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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江俊勇没应答,江逸达倒是冷笑了一声。“周末店里这么忙,你要去哪?约会?”他一看就知道,老姊今天特别打扮,艳光四射,简直像要去选美,而且要定了后冠。

  江逸洁不直接回答问题,只淡淡说:“我已经拜托小琳,她会帮忙做我的工作。”

  “小琳要来?”江逸达突发奇想。“那我干脆找雄哥来帮忙好了,我也想出去玩!”

  “别闹了!你想让他们在店里吵起来?”她瞪了老弟一眼。

  他不以为然地耸耸肩膀。“工作归工作、感情归感情,大家都是大人了,难道不能理智点?”

  “你最理智了行不行?交过二十几个女朋友,每个分手后都可以跟你一起工作吗?”江逸洁忍不住要跟这个老弟抬杠,两人从小吵闹到大,没别的方法可沟通。

  “那当然!好聚好散,再聚不难,这就是老姊你不如我的地方了。”江逸达非常有信心,凡是经过他调教的女人,都会变得成熟、识大体,谁叫他是这么的有魅力呢?整条夜市从八岁到八十岁的女人都会对他露出少女般羞涩笑容。

  “聚你个屁啊!”她一点都不客气的吐槽老弟。

  “你们俩抬杠抬完了没?”这时,一旁的江俊勇拿毛巾擦去汗珠,冷冷说了句:“要工作的就工作,要放假的就放假,当作没我这个老爸算了!”

  眼看老爸发飙,江逸洁和江逸达这才收兵,不忘互相扮个鬼脸,哼!

  上午十点,傅至诚准时开车来到豆花店门口,他带了一束花和一盒水果,先向江家人打招呼。

  “你们好,我是上次来吃豆花的Vincent,这是我一点心意。”他事先请教过助理萧宇盛,对本地礼俗稍有了解,想要跟一个未婚女性正式交往,礼貌上得先征求女方家人的同意。

  果然,江逸洁感觉到非常被尊重,就像一位真正的淑女,她值得绅士来接送,还对她家人亲切有礼,喔天啊,她都快飘上天了。

  “哈啰~~民生~~”江逸达一边擦地板,一边呵呵笑,他要等着看老姊这次能撑多久。

  江俊勇不发一言,继续煮他的豆花,儿女的交友情况他一概不过问,长这么大了该有自己的判断力。眼前这年轻人挺有礼貌的,但日久才能见人心,还得观察观察。

  江逸洁接过花和水果,心底甜甜的,对傅至诚说:“民生,你别这么客气。”

  要叫她正确说出Vincent,也是有相当程度的困难,天晓得她以前学的英文都溜到哪儿去了?事实上,她上英文课的时候似乎都在梦游。

  “什么民生不民生的,没有一个好叫的名字吗?”江俊勇终于开了口,他认识的街坊邻居、亲戚朋友,都没这么难叫的称呼。

  “呃……我叫傅至诚。”

  “那就叫阿诚吧!”江逸达帮忙出了个主意,竖起大拇指说:“一听就是好名字,正所谓心诚则灵。”

  “阿诚?”江逸洁喊了一声,又是一声。“阿诚!”

  忽然间,ABC的咒语破解了,她跟他的距离拉近许多,反正都是地球人,人不亲土亲哪。

  “好啊,我喜欢这称呼。”傅至诚觉得很新鲜,他有了个可爱的小名,而且深具本土气息,这是否表示双方又往前进了一步?

  “阿诚,我女儿很天真,你不要让她掉眼泪。”江俊勇忽然有感而发,说完话就走向二楼,那背影有点苍老有点伤感。

  傅至诚一愣,不知怎么回答,但他感觉得出来,江伯父想必很爱护女儿,就像他希望自己的妹妹能有好对象。同时他心中也做了个决定,他不能让他的公主掉眼泪,他有义务保护她纯真善良的心。

  江逸洁眼角酸酸的,老爸说这种话真讨厌,害她都快哭起来了。不过这可是第一次约会,就算注定以后要哭,也还不用这么早吧?于是她拉住傅至诚的手往外走。“我们先走了!”

  “慢走~~记得给我买土产回来,淡水阿给、新竹米粉、台中太阳饼,还有屏东的椰子水啊!”江逸达不忘继续搞笑,冲淡些许迷离气氛。

  两人坐进车内,车子缓缓前行,十分钟内毫无对话,连要去哪儿都不知道,就是不断往前开。

  江逸洁瞄了车内几眼,立刻判断这是台百万名车,果然他是个黄金单身汉,但这并没有带给她好心情,如果是台国产中古车,她还可能会放松些。唉,对象条件太好也是种压力,做人可真难。

  刚才一见面,傅至诚就浑身一阵颤抖,现在和她独处在车内,他的眼睛更不知该看哪儿好,瞧她穿着低胸小可爱、亮片短外套、格纹迷你裙和厚底高跟鞋,完全就是要谋杀男人的理智,而他仅剩的理智不多,情况变得很危险,太危险。

  “你……你皮肤真好。”他想赞美她,却言不由衷。

  “因为常吃豆花的关系吧!”她耸耸肩,仍想着老爸刚才那句话,讨厌,她也不想老是在情路上伤痕累累,但谁能告诉她,该怎么辨认一个好男人呢?

  他点个头,继续找话题:“呃……你平常都这种打扮吗?”

  “这种打扮?什么意思?”她心中警铃大作,要是他敢嫌弃她的审美观,现在就可以结束了!

  “这么的……这么的危险……”他想不出更适当形容词,舌头几乎打结。

  “哈哈~~”她爆笑出声,因为他脸红了,超可爱的啦!她再次确认,他是个纯情贵公子,不知以前怎么会没被污染过,居然还有种少年人的腼腆,多么稀有而珍贵。

  仔细瞧瞧他的打扮,跟她以前交过的四任男友都不一样,在他身上看不到花衬衫、打褶裤、凉鞋或金项炼,反而是白衬衫、牛仔裤和亚麻外套,还有一顶灰色贝雷帽,口袋挂着一副名牌墨镜。

  他看起来很舒适、很帅气,但是把他们放在一起,似乎就是有哪里怪怪的?她也说不上来。

  她提出一个最想问的问题。“你是不是在美国长大的?”

  回到台湾后,他经常回答这问题,立刻流利道:“嗯:我爸妈结婚后就移民到旧金山,我跟我妹都是在美国出生、长大,不过我爸在台湾做生意,常要往来两地,后来我妹在台北开精品店,我刚好也被公司派来工作,我妈一个人太寂寞,就跟着回来了。”

  “喔~~这样啊。”他们家听起来就是有钱人,她却没有钓到凯子的快感,反而觉得他们来自不同世界,意外交会也很难停留太久。怪了,怎么心情起伏这么大?就像搭上铁达尼号,已有预感要沉船,所以要抓住仅剩的美好……靠腰咧,这种感伤一点都不适合她。

  她陷入沉默,他则继续发问:“对了,你家只有你爸和你弟?我好像没看到伯母。”

  “我妈六年前过世了,肝癌。”

  她的母亲一辈子辛勤工作,没机会享福,临走前只担心他们姊弟俩,要他们保证绝对不可以学坏。当年十六岁的弟弟差点没加入飙车族,而十七岁的她原本想办休学,就因母亲这句话,她继续念下去,直到五专毕业,虽然这学历也不算什么,至少是她对母亲的承诺。

  “Oh,I\'m so sorry……”他很难想象那是多么痛苦的事,虽然他母亲对他有点过度关怀,但若哪天少了她的声音,他一定会非常失落。

  他的遗憾却传不进她耳中,只让她产生反感。“不要老说英文好不好?我根本听不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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