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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 26 页

 

  「你这个笨蛋,这种事有什么好介意的?如果你完全忘记冬冬,我才要担心你是那种有了新欢就把旧爱彻底抛弃的无情人!」难道她一个大活人会去吃一个死人的醋?无聊嘛!

  「对不起,小媛,对不起,是我以小人之心度君子之腹了。」她的答案让他大松口气。

  她靠在他的肩膀上,放声大哭。「可恶,你这傻瓜,害我等那么久,混帐……三年多啊,我都快三十了,可恶……」

  「对不起。」他这辈子道的歉大概就数今天最多。「以前都是我的错,我再也不会了,妳别生气。几岁有什么关系,我一点都不介意。」

  「我介意。」她哭得他肩膀一片湿。「三十岁了,要生四个孩子,就算好运,一年能怀一个,生完我都三十四了。」

  「为什么一定耍生四个?」

  她一愣,瞪他一眼,随即又低下头在他肩上咬了一口。「别告诉我你忘了,想要四个孩子可是你的心愿。」

  有这回事吗?他一头雾水。

  「在小公园的秋千架上,两男两女……」她给他提示。

  他想起来了。「两男两女,凑成双『好』。」

  天哪,这么久的事了她还记得,还真的想要去做!他眼眶开始泛酸,他自己都已经遗忘的事情,却有一个人替他记得牢牢的,谁能不感动?

  「小媛,我爱妳,我爱妳……」

  三年半了,人说女追男隔层纱,她追他,却比爬喜马拉雅山还累。「以后每天都要对我说一遍,知道吗?」

  「好。每天照三餐说,我爱妳。」

  她趴在他的肩膀上,眼泪就是止不住,追太久了,突然追到,真的好像在作梦。「可惜,你开窍得实在太慢、不知道我生足四个孩子时,会不会变成高龄产妇?」

  「没关系,我们现在就开始努力,绝对不会太久。」他吻上她的眼、她的泪、她的颊、她的唇。「只要有心都不会太晚。」

  「嗯……」她回应着他的吻,细细地品尝着这栽培了三年半才收获的果实,鲜美甘甜,果然只要有心,愿望就一定会成真。

  【全书完】 

  后记

  这个故事原本不是这样的。

  原订大纲是袁媛与男友交往多年,踏入礼堂前夕,朋友告诉她,见到她的男友与其他女人过从甚密,要她小心;然后她留意到男友定时的失踪,委托郑士衷调查,才发现男友原来早已结婚,并育有一子。

  有没有人发现这个大纲很熟悉?是的,它不是小说,它真切地在现实生活中发生了,并且还上媒体报导了几天。

  有关第一征信社这三个故事的大纲,我去年就交给编编了,它们的形成甚至比《倾城》还早。我是把三本的楔子都写完,才开始写《倾城》的。

  去年交了《倾城》,我没有休息,立刻开始写《捡到小气球》,因为今年春节休九天。春节过完就是三月;三月上批的稿子一定要提前交,否则赶不及档期。

  于是我加足了马力,从《倾城》、《捡到小气球》到《一起躲猫猫》,一本接续一本,反正大纲都是去年就弄好的,我就是把故事铺陈开来。

  但悲剧也在这时候发生了,那个跟我的大纲几乎一样的新闻突然出现,看见新闻的时候,我整个人呆掉了。

  很多人都说言情小说的剧情很扯,我自己也承认,要一个女孩跟男友交往多年,结婚时才知道被骗有点不可能,毕竟女方总会去男方家拜访吧?男女双方的朋友都不见面的吗?提亲时怎么办……我要写这样的故事,就要负责把这些BUG解决,我想了很多处理方法,以便去圆故事中的不合理成合理。

  但是我忘了一件事,太阳底下没有新鲜事。

  作者也是人,立足在这个社会上,所写的故事自然多数是生活的延伸,谁说现实生活就不会发生小说里的情节?

  于是,我完成的两万字不知道如何接续下去,继续写?我怕有人要丢鸡蛋,骂我抄袭新闻。

  中间再转?我想了好久都不知道要怎么转。

  结果一卡就是半个月。幸好接下来就是书展,这期间出了很多很好的书,我就天天赖死在书海中,当作没有《一起躲猫猫》这个故事吧!

  我承认,有时候我很鸵鸟。可是两万字啊!还有我在《捡到小气球》里有关外遇的预告怎么办?

  请大家当作我死了,我不存在吧!

  就这样一直龟,龟到书展结束,还在龟。

  直到有一天跟朋友聊起书展期间,记者对言情小说的报导,什么随便卖就上千?一堆总裁、阿拉伯王子?

  很明显,那些家伙在吃醋。他一定没混过MSN,不知道有作者从定稿到完稿重写了十次,才写出一个满意的故事。

  人争一口气,佛争一炷香。被人这么说,我也火了,两万字我不要了,全部删掉重来,教你们看看言小作者的骨气。

  于是放假前编编问我进度到哪里了?很不好意思地告诉她,就「第一章」三个字。

  过年,扣掉去玩的时间,开始加班加点,拚命啊!

  故事完全改变,还跟外遇擦到边,写完,双手插腰大笑三声。没被意外打倒,很好很好,继续加油。

  故事中,袁媛是安丽的皇冠大使,但我并没有完全照着安丽公司的章程去写,不是不做功课,是我一直在考虑,完全照搬,会不会产生置入性行销的问题?

  我家母亲大人参加妇女会的同伴就是安丽的,我们老二吃美乐家的营养食品,是美乐家的会员,个人习惯用雅芳的化妆品,VIP做了十几年,老级别了,要章程、试用品什么的,一句话,东西可以堆满一桌子。

  我三家公司的资料全看完后,决定只挂安丽名,其实谁也不像。原因是,我自己很讨厌置入性行销。看电视,主角家的冰箱一打开,全是番茄汁,我倒在沙发上,久久起不来。

  我不喜欢虐待自己。所以如果有安丽人看了,觉得安丽不是这样做事的,对,我承认,它只披安丽皮,骨子里是大杂烩。

  至于为什么披安丽皮?因为我把雅芳、安丽和美乐家写在便条纸上,折一折,闭着眼睛抽签,就抽到安丽。简单到无聊吧?我也这么觉得。

  再偷偷说一句,写郑士衷的时候,我一直在想粱朝伟那双迷死人的电眼。交稿前夕听说他辞演赤壁,好难过,很期待他的诸葛亮说,总觉得光靠那双电眼,就可以说服孙权和周瑜联合抗曹。

  这个故事是我对第二春的真正想法,我不觉得恋人死去就不能再爱,展开第二春就是不够痴情。

  当然,自愿守着逝去的恋情至死是一回事,可若想有个伴,只要有心、有情,永远不嫌晚。

  最老梗的一句话,祝天下有情人终成眷属,不管是初恋、第二春、同性恋……想爱就用心去爱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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