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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为了这次社团招新,一连表演三天,加上事前的团练和表演完应付一堆问题的疲劳轰炸,她现在累得只想回家躺下。

  童凯往前走几步,抚着下巴,凝视眼前这台没试过的61键单键盘电子琴。

  “可以开始了,想投降我也不会笑你。”唐小琦见他一脸困惑,突然升起幸灾乐祸的好心情。

  他看她一眼,明亮有神的眼眸和嘴角带着自信的笑容,揉合在他那张俊美的脸上,无端地令她心跳漏跳了一拍。

  哇……这个菜鸟,肯定有足够的舞台魅力……唐小琦悄悄地咽了咽口水。

  他将视线移回电子琴,缓缓伸出纤长的手指,调动几个按钮,试了试音,接着,毫无预警的,林姆斯基--高沙可夫的〈大黄蜂飞行〉就从他的指尖以惊人的速度飞振而出。

  十六分之一音符的快速节拍封锁住所有人的呼吸及心跳,他们个个嘴巴微张,两眼呈现呆滞状态,只觉满室都是黄蜂鼓动着薄翅的声响。

  童凯闭着眼,完全不需要看琴键,仿佛机器手指般飞快地在黑白琴键上变换位置,手臂筋肉因施力而浮起,直到弹奏结束才吸了口气,抬起头来。

  十几秒过后,四周纷纷响起倒抽气声,捶捶胸膛,仿佛要唤醒停摆的心跳。

  “这样算通过考试了吗?”童凯笑着问唐小琦。

  “过关!你够屌!”所有在场的学长已经大声宣布结果。

  “等等……”唐小琦这时才回过神来,而她的心脏因童凯刚才弹奏时展现的魄力迟迟无法回到正常频率。

  她被震慑住了,但是,现在,可不是崇拜的时候,即使,他弹琴时的模样真的帅到令她整个人都酥麻了。

  这个一出现就让她嗅到麻烦气味的学弟,不能让他就这样得意地登堂入室。

  “还要测试其它乐器吗?”童凯早就猜到不会这么轻易过关,十分自动地拿起搁在一旁的贝斯,迳自弹奏起来。

  “啊……啊……”童凯每变换一种弹奏技巧,负责贝斯的阿啃,就忍不住啊一声。“点弦、Slapping,厚,这个泛音漂亮……”

  这下,唐小琦的脸绿了,没想到贝斯的solo也能这么饱满好听,她觉得再继续刁难下去就显得太贱了。

  “再考……”有人在她耳朵旁低声建议。“我想听。”

  她点点头。“贝斯可以了,下一个。”

  童凯脸上仍挂着甜死人不偿命的笑容,卸下贝斯,拿起鼓棒。

  结果,再次令人目瞪口呆,正如他在社团招新的摊位上说的,没有一样不拿手。

  “社长……我们捡到宝了,你千万、千万要为热音社的传承着想啊……”

  “下一任的社长有着落了,社长,为了热音社,也为了你自己,别冲动啊!”又有人在她耳朵旁嘀嘀咕咕。

  这家伙是来踢馆的,唐小琦不得不佩服他的能耐,虽然,她实在很不想咽下这口气。

  “先说,我们的团员不准谈恋爱!”

  “我们社团……好像没有这条社规……”旁边有人发出疑问。

  “这、这是这学期新增的。”她硬拗。

  “我追你,你不要答应我,那就不算谈恋爱了。”童凯走向她。

  “我怎么可能答应你,我绝对、绝对不可能接受男朋友年纪比我小,你最好趁早死了这条心。”他的逼近,害得她频频倒退。

  “嗯,我喜欢这个答案。”童凯不在意。

  唐小琦很确定刚才她说的是“拒绝”的话,只是……

  这个臭屁小孩到底在想什么?怎么反应跟正常人不大一样?

  算了,他要追,她难道不会跑?只要她不接受,总有一天他会放弃的,而且,以他的舞台魅力,只要上场几次,包准被疯狂fans缠到没力气纠缠她。

  最重要的是--下任社长有着落了,嘿嘿……她不禁在心里打起如意算盘。

  “那个谁、谁、谁……让他填资料,我先去行政大楼。”她说完,将一头长发甩至身后,背起背包,跨开步伐。

  “等等,我想知道你叫什么名字。”童凯拉住她纤细的手腕。

  “告诉你,姐姐我对你这种青涩的小树苗没兴趣。想泡我,下辈子记得早点排队投胎吧!”她旋身一手搭上他的肩膀,一副情场老手的模样,赫然发现他脸颊的皮肤真是细致柔嫩,洁白无瑕。

  唐小琦那清秀的五官,近在咫尺,而眼神中的挑衅令他想也没想,勾起她的下巴,迅速俯身在她唇上轻轻一啄。

  蜻蜓点水般,却充满宣告意味。

  唐小琦完全没有预料到他会有如此无耻、下流、荒唐、放肆的举动,竟全然愣住,忘了反应。

  “这是我的初吻--”童凯说,瞄了一眼她怀里的公文夹,上面写着“热音社,社长唐小琦”,然后将视线调回石化的她。“小琦,就送给你了,下次见。”

  所有热音社的社员加社长,就在夕阳余晖中,用不可置信的目光,目送童凯潇洒地走出社办大门。

  过了五分钟--

  “我要杀了他--那个死小孩--”

  唐小琦后知后觉的吼叫声,惊飞一群栖息在树梢上的麻雀,顿时,乌云罩顶。

  她是想宰了童凯,只是,万万没料到,这个噩梦,居然一路尾随,始终无力摆脱……

  第二章

  清晨,闹钟响起,唐小琦闭着仍沉重的眼皮将它关掉,想再多眯一会儿,偏偏隔壁邻居养的鸽子在窗边咕咕直叫,吵得她想睡也不安稳。

  “唉,又要上班了……”

  大学毕业至今已经快四年了,她依旧十分怀念那种睡到深处无怨尤的快意生活。现在这样日复一日、周而复始的上班族生涯,简直就是忤逆人性的折磨。

  “哈~~”她打了一个大呵欠,打算起床,才一转头就发现床边睡着一个她再熟悉不过的男人——熟悉到光看指甲屑屑都能分辨是不是他的。

  一个以国立大学录取分数报名她那所二流私立学校的疯子;玩心超重,高IQ、高EQ,而且AQ更可媲美打不死的小强的怪小孩。

  大三那年,大学社团招新的最后一天,她被他偷走了初吻,而后,漫长的两年间,她那“嘴硬心软”的无能性格被他摸透了,更加肆无忌惮地死赖着她。

  她认了、麻痹了,他要缠就让他缠吧,想说等到毕业,自然而然就能远离这个世纪缠人精。

  但是,她毕业了,然后,他也毕业、退伍,进入知名的“E.P!商品设计开发公司”,成为一名颇具名气的设计师,竟然……

  “童、凯!”她往睡得正甜的童凯耳边大声一吼,然后一脚将他踹到床下去。

  “喔……痛……”童凯抚抚撞上地板的额头,皱着眉头抱怨:“真是……一早起床气就这么大……”

  “你!你为什么在我床上?”她从床上跳下去,指着他的鼻子问道。

  “你昨晚帮我开的门啊。”他翻个身又躺回床上去,搂着仍留有唐小琦体温的棉被,一副满足的表情。

  “那是因为你喝得醉醺醺的,半夜在我家门口唱歌,我怕邻居抗议才勉强放你进来的。”

  “既然都记得,那你还问我……”他一副慵懒舒适的姿态,对她的怒气视而不见。

  “我知道是我帮你开的门,但是,我不是让你睡沙发,为什么你现在会躺在我的床上?”她插着腰,一脚踩在他的大腿上。“别给我睡着,快说!”

  “你的沙发……”童凯的眼睛勉强撑开一条缝。“弹簧都跳出来了,会扎伤我细嫩的小屁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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