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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一章

  早晨六点半。

  宁静的街道,被阳光照耀得一片金黄。带着浓浓寒意的冷风,从街道的这一端,呼啸横扫到街道的另一端,落叶四处飞舞。

  几辆载运花卉的货车,驶过寂静的小镇,冰冷的空气中,飘散着一阵淡淡花香。

  六点四十分,一辆脚踏车慢吞吞的前进。

  车上的少女像头警戒的猫儿,躲在路旁,观察动静。她神色紧张,不时的左右张望,那头清汤挂面的黑发,也随着她张望的动作,跟着左摇右晃。

  四下无人,很好!

  侦察的举动,持续到六点四十五分。

  再次确定可见范围内,并没有出现任何可疑人物后,她这才抬起头,对着蔚蓝晴空深吸一口气,小脸上的紧张褪去,取而代之的是无限感激。

  「噢,谢天谢地。」低喃几声后,她跳上略嫌过高的脚踏车,这才进入镇上的主要街道,往数个红绿灯外的高中校园前进。

  十二月的寒风迎面刮来,她冷得眯起眼儿,肩膀略微瑟缩,还用颤抖的小手拉好颈间的围巾。

  时间太早,两旁大多数的店家都还紧闭铁门,沈浸在甜美的梦乡中,倒是菜市场里,一早就热闹非凡。众多的摊贩,从菜市场里头,一路挤到路口来,早起的主妇们则是提着菜篮,在摊贩间穿梭,忙着采购最新鲜的蔬果。

  经过那些摊贩时,她情不自禁放慢行进速度,黑白分明的眼儿在蔬果间转来转去。

  唔,高丽菜看来挺青翠的,不论是大火快炒,还是搁进卤肉里一块焖煮,都好吃极了。

  对了,欧阳伯母昨晚特地送来半块火腿,要是一起熬汤,滋味肯定好极了。

  啊,那些茼蒿也满不错的,这阵子恰巧是盛产期,价格正便宜,要是买个几斤回去,晚上就可以吃火锅了。

  冰箱里还有几盒虾饺、鱼饺,只要解冻后,再把初一拜拜时,剩下的炸鱼头搁进去,用沙茶酱稍微调味……

  「凌珑!」

  中气十足的呼喊响起,在她脑子里乱绕的虾饺、鱼饺还有沙茶鱼头,被那声呼喊一吓,瞬间全飞了。

  她倒抽一口气,连忙回头,速度之快,甚至听见颈骨传来「喀」的清脆声响。

  只见几公尺外,一个年纪与她相仿的青年,带着满脸笑意逼近,她呼吸一停,脸色顿时转为惨白。

  不会吧,又是他。

  晨间的美好心情,瞬间化为乌有,她当机立断,转身开始狂踩,迅速拉开两人的距离。

  车速过快,寒风灌进衣裳,围巾在风中飞扬,她咬住下唇,迎着刺骨的冷风,把脚踏车踩得像风火轮般飞快,不顾一切的往前冲刺,只求尽快摆脱身后穷追不舍的跟屁虫。

  只是,对方也不是省油的灯,不但一路紧咬不放,还以最大的声量,沿路叫唤,非要引起她的注意力不可。

  「凌珑!」

  响亮的呼喊回荡在宁静的街道上,听来格外刺耳。她肩膀一缩,忍住回头咒骂的冲动,化恼怒为力量,双脚踩得更用力。

  两部脚踏车一前一后,在街道上展开高速追逐。

  「凌珑!」他又喊,宏亮的嗓音打断镇民们的清梦。

  唰!

  水电行开门了。

  「凌珑!」

  唰!

  文具行开门了。

  「凌珑!」

  老天,他是想把镇上的人都吵醒是不是?

  前方的十字路口,绿灯闪成黄灯,她目不转睛的瞪着号志,咬紧牙根,奋力狂踩,想利用红灯摆脱他

  可惜!闪烁的黄灯,在她距离路口半公尺左右时,转为红灯,熄灭了她最后的希望。

  前方受阻,凌珑只能紧急煞车,在路口前停住,右手撑住电线杆,低头频频喘气,舒缓胸腔因过度运动而引发的微疼。

  脚踏车的正主儿是哥哥凌云,座椅的高度对她而言,实在高得离谱。她坐在上头,双腿根本踏不到地,停车时总要找个东西扶一下。

  虽说是同为凌家出品,但是男女有别,在身高上就可见不同,兄妹二人明显有着XXL和XS的尺码差距。比起手长脚长的凌云,她显得格外娇小,丝毫不辜负她的名字。

  另一部脚踏车接近的声音,让凌珑颈后的寒毛,一根一根全都竖了起来。即使不回头,她也能知道,那个毁去她好心情的罪魁祸首,这会儿已经追上来了。

  「早。」醇厚好听的嗓音,带着浓浓的笑意,在她脑袋后方响起。

  「早。」她深吸一口气,心不甘情不愿的回头,小脸上挤出一个比哭还难看的笑容。

  距离她不到一公尺远的地方,向刚正弯着薄唇,对她微笑。

  「你不想跟我说话吗?」他轻声问道,乾净修长的手搁在脚踏车把手上,长腿跨开,意态悠闲,跟她气喘吁吁的狼狈模样截然不同。

  「没、没有啊!」她昧着良心说谎,还小心翼翼的跟他保持距离。

  「那么,为什么不论我怎么叫你,你都不理会?」

  「你有叫我吗?」她装傻。「喔,抱歉,我没听见。」

  「是吗?我还以为,你是存心躲我。」向刚带笑的目光,从她乾净的布鞋,慢慢的游移到那张素净的粉脸,仔细的觑了一遍。

  凌珑敷衍的乾笑几声,大眼儿则是瞪着号志灯,妄想用意志力,快些让它改变灯号,才能尽快脱身。

  他的脚踏车往前滑行,与她并列,健壮的身躯挡去大部分的寒风,那深黑色的短发,在阳光下看来十分帅气。

  左方的灯号在闪烁,凌珑深吸一口气,压低身子,握紧把手,作预备动作。

  「对了,为什么一大早就骑得这么快?」他兴致盎然的问,对她的所有事情都颇感兴趣。

  噢,这家伙的问题为啥这么多爱骑多快是她的自由,轮得到他来管吗?

  这次,向刚连敷衍的笑声都得不到,当红灯转成绿灯,凌珑以火烧屁股的速度,连人带车,头也不回的冲出去。

  她不敢回头,一路卯足了劲的狂踩。

  顺利穿越几个路口后,刺眼的红灯再度出现,阻拦了她的冲刺。她心不甘情不愿的停车,习惯性寻找支撑物,小手很自然的撑住一旁的邮筒。

  可怕的状况发生了!

  也不知是哪个没公德心的王八蛋,昨夜撞倒了邮筒,不但没去自首,还胡乱的把破碎的水泥块堆一堆,勉强让邮筒保持站立状态。如今,经她这么伸手一撑,邮筒不堪负荷,开始以缓慢的速度倾倒。

  「啊!」凌珑发出一声惨叫,连忙跳下来,双手拉住邮筒,用尽吃奶的力气,才勉强止住它倾倒的劲势。

  寒风飕飕的吹过,她的双手都黏在邮筒上,全然动弹不得。

  向刚再度现身,慢条斯理的把脚踏车停好,这才走到邮筒旁,双手交叠在胸前,用一种欣赏好戏的神情,观看她与邮筒的拉锯战。

  「原来,你冲得这么快,是要赶来破坏公物。」他恍然大悟。

  「不、不、不是!」她拚命摇头,努力否认,心里紧张得冷汗直流。「不是我弄坏的!」

  「容我提醒,眼前罪证确凿,你的辩驳很难说服人。」他弯唇微笑,保持看戏的姿态,连一根手指头都懒得动,丝毫没有要出手相救的打算。「我记得,重埋一根邮筒,可要花三千多块。」

  凌珑倒抽一口凉气。

  三千块!老天,这对一个高中生来说可是天文数字,她每个月的零用钱只有五百块啊!

  「你快来帮我啊!」她急忙求救。

  「我要是帮了你,能有什么好处?」他事不关己的摸摸下巴,在出手前,先确认会有啥报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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