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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 43 页

 

  福气瞪大双眼。「四哥——」

  南风打断她的话。「难道妳还不明白吗?尽管我是男儿身,但我比妳适合待在后宫里。我跟妳一样,从小就想入宫写史,我从来不觉得我当女史是一种牺牲,相反的——」

  「他乐在其中。」站在角落的楼然有些嘲讽地开口道。

  南风回以一笑。「多谢妳的补充,楼然。」

  「是、是吗?」福气无法相信,转而向父兄们以眼神征询。

  福太史首先点头。「确实是这样,女儿。」

  东风与西风也点头。「没错,老四打出生起,我们都当他是女孩。」

  福气转头看向北风。「三哥,你怎么说?」

  福北风一身褴褛,不知道刚从什么地方回来。他天香国色地微笑道:「我想我不会用『乐在其中』来形容老四对于当女史的热中。」

  「哦?」总算有人持不同的意见了。福气松了口气。

  但北风接着说:「老四的情况,比较像是如鱼得水、逍遥自在、游刃有余。」

  福气的小脸垮了下来。

  南风拥着她的肩膀,安慰道:「小妹,妳当女史十分地尽责,也十分称职,但是妳并不真的快乐。妳可以问问爹,他写国史时开不开心?妳也可以问问老大和老二,当他们捉到君上言行上的小辫子时,有没有很有成就感?再不然,你还可以问问老三,他在民间和三教九流的人混在一起街谈巷议痛不痛快?」

  福气再度以目光逐一询问。

  男人们纷纷点头如捣蒜。

  「而我,」南风说:「我确实喜欢女史的工作,特别是有楼然在一旁协助我。」

  「不用客气。」一旁的楼然忍不住插嘴道。

  当下,福气沉默地低下头看着自己沾满了朱红色墨水的手。这几年来,以彤笔记史使她的指缝中经常沾染朱砂的颜色,一时间很难洗去。

  她辛苦耕耘着自己熟悉的领域,付出青春,而今却得被迫承认,她当女史当得并不快乐。不,她不同意。

  南风看出她的不豫,他说;「小妹,人一生中有无数可能的际遇,最初决定的方向未必就是最好的选择。人会老、会成长、会改变,今日之我与明日之我,在面对同一个情况时,也许会有不同的看法,因为考量的层面不再相同。因此,尽管妳一心想在后宫里完成自己从小立定的志向,但眼下,妳却必须问自己一个问题。妳……爱他吗?那个让妳无忧无虑的眼神蒙上一层轻愁的人。」

  南风一席话像是一首古老的歌谣,道理简单,却撼动人心。

  福气闭上双眼后,又再度睁开。她不是不明白父兄们今日齐聚一堂的原因。他们关心她。可惜,她早已决定——

  「爱。」她毫不迟疑地说。与隐秀相遇、相识、相知、相爱,将近十年的岁月里,她从来不曾怀疑过自己对他的感觉;种种深厚的情谊背后,是她对他无法克制的关切、不舍与思念。能让她轻易接受了他的一切的人,这世上,唯有隐秀。

  她想她非常爱他。

  北风在这时候拍手大笑。「那问题就解决了。」

  福气好笑地说:「好精采的演说。四哥,你果然是宣讲女箴最合适的人选。可惜你们是白忙一场——」听到这里,所有人的表情都垮了下来。

  福气叹了口气,继续说道:「先前……呃,我昏睡几天了?不管,总之,先前我一听见他死了——这一定不是真的——可当下我还是明白,我没办法继续若无其事地留在后宫里。我得去找他,亲眼看见他活得好端端的才行。」她抬起一只手臂伸向她的父亲。「爹……」

  福临门上前抱住女儿。「傻孩子,爹知道。」

  福气认真地道:「我从来没有这么爱过一个人。我不能放弃他。」

  见此情景,男人们纷纷松了一口气。北风笑道:「那么接下来,就是安排出宫和一趟北境之行了。小妹,我自愿当妳的车夫,这种深厚的手足之情,真教人感动吧。」

  相貌几乎一模一样的东风西风不约而同道:「你少耍点嘴皮子,会让人更感动一点。」

  福气破愁为笑。

  而楼然,站在角落的楼然看着这一幕,也不禁欣羡起来。

  南风不知何时来到她的身边。「羡慕吗?」

  楼然瞅他一眼。「我不回答这种私人的问题。」这句话使南风也随之微笑。

  终章——苍雪卷

  九月,天雪山夏季牧场已开始降霜,今年霜期稍晚,牧人们正准备迁徙牛羊群到山下过冬,羊儿马儿牛儿纷纷对这块土地上的草根报以留恋的嘶鸣。

  谷口,一匹快马飞驰而至,报信的牧人远远便高呼起来:「阿思朗!你有访客!」

  正躺在结霜的草原上看着羊群的年轻男人一跃而起,顺手拍去身上的草屑,回应道:「就来。」随即往报信人的方向走去,发现是沃萨克家的人,他的一位表兄。「咦?罕木夏,你不是在冬季牧场那里修补栅栏?怎么上山来了?」

  罕木夏道:「山下来了一个客人,说是来找你的。」

  「找我?」年轻男人笑道:「该不会又是其他部族的女财主吧。」

  这半年来,又有不少人去向穆伦提亲。笑话!穆伦哪里能代他决定终身大事。天雪山上的人们可是一夫一妻的,婚姻大事绝不能儿戏,要慎重考量才行。

  「想得美。真搞不懂那些姑娘是看上你哪一点?要胸没胸,要膀没膀的。」罕木夏摇头。「不过这回不是那些水姑娘,是个干巴巴的小丫头,说是从山那边过来的,走了一千多里才到咱高原这边。」

  山那边?年轻男人瞬间瞇起了眼。这是北夷人对天朝所在之地的称呼。两国以天雪山为界,而北夷疆界大部分都位在高原中。

  一个干巴巴的小丫头?走了一千多里?有可能吗?

  穆伦日前才启程到盛京去传达天朝珐玉皇子的「死讯」,他人也才刚刚回来而已,有可能那么快……是她吗?

  罕木夏没留意到阿思朗脸上微妙的表情变化,他开拉大嗓门说:「呼伦要我来催你下山,他说你可能会想看看那个小姑娘。」

  那么,应该就是她了。阿思朗眼中有一闪而逝的激动,他将马鞭收进腰带里,回头看向羊群。「我再个把月就会回去了,你其实不用特地跑这一趟。」

  高原地形崎岖,光是单马来回夏季与冬季牧场两地,就要花上半个月的时间,更不用说要赶着羊群下山时,时间得花上双倍。呼伦让罕木夏特地上来这一趟,有点太过焦急了。

  罕木夏终于发现阿思朗似乎没有很高兴的样子。他皱着眉问:「你不打算先下山吗?呼伦特别要我好好看一看你听到这消息时的表情,他说你会开心到在地上打滚。呃,可是我还没看到……」

  阿思朗闻言,忍不住哈哈大笑。「呼伦年纪大了,他喜欢开玩笑。」

  「我怀疑。」穆伦不知何时来到他们身边,双手插在挺拔的腰后,带着笑意的碧眼闪烁好奇的光芒,直勾勾地看着身穿北夷皮毛服装的阿思朗。「如果来的人就是『那位姑娘』,照理来说,你现在应该已经抢上了马背,冲下山去才对。」

  一定是因为血缘关系作祟,不然穆伦不会这么清楚他的想法。「听罕木夏的形容,我想是她没错。」

  话才说完,他就发现罕木夏和穆伦纷纷期待地看着他,似乎真的很想看他在地上打滚。可惜他们要失望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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