什么鬼书名 陈毓华
到墙角去数了一圈蚂蚁再回来还是想不出来这本书书名要叫啥。
终于知道自己的脑袋要归类到破铜烂铁堆了。
既然不管用,只好拿个可以放进仓库的老名字来充数。
原来呢,抱着枕头要睡觉的时候也想过干脆取个穿越时空的你和我之类的,不拗口又简单还很有现代感(哇哈哈)。
我每次发懒的时候就想不如把书名丢给徐女王陛下去伤脑筋好了,当然这脑筋是伤不到她的,因为她麾下精兵千万,随便编派一个也好过我为个书名头痛到睡不着觉的好。
于是,我就原本呈上了。
不过老实说《如梦令》我还挺喜欢的,庄周梦蝶,还是蝴蝶梦庄周,从古到今都无解,如梦小令也是,你来现代玩一玩,我到古代走一走……嘿嘿,小老太婆我当然觉得好玩,小读者们大概看到书名就塞回书架去了。
这年头呛辣书名才吸引人。
丫华很少吃辣,所以就有劳大家了。
说起来奇怪,最近,很爱那种纯纯的恋情,喜欢那种纯粹和无畏,爱上了就勇往直前,不管万难非要在一起的疯狂。
或许因为逐渐在失去,所以当某年某月重新再见那样的痴情无双,就很难遏止不去想人的一生要遇到对的人真的不容易。
爱情的迷思对我来说,也许是打从现在才开始的功课。
故事的归故事,女儿家到了古代,要是我肯定结结实实的适应不良。
想想,没有冰箱冷气、没有卫生绵的日子要怎么活?
女儿回来带两本书,丫华刚好完稿就给他很努力的看,这一看龙心大悦,果然,好的文章还是值得一看再看。
有点旧的书,很多年前那个拒绝联考的瘦小子吴祥辉的《芬兰惊艳》,有空的人可以去找来看。
我呢,则是再接再厉去找他的另外一本《惊叹爱尔兰》来K。
果然,对人的刻板印象是应该要破除的。
然后,再把放很久的九把刀杀手系列拖出来看。
真是幸福到爆啊!
下本书是百里家的最后一个,问女儿要不要写他,女儿很跩,她说:“老妈,写的人是你又不是我,不想写就把他踢墙角去!”
拍拍手,我那女儿……真是酷得可以。
百里陌,你就听天由命吧!
至于预备这一系列都要用三个字的书名,就……哪边凉快哪边去吧!
还有,嘿嘿,最近中毒很深。
每到星期五非要看“超级星光大道”不可,很乖地,时间一到就等在电视机前面,完全不肯漏掉一点镜头。
没办法,太迷萧敬腾的滑音,第一次听见是惊艳,尔后,是叹息,再来就一整个的着迷到不行了。
杨宗纬也喜欢,他的腼腆跟萧魔王真的如出一辙,傻笑~~
楔子
如梦、如梦,如梦一场……
不记得什么时候身子骨开始变差的,天气稍有变化或是季节交替,第二天一早他就下不了床。
长白人参是宝贝,他拿来漱口,天山雪莲可遇不可求,他拿来当萝卜啃,可是三天两头他还是莫名发烧,全身骨头酸痛,一帕子的血经常骇得服侍他的下人们鸡飞狗跳。
因为他,家无宁日。
既然只是等死,牛嚼牡丹,不如做做好事帮爹娘省点银子花,他索性扔了那些吊命的东西。
京城稍有知名度的郎中不知道看过多少,可怜了爹娘只要听说哪有好的大夫就往哪找,跋山涉水,心思是用尽了,苦哈哈的药方子他也吃过不知凡几,又喝又抹又吃,长年下来他觉得自己都可以充起蒙古大夫替别人问诊寻脉开方子了。
除去吃药睡觉、睡觉再吃药的时间,他很闲。
玩伴?
当然不会有,谁家父母会允许自家的孩子来找药罐子玩耍?要被传染了重症谁要负责?
除了偶尔会翻墙偷偷地来瞧他一眼的大哥和老三。
当然那也要防着被爹堵到捱一顿骂,被当作眼线训练的家丁会一状告到娘那里去。
爹娘其实是疼他的,除了伺候的奴婢、家仆、奶娘、教他识字临帖的先生,当然也为不能出门的他造了个什么都有的大院子。
不过,那院子他只有看的份,想去里头逛逛,得挑日子,风日晴和,春暖花开,这样的日子用膝盖想一年里能有几天?所以院子再雅致也只是个空壳。
不允许多看书,怕伤神。
不能下地,要是厥着怎么办?
不能出门,外头车杂人多对病体一无是处。
守着这样无望的人生茍延活着到底为什么?
由于什么都不能做,他只能无聊的透过窗户看院子里更迭的四季一年又一年。
可是,他要油尽灯枯了吗?
从腊月开始很多事情就不对了。
梅树不开花。
柳树推迟发芽。
桃花拖了长长的尾巴直到夏末才看见几朵花开了应卯。
最扯的还在后面,梧桐提前脱皮不说,不该是这季节的蝴蝶居然铺天盖地如同飞雪一样的呼啸过院子。
仿佛一切都乱了套。
疑惑还在肚子里滚来滚去没着落处时,他把眼睛揉了又揉,没错!不应该在同一时间发生的六种现象居然一一出现。
他怕是自己眼花,挣扎着从床铺下了地,咬着牙不敢惊动任何人,直奔院子。
的的确确是飞雪,这次不是成群结队的蝴蝶,是冻在身上会冷,落地会溶的白雪。
可这会儿才初秋啊。
雪下得飞快,一下落了薄薄的一层。
他扶着能够支撑身体的任何东西,穿过瓶门,他眼睛好得很,在同个时间梅树开了花,柳树发芽,桃花灿灿的开满了一树的粉红,然后,天空白茫茫的一片……
地下有他浅浅的印子。
他走进苍茫里,被掩盖了。
第一章
勾曦玉发誓她没有随便捡东西的习惯。
路不拾遗是古风,她却贯彻得很彻底。
会扔在地上的都不会是好东西,这是家训。
不过她的良好传统却因为捡了这么一个大型垃圾走入了历史。
她为什么要那么多事,当作什么都没看到就好了,这样不是比较干脆?管他被那些坏小孩当流浪狗还是什么,真的是自找苦吃!
扔回去?于心不忍。
她从来都不是什么外貌协会的拥护者,可都是这张脸害的,害她很偏心的向那张好看精致的脸蛋靠拢,一不小心手痒的把人扛了回来。
伸指戳了戳他那张滑润的脸,这是怎么保养的,比她这正牌女生还要有弹性,又伸到他鼻子下方,嗯,还有鼻息,哎呀,刚才错得离谱,应该直接送医院去才对。
真是一念之差。
当务之急好像不是研究他的长相,应该先帮他脱衣服吧,也不知道怎么搞的,这人披头散发已经很另类了,衣服又脏又湿,人很瘦,摸上去一把骨头,身上的衣服裤子复古风得很,对襟绸上衣,宽宽的袖子,宽宽的裤口,料子好得不可思议。
闭着眼,她拉开少年腰际的系带,应该跟她差不多年龄吧~~ 这年头还有人这么穿吗?
剥开他……救人要紧,就算会长针眼也只能认了。
很排的胸口悬了一圈以几股红丝绳串起来的白玉,那玉很大一块,放在手里沉甸甸的,她挑起来看,光线竟然穿透白玉,反映到她的手心,一只凤鸟展翅飞翔,两对琢成株的花叶,顶端有颗石榴。
看不出所以然,只觉得这少年一整个诡异。
“这应该很值钱。”吹了声口哨。
谁知道口哨还没吹完,上下游走的手腕倏然一紧,以为昏迷不醒的人睁开一对光灿灿的长眸瞪着她看,五指掐得她手腕生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