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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蚊子绕着她放在窗台的闪烁烛光飞舞,萤火虫在打开的窗户外面绕着圈圈,在冷冷的夜风中留下一条条淡淡的光线,猫头鹰对着月亮发出咕咕的声音,她听到马儿在溪边喝水发出的声响;屋子外面是各种生命、繁星和明月,而屋于里面则躺着这名可能会死去的男人。

  她将一条布块浸入盛满冰冷溪水的木碗里,擦拭他转成滚烫暗红色的脸和颈背,脖子勒痕上混合着药草的青苔泥也开始干裂。

  她花了很长的时间一点一点地换掉伤药,小心翼翼地不想造成必要之外的疼痛。

  药膏下的勒痕开始从赤红转紫,并且变得更加浮肿,伤口的边缘已经开始溃烂,所以她用冷水清洗,希望能让他舒服一点。

  但那并未奏效,他非常地痛苦。

  每次她用布碰触他的脖子,她都很担心,他一发出呻吟,她便停止,直到涌出的泪水让她再也看不到他。最后她坐倒在地,用手背抹掉眼泪,大骂自己是傻瓜,并希望自己能学学老莱蒂,不要这样心软。

  小时候,她会因为一只苍蝇死掉或是踏到一只蜘蛛而嚎啕大哭,老莱蒂说每当她给黛琳一杯蜂蜜当零食时,黛琳总会慷慨地将大半分给蚂蚁。她不知道外婆对这个骑士会有什么看法,会不会骂她笨,竟然帮助一个如果活着可能会伤害自己的男人。

  她闭上眼睛,在理智与感情间痛苦地挣扎着,知道自己会一直做出同样的事——即使对方是敌人也一样。她看着这个男人时,她看到的是一个和自己一样的人类,而他曾被狠狠地折磨过,被吊在树上,却幸存了下来。

  看着他时,她感受到的并不是自己的恐惧,而是为他所经历过的一切所涌起的心痛,就像心脏被人从胸膛中硬生生扯出来一样。这种不人道的行为再次提醒她,这个世界有多么黑暗和残酷。

  她静静地看着他,似乎在等待奇迹从天而降,然后才重新开始帮他擦拭。

  但他伸出大手推开她,喉咙里发出粗哑的声音,虽然只是一些没有意义的呻吟,但依然可以辨识出声音里蕴涵的怒气。无论他的意识在天堂与地狱之间的哪个地方,必定都是处于狂怒之中,而且正与深藏在内心的某些东西交战着——即使眼睛并没有睁开。她可以感觉到从他体内扩散出来的情绪,那跟某些被逼到绝境的动物所散发出来的恐惧是一样的。

  他开始翻来复去。她试着抓住他的手臂,但他的力量实在太大,因此她只好整个人压在他身上,以使他静止不动。然后他突然静了下来。

  她将耳朵靠上他的胸膛,怕他就这样死了,但他的心脏仍然在跳,因此她慢慢地下来,跪在旁边看着他。

  他再次呻吟。

  她倾身向前,困惑、忧心,感觉极度无助,没有动物或是人类应该忍受这种痛苦,即使这个有能力杀了她的骑士也一样。

  她将手放置在他的心脏上方,让他镇定下来,就像她对待坠落的鸟儿,或是受伤的狐狸一样。

  他突然剧烈地扭动,手臂直直向她飞来。

  在她想到要闪避之前,他的拳头撞上了她的眼睛。

  她用力仰倒在地,喘不过气来,眼冒金星,过了仿佛永恒一般的几分钟,才喘息着,试图平复呼吸。她一边喘气,一边将膝盖弯到胸前,侧身躺着,手盖住眼睛,忍受着突如其来的悸痛,锐利的痛苦仿佛脑袋已经碎裂了一般。

  她躺在原地,了解到自己别无选择。当脑鸣停止,她可以再次活动以后,她不得不做出自己不想做的事——将他绑住。

  当一个骑士的身形逐渐靠近时,洛杰所留下的那一小队人马正聚集在燃烧的火堆旁边。

  这批人的领队,有着一头黑发和小巨人般身高的寇裴恩站了出来。

  雷拓宾骑着马上前,勒住缰绳。

  “你去了很久,拓宾爵士。”裴恩指出。在他们所有人都觉得等了太久以后,拓宾前晚便出去找寻洛杰,还有其他三个人跟他一起出去,每个人往不同的方向搜寻。第二天早上所有人都回来了,对领主的下落一无所获,但拓宾没有回来。

  拓宾没有对任何人解释他为何去了这么久。大家都知道拓宾的身分,他的父亲是国内最有权势的领主之一,而这个儿子既傲慢又顽固,即使在葛莱摩伯爵鲍麦威身边担任随从时也一样。

  因此一如典型的雷家人,他没有为自己的行为做任何解释,而所有人虽然都注意到了,也没有多说什么。拓宾下马,把缰绳挂在马鞍上,然后大步走向火堆,蹲下来暖手。瞪了红色的火焰一会儿以后,他不带感情地说:“我追着他的足迹,但在河边转向南方时追去了。”

  裴恩塞给他一只新月形皮革酒囊,一条面包和起司。拓宾喝了口酒,抹了抹嘴巴,看着其他人被火光照红的脸孔。“看来你们也没有任何发现。”他用嘴撕开一大片面包,开始咀嚼。

  “嗯。”裴恩摇摇头,说道。

  “我敢打赌,他一定又泡上了哪个女人,留我们在这里挨冻受苦。”谭约翰不悦地说。

  裴恩戳了那个人的肩膀一下,要他闭嘴。“就算她再怎么动人,他也不会把我们丢在这里的。洛杰爵士的私生活虽然非常浪荡不羁,但他绝不是个不负责任的人,他很清楚自己对国王的义务。他是来这里执行国王的命令,不是来酒家玩乐。”

  几个同行的人低声发出赞同的声音。

  拓宾吃完最后一块起司,抬起头来。“他当时是去追一名骑马的人,我从山谷上看得很清楚。有谁知道为什么或那是谁吗?”

  所有人摇摇头,而其中一个说:“约翰问过村庄里的人。”

  “嗯,”另一个人用厌恶的声音说。“那群村民真是迷信,除了督伊德女巫和恶魔巨石以外一无所知。”那名叫约翰的男人喝了另一口酒。“威尔斯人都是怪胎,只会唠叨一些废话。在第二个村民在胸前划十字,然后匆忙逃走,仿佛我要求的是跟恶魔本人会面。我只好放弃问话,只骑过村庄。”他摇摇头。“莱迪村没有任何东西是洛杰爵士会感兴趣的,没有酒馆,也没有妓女。”

  “那马匹呢?”

  “村里唯一的马是一匹二十岁的耕田用牝马。”

  全部的人陷入一片沉默,然后某个人把另一个煤块丢进火堆里。

  “说不定,”一个人冲口而出说。“伊丽夫人改变了心意,追着他到这里来。”

  拓宾僵住,冷冷地瞪着那个人。“我姊姊现在正和她丈夫一起在艾索登。我正式警告你:不许再提起她的名字,否则走着瞧。”

  那人低下头,含糊地说了声抱歉。气氛再次变得凝重,一部分是因为紧张,一部分则是因为一些并不喜欢拓宾的人沉默不语所致。

  “我们早上出发,”拓宾一边站起来,一边对其他人说,然后走向自己的坐骑。“必须去向国王报告这件事。”

  “我在这里等,”裴恩顽固地说。“洛杰爵士会回来的。”

  拓宾攸地转身。“姓费的不会再回来了。”

  “你不像我这么了解他,”裴恩争论道。“我跟他到过法国、罗马,还有他和国王及麦威伯爵一起到圣地时,我也在他身边。他会回来的,”他将粗壮的双臂交抱在胸前。“不过两个晚上,我要留下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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