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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侬侬眨了眨眼,心想这倒也是,不过她还是十分纳闷一点,“阿兰,那些男的真的没人和你求过婚吗?”

  “如果有的话,你想我还会像现在这样二十四小时随传随到吗?早回家陪我的婀娜伏了。”

  “啊,说得也是喔。”

  看着玻璃上美丽的倒影,罗兰有些小不悦地喃喃道:“真不晓得那些男人眼睛长到哪里去了。”

  侬侬听了拼命忍住笑,她们这几个同学之中,罗兰是长得最漂亮的一个,可就是因为她长得太过美艳大方了,再加上个性不良。口无遮拦,所以不少人都只敢远观或只当她是纯异性朋友。

  可如果只是这样那也还好,总是有些不伯死的家伙会很勇敢的想试着追她,但那些人每每一听到罗家是百年红娘老店,娶了她就等同要改行当媒公时,几乎每个都退避三舍,少数几个存活下来的,却都在遇见罗家那群三姑六婆时全军覆没。

  想想看,一个家族有一个媒人婆就有点恐怖了,何况一家子全都是,更别提罗兰是真的有三位姑姑,两位姨婆,两位姑婆,再加上外婆和祖母,可刚刚好是三姑六婆;罗家的男人最怕家里的女人开口,因为一个老婆天天念也就算了,要是一不小心犯了这些女人的忌,只怕三姑六婆加老婆,十张嘴同时开口一起碎碎念,那可真是有如置身阿鼻地狱,非是水深火热四个字能简单形容。

  所以说,实在不是那些男人不长眼,而是罗家女人太可怕,所以才会导致这样的结果。

  思及此,侬侬忍不住笑了出来,想来罗兰那张利嘴必是在长年耳濡目染之下,经由家里那些长辈给调教出来的吧?呵……

  “喂,傻笑什么?”一回神,罗兰就见侬侬愣愣的笑着,在她面前弹了下手指,叫她回神,道:“你呀,哪天要是真下定决心想嫁人,到时再来找我帮你介绍,省得我每次和人讲好,你又和葳葳,阿芳她们一样临阵脱逃,知道?”

  “是,知道。”范怡侬像小学生一样坐正答应,可随即又忍不住笑出声来。

  “拜托,那么大了还装可爱,你要不要脸啊?”罗兰见状忍不住也笑出声来。

  外头阳光正盛,咖啡店里却因为超强力的冷气,感觉不到艳阳的热力。

  罗兰又说了些近来生活上的情况,侬侬望着窗外那些挥汗如雨的路人,嘴里有一声没一声的应着,思绪却随着来来往往的人车不觉飘远。

  在这位子坐了快一下午,她很少见到有一双鞋在一个足点位置停住,就算真的有人停了下来,也不会驻足大久。

  外头的人们行色匆匆,她心头不觉浮现一个疑问。

  为什么这城市的人好像都在赶路?

  真的所有的人都这么忙,这么赶吗?

  夏天,很热。

  冷气,很凉。

  她转回头,搅拌手中快冷掉的咖啡,一口将杯中剩余的所有全部喝下。

  罗兰见状翻了个白眼,道:“拜托,大姐,你喝相也淑女点好不好?你当这是白开水啊?”

  范怡侬装傻的咧嘴一笑。

  “唉,一百五十元的咖啡就这样给你糟蹋了,真是浪费。”罗兰叹口气,摇摇头,一副她完全无可救药的模样,“你这种喝咖啡法可别让小云给看见,要不她一定将你列为拒绝往来户。”

  侬侬吐了下舌,很快的再扫了下咖啡店内,确定店内只有小云新请的工读生,才道:“反正她白天又不在店里,她若是在我当然不敢这样喝。”

  “对了!她最近在忙什么?怎么每次来这都不见她在?”罗兰看了下柜抬,顺口问。

  侬侬耸耸肩,道:“不清楚,她这两年都是这样,来无影去无踪的,不过晚上九点后,她大部分时间都会来店里绕一绕,你找她有事吗?”

  “也没什么,只是很久没见而已。”罗兰摇摇头。

  “说得也是,我看我们有空约个时间聚一聚好了。”

  “嗯。”罗兰可有可无的应了一声,喝掉最后一口咖啡。

  喝完了咖啡,和罗兰在店们口分了手,范怡侬背着包包便从后巷中散步回家。

  说是家,其实也不过是她在台北租的一个十坪小套房,不过这套房虽小却是五脏俱全,有浴室。有阳台,房里除了她的床之外,便是摆放着她工作用的桌上型电脑、印表机、传真机、扫描器、烧录机、烩图板,以及另一台笔记型电脑。

  一屁股坐在床上,范怡侬将包包里的速写草图拿出来翻看。

  自从大学毕业之后,她就如愿人了TMR,专门负责替电玩人物主角设计造形,他们公司虽不小,但实际上在她所属的部门却是采小组制,也就是说TMR看起来虽像一般公司分为好几个相关部门,但真正在做事时,通常都是上头指派其中几位专业人员,像是弄剧本架构的、写程式的、做3D动画美工设计的……等等,他们那神龙见首不见尾的神秘老总,便会点名找来合适的人共同组成一个TEAM,然后专门来写一套电玩。

  所以她的工作不用在公司做,因为在沟通讨论完初始进度之后,小组人员就会各自回家作业,平常联络都靠网路,然后到一定的作业进度时,再到公司研究检讨,沟通改进。

  因此她甚至不用上下班打卡,因为像他们这种所谓需要发挥创意的人,根本没有什么下班时间。

  表面上她这样的工作,看来像是工作时间十分弹性的SO自族,实际上,她却常常忙到三更半夜,有时赶起工来,就是一天睡不到四个小时。

  因为工作上的需要,她小小的套房里,放的大都是有关电脑及电玩的相关物品以及参考书籍;当然也因为这些小东西大多,她的房间实在是乱得可以,要是在工作期间,那房里的东西更是乱到不行,不过通常那时她也懒惰整理就是了。

  当然如此耗时耗心耗力的工作,的确是有一份挺不错的薪水,只是碍于她的人生规划,所以她虽然已有能力租大点的房子住,她还是住在这小小的套房之中,将大部分的钱存起来。

  虽然这份工作不轻松,可她其实还是十分安于现状,只是每次当她看到财经新闻上动辄百亿上亿的数字时,有时还是会有那恨不生在富豪家的感叹。

  看着自己画的百鞋图,范怡侬轻叹一声,将图给丢到桌上去,两手张开,往后仰躺在床上,喃喃道:“啊……都说男人娶个富家女可以少奋斗个十年,可不知嫁个金龟婿是不是就真的衣食无缺……”

  她看她哪一天要真是懒惰奋斗了,可能就真的去找个长期饭票把自己嫁了。望着白色天花板,她噗哧一声笑出来,为自己这好笑的想法。

  “唉,要是真想嫁,也不会等到现在了。”

  她咕哝一声,没来由想到高中毕业前她在班上曾说将来不交男朋友,要交就要交老公。

  说实在的,其实她这观念一直没变,虽然当时是开玩笑说出来的,但后来这念头就一直盘旋在她脑海,不知是不是这个原因,十年过去,她到现在可真的是没交过一个男朋友。

  这几年,也不是没有人要追她,只不过她和对方不来电,人家要约她出去,她脑中想的却是那是浪费时间,而且很麻烦,所以通常都一概拒绝。

  大学时,曾有人说她龟毛,她只是笑笑,其实心理可不爽到了极点,不过现在想来,也许她真的很龟毛也说不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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