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时,浮现在他们脑海里的第一个念头是--
差不多该准备红包钱了吧!
fmx fmx fmx fmx fmx fmx fmx fmx
以为一切都很顺利,拣述声在事业、爱情两得意的情况下,萌生想结婚的念头。
他到珠宝店买了一只戒指,还特地包下一家餐厅,就在万事俱全、只欠东风时,孟佳珞却消失了,而且她消失得非常彻底。
一向爱钱的她竟然有好几天没开店做生意,就连她的爷爷也不知道她去了哪里,因为她有好几天没回家了。
晚上八点多,拣述声在别无他法的情况下来到仇迎齐的住家。
他记得孟佳珞和官云的感情不错,她或许知道孟佳珞的下落也不一定。
拣述声甫坐定,一抬眼便瞧见仇迎齐和官云神色有异地瞄来瞄去,彷彿有什么难言之隐。
"你们知道小珞去哪里了吗?"
"她、她……"官云傻笑著,瞥一眼仇迎齐,要他说。
"你们知道?"拣述声正襟危坐著。
"知道是知道,可是我们不知道该怎么跟你说才好。"仇迎齐又朝官云使了个眼色。"小珞跟你比较好,还是你来说好了。"
"又是我来说?"官云抗议地噘起嘴,但一对上拣述声严肃的面容,马上也跟著严肃起来。"小珞的个性你可能还不是很了解吧?她不喜欢一成不变,对任何事物永远都只有三分钟热度,所以感情对她来说……"
"你的意思是说,她对感情也是三分钟热度?"拣述声的脸色非常难看。
"这……我不知道。"就算是真的,她也不能说,这会很伤他的心。
她把孟佳珞对她说的话一字不漏地转达给拣述声听,不知道这算不算是出卖朋友?
"你知道她在哪里吗?"他想问清楚。
"她在、在……"官云抬眼瞥了瞥楼上的房间。
"我上去找她。"拣述声欲起身。
"等一下!"官云连忙制止他,转头看向仇迎齐。"老公,我们好像很久没看电影了,我突然想看耶!"她笑得假假的,直想先开溜。
"好呀!那我们走吧!"仇迎齐怎会听不懂暗示,二话不说就点头答应。
出去前,官云凑到拣述声的耳边小声道:"她在楼上右转第二间房间。"
fmx fmx fmx fmx fmx fmx fmx fmx
孟佳珞快被自己矛盾的心情搞疯了。
只要和拣述声在一起,她就会莫名地觉得烦躁,但是他只要一离开她的视线,她又会想他;一开始,她以为自己对事物持有三分钟热度的毛病又犯了,但经过这些天,她竟发现事实并不是如此。
天啊!她到底该怎么办?她一想到自己对官云说的那些话,她就拉不下脸去见拣述声。
都怪她当初怎么会说出那种没经过大脑思考的话,看吧!她现在后悔死了。
叩!叩!突地传来敲门声。
孟佳珞马上去开门。
"云云,有什么……"她止住话,惊讶不已地看著眼前的人。"你……"她迅速关上门,背贴著门板,心跳加速。
一定是幻觉,八成是她太想他了,所以才会看错。
"小珞,我数到三,你给我开门,否则我要撞进去了。"
这声音……是他!不对,不对!一定是幻觉,他不可能在这里的。
她走到床边坐了下来。"对!一定是我听错了。"
就在她这么想时,门突然被撞开,她朝思暮想的人就站在她眼前,可是她的反应却是--转过身体,然后闭上眼睛,喃喃自语:"一定是看错了,他不可能在这里的。"
"小珞。"拣述声唤道,不解她到底是怎么了,竟一个人喃喃自语著。
"一定是幻觉!"她遮住自己的耳朵。
幻觉?他大概知道是怎么回事了。"小珞,你没有听错,真的是我。"
孟佳珞又听见他的声音了,她顿时一怔。她缓缓地转过身,瞠大眼,瞬也不瞬地看向他。"真的是你?"
"真的。"
她再眨眨眼,英名悸动著,这几日对他的思念在一瞬间化为泪水;毫不犹豫的,她直接扑向他,紧紧地依偎在他的怀里。"对不起,我不是故意的。"
拣述声先是愣了好一会儿,随即才将她紧紧拥住。
"我不是故意要闹失踪的,我以为、我以为……"她抽抽噎噎地话说不完整。
"你以为你的三分钟热度老毛病又犯了是不是?"他帮她接话。
"对呀!可是这几天我却发现我好想你、好想你,但是……"
"但是你又不敢主动来找我。"
"你怎么知道?"她错愕地抬起头。
"我刚才听说了。"
"对不起,那只是我……"孟佳珞尴尬、懊悔地想解释。
"只是一时的感觉,现在后梅了?"
孟佳珞连忙点头承认,已经后悔了。
"那……"拣述声突地敛起眉,试著掩饰内心的激动。"我是不是应该好好骂你一顿?"
"你怎么可以这么爱记仇,我不是已经道过歉了吗?"孟佳珞马上跳离他一大步,大声抗议。
"这是你自找的,谁教你没事闹失踪,惹我生气。"
"我都道歉了嘛!我、我要上诉。"知错能改善莫大焉,这道理她懂。
"如果你有本事走出这房间,我就让你上诉。"他欲扑上前。
"啊!你不要过来。"
"你给站住!你再跑!"
"救命呀!"
"闭嘴!你再跑你就完了。"
房间里犹如第三次世界大战开打,好不热闹。
而先前说要看电影的两人临时折返,现在他们正偷偷摸摸地站在房门外,耳朵紧贴房门窃笑著;他们知道这两个人的婚期大概不远了。
【全书完】
狗妈妈日记
鱼悠
跟各位报告一个好消息,我又当妈了。
有没有觉得很惊讶呀?
哈哈──最近我可得意的咧!
原来当妈的感觉是这么令人兴奋。
它刚被抱回来的时候好小,大概就只有掌心的大小吧!教我忍不住多欺负……多爱它一点儿呢!
过去我可是个常睡到太阳晒屁股才会起床的人,现在竟然七早八早就爬起来,牵著我的二女儿出门散步去。(我的大女儿是小咪)
还有,每次散步时,路人总会忍不住停下脚步看看它,然后称赞它一番,让我这个妈是听得好不得意呀!
我甚至还有一种飘飘然的感觉。
其实我会想养狗完全是因为我的大女儿小咪,谁教它最近越来越"摇摆"……竟然连我这个妈都敢咬!
一开始我是气得要命,甚至还常常扁它,后来想想,说不定这都是它太孤单的关系。
所以我便想多养只狗挫挫它的锐气,谁教它对我没大没小的。
为了帮小咪找伴,我专程跑了好几家宠物店挑狗。
天啊!你们知道吗?那些狗都"粉"贵耶!随随便便每只都要上万元。
本来我已相中一只狗,但是狗店的老板娘好小气,都不肯让我杀价,所以我又犹豫了好久。
后来我又跑到另一家店去看,看了好久终於选定一只像乳牛的吉娃娃。(虽然它还是粉贵,不过我是看在老板娘肯让我杀价的份上才买的。)
我把它取名叫"牛牛",不过和它相处几天后,我就发现我取错名字了。
因为它实在很好动,真的像头顽皮的小牛。
它还有项专长,不过那项专长经常让我气得牙痒痒的。
因为它的专长是吓人。
它很喜欢往高处爬,但它的个子还小,根本禁不起摔,所以每次我在写稿时常被它突然出现在椅子上或桌子上,甚至是床上的动作吓出一身冷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