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知道他不是故意要吃她豆腐,只是为了帮她避开意外,但当她一抬眸却发现那双勾人电眼也正凝视自己,四目瞬间迸出情燃的火花,迅速蔓延至空虚已久的心灵。
天啊!她和前男友分手一年,已经好久不曾出现悸动的感觉,此时脸颊却像被烧灼一样热烫,脑袋一阵晕眩,感觉自己正快速融化中……
另一方面,庞仁修也跟她一样心荡神驰。淡淡的发香味不偏不倚地送入他的鼻腔,她饱满的丰盈正贴在他的胸膛上,光是这样抱着她,他心中居然有股强烈渴望,希望可以天天抱着这柔软的娇躯,天天和她浓情密意地在一起,永远沉醉在美丽的爱情里!
白日梦作得高兴,他的大手还握着她的纤腰舍不得放,下一秒,怀中的人儿却已经抽离他的怀抱——
“谢谢。”龚绮华礼貌地说道,脸上却泛着羞怯的红霞。
“噢……不客气……”这可是情圣第一次失态!庞仁修俊脸上陶醉的笑意仍未褪去,她的气味和余温遗留在怀里,教人回味无穷。
依他毕生把妹无数的功力,被他迷倒,在他怀中栖息的美女何其多啊,但是,却只有短暂停留又害羞脸红的龚绮华,让他兴超前所未有的长相左右的愿望……欸……这到底是代表什么呢?
没关系,现在不是他该纳闷的时候,掳获芳心他是势在必得,绝不手软,所以继续加把劲再说。“绮华,来点臭豆腐怎样?”
“呃……不用了,我不饿。”话刚说完,她的肚子却突然很不给面子地响了起来。
“不要客气嘛,”不消多久,他已经端来两盘臭豆腐。“趁热吃。味道虽然臭了一点,不过看起来很好吃。”
睐向冰凉爽口的泡菜、热辣辣的臭豆腐,香喷喷的气味直扑而来,她忍不住地吞了吞口水。
好久没吃路边摊了,自从被前男友限制后,她几乎是下意识地不再碰这些东西,但现在他的邀请,却让她按捺不住地想吃。
“还是你不喜欢?”看她没动手,庞仁修又问。“如果你不喜欢围游会里的小吃,我可以带你去会馆餐厅吃好料的。”
“喔,不用了啦。”她不再坚持,接过盘子,大快朵颐地吃了起来。
“好吃吗?”他笑问。
平常看她秀秀气气的,吃起东西倒是不拖泥带水,一口接一口,让普通的臭豆腐仿佛是人间美味,异常可口。
平常专吃高级餐厅里的美食佳肴,但他一看见她毫不排斥路边摊的小吃,心窝突然涌进难以言喻的满足和愉悦。
“嗯。”她点头,腮帮子鼓鼓的。
“我也吃看看。”他如法炮制,张大嘴塞进一块臭豆腐,用力一咬。“哇~~好烫!”他立刻被臭豆腐的汁烫到了嘴,不顾形象地张口呼出热气。
“呵呵……”他的模样滑稽有趣,让她忍不住轻笑了起来。
第一次在那么近距离看他,发现他不但长得很俊美,穿着品味也不俗,还有一种亲和的贵公子气息。
风度翩然、温柔又有女人缘的他,虽然痞了点,但是比起以前的男朋友干涉她的工作、交友,也不准她吃路边摊,嫌不卫生、没营养,他倒是好相处许多。
咦!怎么搞的?!才跟他吃个臭豆腐,她居然就把他拿来和前男友比较了。
庞仁修看她笑,也忘记嘴被烫了,跟着牵起笑容。
比起他认识的女孩,她的笑容真实不造作,也没有千金小姐的傲态和讲究,只有心满意足的快乐,轻而易举地占领他的心。
她外表看起来是个气质美女,但却偶尔会流露小女生的娇态,保有温驯的本质,教人舍不得移开眼睛。
这种感觉不但卸除了彼此的隔阂,也拉近了彼此的距离。
“Boss!”这时,身穿套装的秘书李依珊突然十万火急地冲到他身边,低声说着。“一位金小姐说要过来找你……”
Boss?!龚绮华诧异地盯着他,她没听错吧!他不是负责活动的职员吗?
“金小姐?!”庞仁修一听到这个名字,嘴里咬到一半的臭豆腐顿时掉了出来,脸色发青,慌张不安,好像听到恐怖分子要来突击似的,恨不得遁地而逃。“跟她说我不在。”
“可是她已经来了。”李依珊根本来不及挡。“她说冲着你的面子,要响应这次保护动物的义毕,捐出五十万。”
“这……”他一听到金刚,不,是金蓓蓓冲着他来,一张俊脸慌得青笋笋,赶紧搁下手中的臭豆腐。“好吧,我知道了。”
“欸……”李依珊一走,龚绮华忍不住好奇地问道:“你是这里的老板?”
“呃……是啊。”他的声音有点颤抖。“这个会馆经营两年,不过设备一应俱全。”
龚绮华难掩讶异之色。“我听朋友提过,这里是政商名流社交的地点,有钱人才会来的会员俱乐部,没想到是你在经营?”
很意外,不过从他风度翩然的贵族气质,确实不难看出他不是泛泛之辈,一定是大集团的富家公子。
“对了,我可以带你去参观一下俱乐部。”庞仁修突然想到这个逃离名猿的好主意。
看他神情出现少见的慌张,可见来人一定是重量级的人物,龚绮华很快地回绝。“不了,我也该走了。”
“修哥哥……你在哪里?”一阵呼唤的声音,由远而近地传了过来。“修哥哥……”
对方果然不同凡响。龚绮华看见了一位声音细软、身材却壮如猩猩的女孩,渐渐排开人群,往这个方向过来了。“好像有人要找你是吗?”
救郎喔!情况危急,他转身落跑。“绮华,对不起,下次我再去找你!”
她到底是谁?龚绮华纳闷地看着他,为什么他一看到她就想跑?!
她还没来得及开口问,庞仁修已经以惊人的龙卷风速度,落跑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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唉~~太恐怖了!募款园游会的事一定是老妈偷偷告诉金蓓蓓的。
幸好他平日有在健身操练,加上眼明脚快,现在他短跑的速度已经可以去参加奥运,拿金牌了。
老妈实在太不人道,硬要把他“许配”给金蓓蓓,难道为了继承财产,她都不考虑他的喜好和品味吗?
只要一想到自己的喜好,他的脑海就会浮现善良的绮华,心窝顿时扬起暖意,忘却了被逼婚的烦闷,更无暇顾他那个洁癖又过敏的老妈不喜欢养猫养狗。
所幸,皮皮一直很乖,不乱吠也不张狂,一向安安分分,再加上喜欢搓麻将的老妈也不常在家,倒也没注意到皮皮被养在深闺外的一个大露台里。
只要一想到龚绮华美丽的身影,警告的眼神,还有小手温柔安抚小狗的动作,都会令他格外地愉悦、亢奋……
哎,要是她对他也能像对小狗那样温柔呵护,付出爱心,该有多好。
一想起她,他便几乎忘却了被老妈逼婚的沉重感。对他来说,此时此刻最重要的事,就是赶紧带着皮皮去找她!
换上靛蓝碎花衬衫、配上牛仔裤、吹了帅帅的发型,庞仁修正意气风发地下楼,往露台走去,却突然被叫住——
“仁修!”
“妈,你怎么回来了?”一看到老妈,他就急着闪人。
“我跟金先生约好晚上七点在饭店吃饭,你跟我一起去!”罗凯茵使用命令句,完全不让他有说不的机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