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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妈妈又哄又吓,逼着我说出理由来,却毫不体谅:“就为了一个绰号?这算什么?别人叫是别人的事儿,难道他们叫你两声你就真成了人家媳妇儿啦?上学去!”

  多搬一套桌椅来

  最后,还是外婆心疼我,扭着一双“解放脚”找到学校里来,跟老师评理:“人家都是男女分开,干嘛把我家闺女儿配给臭小子一起坐?”

  老师跟外婆讲不清道理,只得让校工再多搬一套桌椅来,让我和子俊分开坐。但是“裴嫂”的绰号,却仍然沿用了下来,一直到我中学毕业,在巷子里遇到老同学,还偶尔被人提起:咦,这不是裴嫂吗?

  也许绰号这事儿就是这样,事隔多年,真名大姓未必会被记起,但是绰号,却是终身的记号,很难忘记。

  不过隔了十年八年再提起,心底里已经没有那么恨,反而会激起一丝温馨,记忆的风瞬间吹动童年的发梢,想起若干往事。

  也许是因为这样,裴子俊才会在十多年后的某个早晨,忽然想起了我,鲁莽地闯到宿舍里来,直统统告诉我,他一直没有忘记过我,一直偷偷喜欢着我的吧?

  那时我已在杭州读美院,是出了名的才女,走在柳荫夹道的校园里,时时想:这便是林风眠校长当年走过的路吧?摩拳擦掌,一心要等着毕业出来做黄永玉第二,眼界高到天上去,哪里看得上旅游专科毕业的裴子俊?

  只不好意思太伤人心,半开玩笑地瞪他一眼:“喜欢?我现在还记着当时你有多凶呢!还说要让我离你远点儿,你忘了?”

  子俊满面通红,搓着两手,发誓一样地说:“以后都不了,再也不凶了,只要你离我近,让我怎么着都行。”

  现在想起那副憨态,还让我忍俊不禁。

  那段日子,子俊隔三差五便坐了火车从苏州奔杭州,几乎每个周末,我们都会见一面。久而久之,便成了习惯。

  晴西湖,雨西湖,苏堤,白堤,二十四桥明月夜,映日荷花别样红……这些个良辰美景,是要同心上人一起玩味的。便不是心上人,在身边如影随形地呆久了,也就慢慢上了心。

  少女情窦初开,往往是因为天气才恋爱的。柳絮轻沾,随风依依,无由故地便有几分离情,每一次落花成阵,弱柳拂风,都仿佛在轻轻说:不舍得,不舍得。

  一次游完了西湖送他去车站,走在柳树下,站定了,随手替他拈开粘沾在发角的飞絮,手便被他握住了。

  他的眼睛,在迷蒙的季节里如此多情,看得人心慌。

  被他吻的时候,我吓得哭了,却不知道闪避。

  很多年后都没有想明白,虽然看上去很纯很美,可是,那是爱情吗?

  中间不是没有试过同他分手。

  吵架、冷战、道歉、和好……这几乎是所有恋人的必经之路吧?对我们而言,这样的过招尤其频繁。

  我们两个,性格差异好比天同地,我喜静,他喜动,一个要往东的时候,一个偏要去西,几乎没有什么时候是意见完全一致的。几年的相处,都是在我迁就你,你迁就我,就像两只寒风中的刺猬,若想依偎取暖,非得要先磨秃了自己的棱刺才行。

  这个磨的过程,太疼了。

  有时静下心来审视我们的爱情,总觉得血淋淋的,肉刺模糊,不知道折损了多少根刺,又扎穿了多少个伤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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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闹得最凶的一次,就是我离开苏州来上海前夕,整理了几年来他送我的所有小礼物,一骨脑打个包儿归还了他,清楚地说:子俊,让我们分开,永远做朋友吧。

  他茫然后退,受伤的样子令我心疼。

  他说:“能做朋友,又为什么要分手?”

  能做朋友,又何必分手?也许他说的是金科玉律,最简单的真理。

  我有些不忍心,但还是咬着牙说:“我们两个,不合适。”

  离开苏州那天,下着雨,我左手拎着一个藤编的箱子,右手擎着竹纸伞,对子俊开玩笑:“看我这样子,像不像徐志摩?”

  他不以为然:“为什么是徐志摩?他是男的你是女的,我看不出来哪点像。”

  我叹息,子俊子俊,我们两个,是真的真的不合适。

  奈何子俊始终不肯这样想,后来到底又追到了上海来……

  上班的时候,对着电脑做扫描校色,我又忍不住想:“怎样才能见到张爱玲呢?”

  第二章

  半个多世纪的沧桑

  液晶显示器上,是一幅旧上海的广生行月历画,手抱鲜花的姐妹俩穿着大花大朵的旗袍,故作娇憨地巧笑嫣然,双眼弯弯如月,很天真无辜的样子,可是因为隔了半个多世纪的沧桑,便有了种过来人的味道,凭添几分风尘态,反而似烟视媚行。

  我用鼠标在妹妹的脸上圈圈点点,除去斑渍,涂黑眉眼,使唇更红,笑更艳,恨不得对着画中人唤一声“卿卿”,便将她拉下画来。

  那时的上海,是张爱玲一路走过,看过,写过的。现在,它和我近在咫尺,只隔着一层电脑荧屏,但是,我走不进它,它也容不下我。

  电脑内外的两个世界,就好比梦与现实的距离,看着触手可及,其实遥远得令人绝望。

  忽然听到背后有人说:“网络发明以后,色彩与声音已经把模拟再现的功用发挥到极至,以假乱真已经不是童话,如果再加上时间控制,人们岂非可以自由穿梭于世界历史?”

  我为之一震,回过头来,看到一个星眉朗目的年轻人由老板陪着走进来,正做指点江山状夸夸其谈。

  按说他的样子相当张扬,与我个性相去十万八千里,可是不知为什么,只这一眼,已经让我耳朵发痒脸发烧,心惊肉跳地想:这是谁?这个人是什么人?我可不可以认识他?什么时候能够再见到他?

  刚刚见面,还不待认识已经惦记下一次约会。只有花痴才会这么想,可在那一时那一地,这的确是我心声。

  耳边听得来实习的小女生们一片低呼:“哗,好帅!”可见发花痴的并不只是我一人。

  老板叫我:“锦,跟你介绍一下,这位是沈曹先生,著名摄影师和彩色平面设计师,这是顾锦盒小姐,绘图员。”

  沈曹?我一愣,心底莫明震动。著名摄影师沈曹?我昨天刚刚因缘买下他的摄影集,今天就见到了作者本人?而且,那样有灵魂有思想有阅历的一位天才摄影师,原来竟是这样的年轻!

  但是认识了又怎么样呢?他是“师”, 我是“员”,高下立见,阶级分明,由不得我不有一点自卑,伸手出去时,只觉手心里凉津津的都是汗。

  偏偏空调又坏了,本来心底无尘室自凉,可是现在,风吹皱一池春水,只觉阵阵热风拂面,几乎睁不开眼。

  “锦盒?好名字!”那个可恶的沈曹朗声大笑,“词典里关于锦的成语都是最有神秘感的,锦囊妙计,锦上添花,锦绣前程,锦心绣口,锦衣夜行,但是锦盒……神秘兮兮的藏着些什么珍珠宝贝呢?”

  说得办公室里的人都笑了。

  我也低下头微微笑,答不上话来。我真笨,打七岁起就有这坏毛病,遇到喜欢的男孩便紧张,手心出汗,双耳失聪,兼哑口无言。好口才是用来对付子俊那种大块头的,他每次看到我都满脸局促手足无措,我反而轻松。可是沈曹不行,他太潇洒自如了,于是轮到我面无人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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