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这贼丫头竟敢嘲笑我是猪,你好日子过腻了是不是,看我叫人撕烂你的嘴。”他早该知道她是个祸害,生来魅惑众生。
即使肥也不许他人拿其过于臃肿的体型大作文章,高高在上惯了的张万富哪能容许他最轻贱的女子对他所做的羞辱。
他打算用惯常对付女人的手段治净水,抬高沉重手臂下令要手下捉住她,先掴掌二十再污辱她的清白,卖至最低下的妓院任人凌虐。
没有人可以当他的面诽谤他,就算是事实也不行,他故意将自己吃得痴肥不是没原由的,主要是逃避某人的追杀灭口。
“等一下,爹,让我先玩一玩她,没尝过她销魂的滋味怎能甘心。”这次看她怎么逃。
张万富瞧瞧儿子一脸涎笑的淫相,他也笑得卑琐地眯起眼,抚起垂挂在肚皮上的佛珠。
“好、好,就依你,把那丫头给我带过来,我要把她送给家宝当暖床的玩物。”阴邪的目光一射,尽是猥意。
“是。”
一声令下,二、三十名护院一拥而上,手持刀剑和金刚锤,喊打喊杀地冲向风妒恶两人,手中晃动的火把烧得更旺。
此时,净水突然对空大喊了一声——
“阿猛——”
说也怪奇,那原本躲在云间的黯淡月儿忽地大放光明,萤萤月晕竟亮得特别显目,一道发自喉间的低沉兽吼由屋顶上传来,圆亮的月华内出现一头凶猛无比的巨兽。
兽首昂扬,发出震撼天地的长啸,硕大的体型在月光下显得异常骇人,难掩的兽王气势狂肆而冷厉,威仪震四方。
它如虎姿一跃而下,展现神兽的雄姿,兽目高傲地以王者之姿睨视,吼声连连地护在净水身前。
“啊——这……这是怪物,有妖怪……有妖怪呀!它要吃人了……”
没见过麒麟的众人纷纷露出惊恐神色,纷乱的后退脚步互相践踏,他们惊惶失措地大喊有妖怪,抖如落叶地挤成一团头战栗着。
不能怪他们少见多怪,惊惶畏缩,就连见过世面的风妒恶也不免心惊三分,要不是他听见身边女子喊了一声“阿猛”,相信他手中的三尺长剑早巳刺向巨兽咽喉。
“你们为什么要怕呢?阿猛不会伤人,难道你们入庙烧香祈福都不曾见过神兽麒麟的画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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神兽麒麟?!
传言中上古时代三大神兽之一,与辟邪、天禄(鹿)齐名,天上神仙所豢养的坐骑,是吉庆祥瑞的象征,能保家户安康。
在诸多乡野传奇里,麒麟乃是护佑家国、守护帝君不受邪魔侵袭的祥兽,见过它的人都能延年益寿,常保青春,出入平安不易生重病。
而今它活生生的现身众人面前,即使它毫无伤人之意,但它凶恶的外貌仍叫人退避三舍、畏怯不前地猛打寒颤,惊悚不已。
真的有那么可怕吗?
万分不解的净水抚抚昂首的兽额,似在抚弄“小”宠物般搔抚外露的尖牙,偏着头思索众人惧怕的原因。
“风二哥,他们到底在怕什么?不做亏心事又何惧夜半索魂铃。”何况阿猛温驯又听话,是头比猫还乖巧的好兽。
一头又大又凶猛的巨兽低咆着,锋利的巨爪刨地扬土,似要撕裂瞻敢冒犯的卑贱蝼蚁。
“它是……阿猛?”那个令他频频捧醋狂饮的男子?
说不惧不惊必是欺人之言,神色不定的风妒恶犹带三分警戒,面对传说中的神兽时他的想法和众人无异,忐忑不安地认为它是具有攻击性的兽。
净水沉默了一下,眼神微慌的放柔嗓音,“你怕吗?它真的不会伤人。”
除非有人恶意挑衅。
“不是怕不怕的问题,近日来残酷的奸杀案接二连三的发生,有人怀疑是精怪作祟……”而它正符合命案中凶徒的特征,既是人亦是兽,锐利的爪子是行凶的利器。
“阿猛是神兽,神兽的意义你明白吗?它虽然高傲又自负,但它从不残杀无辜,不然大士早收了它……”哪容许自己与之亲近。
“大士?!”她指的难道是众人信奉的观士音菩萨?
一见他脸上浮现古怪神色,自知失言的净水面露慌乱,她想着要用什么说词自圆其说,将脱口而出的覆水收回来。
但是她忘了麒麟的存在本就很难说服人,他们一人一兽散发的纯净光华非凡人所能为,任谁也不会错认其与众不同的灵毓。
蓦地,她神情一凛,眼眸锐利地拍拍麒麟背脊,屏息一嗅。
“阿猛,你感觉到了吗?”
在众人讶异的眼神中,神兽开口发出男子的声音。
“有股邪气窜动,是妖物接近了。”哼!未免太大胆了,敢在它眼皮底下作乱。
“去吧!阿猛,揪出为恶的小妖,不让它继续为害人间。”遇到精怪害人,他们不能坐视不理。
“它死定了。”纵身一跃,麒麟消失在夜色中。
不知是出自好奇,还是养大了胆子,原先惧畏神兽的众人竟然跟着它往僻静的院落跑去,争先恐后地提足狂追,深恐落后了会错过看麒麟大展神威的机会。
夜半的尖叫声特别骇人,凄厉的女音由张家闺女张翡翠房中传出,惊恐的声音中隐含难以置信的呜咽声,深深刺入所有人不忍的心窝。
一道黑影在狂吼后破窗而出,衣衫不整的俊美男子怀抱着罗衫半褪的赢弱女子,身一弓弯成背拱起的蓄势待发样,怒视的冷目泛着黄浊色。
那不是一双人的眼,似虎目却有着人的外貌,俊逸非凡的容貌上多了一抹阴邪妖气。
“老虎精,你还想逃到哪儿去?”动作再快也快不过他。
麒麟化为阿猛形貌从屋内走出,尖爪未收的撩动原本是手的长指,人身兽爪狼蹄缓慢朝他口中的老虎精靠近。
“嘿嘿!老子办事你插什么手?!是不是也想分一杯羹呀!”打断他好事的帐还有得算呢,
“放肆,神兽在此,哪由得你张狂。”死到临头还敢口出秽语。
“神兽?”他一怔,黄目遽地转为阴沉,冷视面前的麒麟。
“你把人放下,本麒麟尚可饶你一命,不要惹我发火。”他的脾气向来暴躁得很,不怒则已,一怒连佛祖都惊心。
老虎精一脸鄙夷的嗤笑,“是麒麟又如何?本大王就快吸食九九八十一个胎魂,到时别说你小小的神兽了,就算正神来了也奈何不了我。”
凡间万物若要修成正果,飞天升仙,除了循正道苦修道行、吸收日月精华外,旁门左道是以血增加修为,食魂饮魄促使功力突飞猛进。
尤其是人血,甚至是近亲的血更能见其效,三个月大的胎儿已稍稍成形,精魄入体渐生强壮,此时食用能让妖法大增。
原先他也不知道有此妙法,在刚有能力化身为人形时,他极其喜爱一名常上山礼佛的千金小姐,借故攀谈讨其欢心,进而两情相悦有了肌肤之亲。
那时的他太沉溺于男女之情了,以为该女子和他一般相互倾心,不料她另有婚配欲断绝往来,他一怒之下露出原形,她当下吓得昏厥过去。
女子在昏迷之前曾喊了一声妖怪,让得意忘形的老虎精想起自己是兽的事实,顿时恼羞成怒地撕开女子的身体,大口啖食她体内的脏器。
意外地,他吃进稍具雏形的幼胎,霎时一阵气血冲上眉心,他以为吃了不干净的东西欲要呕出,不意此时筋骨产生剧烈变化,他发现自己比以前更强了,而且可以随意变化各种形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