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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他为什么知道她的名字?

  “你认识他?”孙吉祥扯扯她的衣袖,好奇的问。

  林菱呆呆的摇了摇头,“不认识。”

  “会不会是你记错了?搞不好你认识他,要不然他怎么会知道你的名字?”

  “真的不认识。”林菱蹙起了眉头,“他长这么帅,要是我见过,一定会记得的。”

  “啊?那个老男人很帅吗?”

  “什么老男人,你别那么缺德啦,看他那样子大概也不过三十左右。”

  孙吉祥翻白眼,哼声道:“我管他,比我大五岁就是叫老啦!”

  “可是现在偶像明星很多都是超过三十岁的耶。”

  “那是人家帅啊!”孙吉祥无力的道:“别管那些了,重点是,你确定你真的不认识他吗?”

  林菱想了想,确定的点了点头,“嗯,这么帅的混血儿,我若是认识一定会记得。”

  “混血儿?我看他不像啊!”孙吉祥奇怪的说。

  “可是他眼睛是青绿色的耶。”林菱指指自己的眼瞳说,“真的,我刚刚跌到他身上,一张开眼,就看见他眼睛颜色是青绿色的,像水水的绿宝石一样,好漂亮。”

  “什么青绿色的,又不是猫。”

  “真的啦,真的是青绿色的,和普通那种浅浅的绿眼瞳不一样喔,漂亮得让我愣了一下呢,好像要被吸到温暖的深海里去一样。”

  “是吗?那他说不定是海之子,所以才会有一双像大海一样的眼瞳,搞不好他手一挥就可以翻江倒海呢。”孙吉祥开玩笑的说。

  “真的吗?”林菱眨了眨眼,一副打算信以为真的模样。

  孙吉祥一拍额头,受不了的道:“拜托,我随便说说而已,你也当真!你以为现在在演封神演义啊?不要告诉我你真的相信世界上有什么雷公、雷母、二郎神之类的。”

  “电母!是雷公、电母!”林菱义正辞严的纠正她。

  孙吉祥一听差点昏倒,“不会吧,你真的相信啊?”

  “国外有圣诞老公公,咱们中国当然也有雷公、电母啊!”林菱一叉腰,说得理直气壮。

  两眼一翻,孙吉祥无力的道:“是是是,你说有就有,我懒得和你辩。”

  “唉,你这个无神论者,我有空会去庙里帮你上香,要菩萨保佑你的。”

  “多谢娘娘恩典,不过我看就不必了,要是烧香有用的话,咱们这个世界就不会这么乱了。”

  “啧,你真是没救了。”林菱好笑的说。

  “是呀,所以你就省点力气留着吃饭吧。”孙吉祥闭目养神,不忘道:“晚上要代班,我先眯一下,到站时记得叫我。”

  “OK!”

  公车在纷乱的车阵中,摇摇晃晃的喷着热气前行,过了二十多分钟,终于开到了她们要下车的站,林菱叫起了孙吉祥,两人急忙下了车回家去。

   ※  ※ ※

  林菱一进门就到厨房开冰箱,刚刚孙吉祥拉着她一直跑,她都快渴死了。

  家里没人,只有冰箱上用吸铁压着一张纸条,说明了爸妈去南部喝喜酒三天后才回来,纸条上还夹着一千元,是她这三天的生活费。她将一千元收了起来,纸条揉一揉丢到垃圾桶去。

  自从十年前搬到这里来和孙家做了邻居之后,她家的情况就渐渐好转,老爸在公司升了经理,老妈做的直销生意也越来越好,他们俩常常忙到不见踪影,家里经常都是她一个人,她也早习惯了。

  将冰水壶放回冰箱里,又从冷冻库拿了根冰棒,林菱边吃边走回房里,却在房门口看到老妈在门上贴了一张纸条,上面只有大大的四个字:整理房间!

  她将纸条扯了下来,心虚的吐吐舌头开门进房,环顾了下四周,果真是乱得可以,到处都是散乱的衣物和课本,要不然就是印坏的电脑纸和电脑软体的盒子及CD,放眼望去,几乎看不到原木地板,连走路都快要有问题,难怪向来民主的老妈要写纸条提醒她了。

  林菱咬着冰棒蹦蹦跳跳的跑回厨房,从柜子里拿了一只垃圾袋,然后又含着冰棒回去整理房间,把所有该丢的东西都塞进垃圾袋。

  过了两个小时,塞满了两个垃圾袋,她终于把房间整理好。为了配合“垃圾不落地”的政策,是以她先将那两袋垃圾拿到玄关处放着,等晚上垃圾车来再丢,之后便走回房里,拿了换洗的衣物去洗澡。

  洗了一个舒舒服服的热水澡之后,她拿毛巾擦着湿发走回自个儿房间,笑嘻嘻的看着乾净整洁的房间,不由得自豪起来。

  啊,她真是一个乖女儿,老妈回来看了一定感动万分。

  因为天气有些热,她又不想开冷气,再加上家里只有她一个人,所以林菱身上只穿了内衣裤,就这样哼着歌、穿着拖鞋、抱着一篮脏衣服,脚下啪达啪达地,一脸轻松愉快的将脏衣服丢进洗衣机,然后顺手将之前晒的衣服从晒衣架上收下来,开开心心的抱回客厅。

  “这是老爸的,这是老妈的,老爸的,嘿,这是我的,这是老妈的……”林菱自言自语地将老爸、老妈和她的衣物分开,各自摺好后,先将爸妈的衣物放进他们的衣柜中,最后才抱着她自己的那一堆回到房里。

  怎知在她打开衣柜的那一瞬间,里头的衣物有如土石流般,排山倒海地倾泄而出。

  “哇哇哇啊──”她闪避不及,整个人顿时被那堆衣物压埋在最底下,好不容易从衣物堆中爬坐起来,她才想起自己刚才忘记整理衣柜了。

  瞪着乱成一团的衣物,她半点也不气馁,乖乖的坐在中间再度摺起衣服来。好不容易将所有的衣物都摺叠好,放回衣柜后,脚下却踢到一个原本用来装饼乾的小铁盒。

  “什么东西呀?”林菱好奇的将它捡了起来,见到上面用麦克笔写着“宝藏箱”三个字,她才猛然想起这是她小时候藏宝贝的盒子。她搔搔头,“对喔,我都忘了把它收到哪儿了,原来是在衣柜里啊。”

  林菱抱着小铁盒坐回床上,努力想将它打开。她少说有十年没看过这里头的东西了,自己也不太记得当时在里面放了些什么,所以有些好奇。

  幸好铁盒没有生锈,所以还不怎么难闻。

  “哈,这是我自己做的卡片嘛!”她拿出最上面一张、黏着干燥花的卡片,十分佩服自己,“哇,没想到我小时候还满有艺术天分的。”

  卡片下是一些零零碎碎的东西,有几颗小时候全家去海边她好奇捡回来的石头,还有一根孔雀羽毛,两只从抓娃娃机里抓回来的小布偶吊饰,还有一个去夜市套竹环套到的陶瓷小猫,那猫只有一根指头高而已,煞是娇小可爱。

  她将所有的东西一一拿出来把玩,回忆起童年的时光,觉得自己当时真是又蠢又呆。

  没多久,东西便被她玩得差不多了,只剩一只手表孤零零地躺在盒子底。

  奇怪!

  林菱盘腿坐在床上,双手抱胸,歪着头打量手表,她怎么不记得这东西是哪来的?

  她将它拿了出来,左看右看上看下看,翻来覆去努力用力的看,却还是想不出来这东西是从哪里跑出来的,只觉得这只手表非常精致,而且是那种需要上发条的骨董表,看起来不怎么便宜的样子。

  不过,既然如此,当时才八岁的她,怎么会有这只表呢?

  她挑起右眉向上斜看天花板,猛地想起。

  啊,对了,这是她有一次和爸妈去一座山里玩,在一条两旁种满了枫树的路上捡到的嘛,因为它很特别,所以虽然表面裂了条缝,但她还是把它捡回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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