她疯了才会去跟钱争宠!

  而那厚颜无耻的男人竟然还以为她是“爱在心里口难开”——害臊?噢,让她死了算了!

  她快步往前走,高跟鞋的鞋跟敲击地面,发出笃笃笃的清脆声响,不过——除了高跟鞋之外,好像还有其他什么声响?

  是另一道脚步声。

  她故意慢下脚步,发现后方的脚步声也减缓了。加快脚步,后方的脚步声又变得急促。

  果然!有人在跟踪她。

  不管跟踪她的人是谁,绝对非奸即盗,但她可没怕得乱了手脚,她不是那种遇事就哭的软脚虾,而且毕竟是学法律的人,决定用最有效的方法解决。

  她也不敢贸然回头,怕打草惊蛇,一面假装不知情地往前走,一面咬唇观察四周环境。

  很快地,她拟好作战计画。前方正好有条巷弄,她决定好好利用它。

  她继续假装若无其事地缓慢往前走,到达巷弄的入口处,快速俐落地闪进巷子里,隐身于黑暗中,果然听到巷口传来急促的脚步声。

  接着,一道黑影从巷子口冒出来,她不管三七二十一,抓起皮包就往那个人头上、脸上一阵乱打。

  “你这个坏蛋、大浑蛋!你跟踪我想做什么?你说啊!告诉你,本小姐可不是那只会哭泣任你为所欲为的女人,你给我搞清楚!”

  那人被攻击得有点狼狈,脸上还被抓花了几道,最后终于忍不住,用力挥开她的手大叫:“住手!”

  哟,跟踪人还这么凶,现在的“变态狂”真是胆大妄为。不过——这个“变态狂”的声音怎么有点耳熟?她忍不住眯眼细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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