浪漫言情小说手机站 > 蓝蝴蝶之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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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那以后,他走遍天涯海角,卖自已做的八音盒,却始终没见过蓝蝴蝶。最后,他来到乐城,投宿在一家没有枫叶的“枫叶旅馆”。

  虽然在乐城什么东西都可以买到,但他对自己的手艺很有信心。他做的那些人音盒,就像他做的风筝,全是无师自通,也都很漂亮。这几年来,他卖过很多八音盒,数量多得连他自已都忘记了。然而,有一个音乐粉盒,他一直留着,舍不得卖。

  那天,他在一个旧货摊上无意中看到一块带着玫瑰色泽的黄钢片,在阳光的折射下呈现缤纷的颜色,上面画了一只张开翅膀的蓝蝴蝶,熠熠生辉。那块钢片全无瑕疵,是从一个旧首饰箱上面剪下来的,他用手量度一下尺寸,发觉刚刚可以裁出一个粉盒。

  他付了钱,用一条软布把那块铜片小心裹好。回去之后,他把一个工作台放在大腿上,一直埋头埋脑在那块铜片和一堆工具之中,不知过了多少个日日夜夜,几乎不眠不休,一天,他终于完成了一个圆形粉盒,蓝蝴蝶就在盒面上。只要打开粉盒,就像打开一个美丽的魔法箱,会听到音乐在耳边萦回:“丁冬冬丁冬冬丁丁丁冬丁丁冬……”

  这是蓝月儿那天在山上唤羊儿归来的歌,事隔多年,他不曾忘记那段优美的旋律。她的歌声,早已成了他童年回忆中最诗意的音韵。

  她比他小两岁,应该有二十岁了,必定是个亭亭玉立的姑娘,说不定嫁人了,在远方他不知晓的陌生家门过着幸福的日子,也许拥有许多漂亮的音乐粉盒。但是,这一个粉盒,他还是会留给她。

  这时,他放下模糊的镜子,站起来,把小货摊挂在肚子上,在上面放满了八音盒,离开那个局促的房间。

  5

  燕孤行在乐城热闹的大街上贩卖他的八音盒。他把八音盒全都打开来,让它们回响着丁丁冬冬的乐音。

  这天的生意很好,到了傍晚,他的小货摊上只剩下一个八音盒,孤零零地唱着歌。他想,也许是他把它的音乐做得太凄凉了,所以没卖出去。天渐渐落黑了,他离开大街,穿过一条侧街,绕过一个街角,走上一条狭窄幽暗的下坡道,想到乐城河畔那边去看看。他走着走着,突然觉得颈子有点痒,好像有蚊子叮他,他连忙伸手去打,没打到什么。他回过头去,看到一个小小的形影飞走,像飞蛾,也像一只巨大的蚊子,太黑了,他看不清楚那是什么,继续往下面走。

  蓝蝴蝶拍着翅膀飞到下坡道的上方,蓝月儿身披黑色丝缎斗篷,在那儿等着。她刚才在大街上看到这个小丑的背影,他身上穿着一套蓝色的小丑服,上面撒满亮晶晶的星星,高起的领子像波浪,头上戴着一顶软塌塌的长统帽,末端缀着一个金色的小毛球,挂在前面的小货摊荡漾着丁丁冬冬的歌声。她从没吸过小丑的血,于是一直跟着他,终于等到他走在阴暗的下坡道上,身上的小货摊唱着凄凉的歌。

  她仰脸,微微张开嘴,吸了小丑血的蓝蝴蝶翩翩栖在她嘴唇上,把鲜血缓缓往她嘴里吐。她满心以为会吃到小丑的欢乐,吃到的却是回忆。小丑的血为什么会有回忆的滋味?里面有童年往事,也有思念。她猝然想起燕孤行和八只蹄子的羊,也想起了天空上飞翔的风筝。也许,欢乐的血正是这种味道,让人回到旧时的幸福日子去。

  她觉得有点醉,不是酒醉,而是掉到幸福的迷离世界中,那儿有一段时间洗擦不掉的往事、一种蓦然回首的恍惚,她看到自己还是小女孩的一刻。在光阴的长河里,有些事情永不可追回,她渐渐爱上了回忆中的那个人,虽然,燕孤行已经死了。

  这天晚上,她站在歌台上,唱着幸福的歌谣,时光好像往回走了。台下的人,在萦回的歌声里,都想起了幸福的往事。

  只有一个人例外,因为他是没有爱的,也没回忆。他坐在最后排,头戴一顶黑色圆礼帽,身穿黑色礼服,襟上别着一朵新鲜的红玫瑰,帽檐下面一双阴郁的眼睛盯着蓝月儿看。

  6

  燕孤行在河畔看到一艘漂亮的天鹅船,船上静静的,只有几个水手在甲板上聊天。谁说乐城的太阳水不沉落?星星已经露脸。他吃过自己带着的馒头,站起来拍拍身上的碎屑,把卖剩的一个八音盒放在口袋里,收起的小货摊挂在肩头,走在回旅馆去的路上。

  经过主街时,一列马车隆隆在他身边驶过,朝河畔那边走去,车上的黑布篷盖得密密的,他嗅到马的味道和女人的香水味。

  那个晚上,他躺在“枫叶旅馆”那张虫蛀的床板上,却睡不着。在下坡道上被蚊子叮咬的那一刻,他好像听到一把歌声,那歌声好熟悉,转眼却已消逝。不可能是她,应该是他自己回忆里的歌声吧?每次到了一个漂亮的新地方,他会想起她,这么美好的风景,要是有她在多好?他不知道他和她现在距离有多远,是天涯?是咫尺却永不相见?今夜,她在他思念里萦回,竟比往日更清晰。

  看到朦胧窗子外面朦胧的晨光,他累瘫了,终于睡着。在梦中重又看见在主街上遇到的那辆黑色马车。他觉得走在前头的一匹马儿在他胸膛上踏了一下,他哺哺地呻吟。

  马车在城里驶过的时候,蓝月儿并没有拉起窗帘往外望,她仍然回味着那个小丑身上的血,血里带着往事的甜香。

  本来她可以一直陶醉在那股甜香之中。然而,到了第二天,她在后台收到一大束红玫瑰,闻到的却不是玫瑰香,而是呛鼻的麝香猫。她想起马戏团里那个可怜的秋千女郎,女郎必定已经死了。那个叫阎背香的人贩子却在乐城盖起一间妓院,在那儿,给喂了迷药的妓女跟野兽关在一起,任人挑选。

  阎背香一连三天送花来,她把那些花全都踏碎,这个十恶不赦的坏蛋在花里施了妖术,竟以为可以迷惑她。

  她在歌台上看到阎背香,他头戴黑色圆礼帽,坐在最后排,那双淫邪的眼睛在她全身上下打量。他竟认不出她来。

  到了第三天晚上,她离开歌厅的时候,阎背香在外面等她。

  他欠欠身,油腔滑调的声音说:“蓝姑娘,请容我告诉你,你的歌声是这个世界的奇迹,只有天堂的鸟儿可堪比较”

  那把声音也在对她施妖术。

  她假装中了他的妖术,动情地看着他,说:“先生,你顶会说话。”

  “那些玫瑰不成敬意”阎背香诌媚地说。

  “哦,原来是你送的,那些花好漂亮”她一副销魂的样子。

  “再漂亮的花和姑娘的天香国色相比,都嫌俗气。”他恭维地说。

  她满脸潮红,含笑望着阎背香,好像骨头都酥软了。

  “在下阎背香,就住在枫叶街最后一幢房子。”

  “我改天会去拜访”她身不由己地对他着迷。

  然后,她软软的身子爬上在一旁等待的马车,回头朝他抛了个媚眼。

  她钻进车篷的时候,大妈妈问她:“外面那个邪里邪气的男人是谁”

  “一个该死的人”她回答说,脸上露出烦厌的神色,抖开一条蓝色丝缎手帕,在鼻子前面扬了扬,驱走阎背香身上那股麻香猫的气味,心里恨恨道:“容他多活一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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