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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 21 页

 

  不过,他确定他要爱到底,因为他不能不爱啊……

  所谓日久见人心,经过一段时间相处后,方晴岚发现她和殷存义有许多相似之处,他们喜欢看的书、听的音乐都差不多,最常做的运动是游泳和慢跑,最重视的则是家人和工作。

  大家说得似乎没错,他们是很相配的一对,兴趣和价值观都合得来。

  为何过去她总以为彼此只是平行线,永远也不会有交集?人生真的很难说,原本认为打死也不可能的事情,最后却发生在最铁齿的人身上。

  另一方面,她也察觉出在他成熟的外表底下,有一颗骚动不安的心,而且只呈现给她一个人看。

  第三次约会时,他们开车来到东北角海岸,前阵子他买了一栋面海的房子,还不曾邀请任何人来过,方晴岚是他第一位访客。

  他不打算带她回家见他爸妈,他知道时机还没成熟,也不愿给她太大压力。

  屋内有间视听室,放满他喜欢的唱片,她发现大部分的她都有,原来他们都是古典乐发烧迷。

  放了音乐,两人坐在沙发上,听音符也听海风,就这么轻松简单,想聊天就聊天,想沉默就沉默,不需要妙语如珠或高潮迭起,他们自有一份淡淡的甜蜜。

  “晴岚、晴岚、晴岚。”他喜欢喊她的名宇,毫无原因的。

  “有什么事吗?”她微微皱眉问。

  “没事。”他握起她的手,眼神像个无辜孩子。“只是不敢相信,你真的在我面前,你不会消失吧?”

  她没办法甩开他的手,当他那样深深凝望她,简直像溺水的人抓到一根浮木,要是她把他甩开了,怕他会被失望的海洋所淹没。

  “我好像不太认识你了。”这个浪漫到不行的男人是谁呀?

  “对不起,我知道我很幼稚。”他仍不放开她的手,还凑到唇边亲吻,一根一根手指,像一片一片花瓣,他多眷恋这芳香和柔软。

  她被他吻得心都乱了,抗议道:“别这样,好痒……”

  其实不只是痒,还有酥麻,还有电流,搞得她快发抖了!

  “会痒?对不起……”他一边沙哑道歉,一边继续亲吻,直到手指也不能满足他,倾身上前问:“我可以吻你吗?”

  他最后一个字落在她唇间,她毫无机会抗拒,就在转眼间,两人已陷入热吻。

  他的味道没有烟味、没有酒味,纯粹就是他自己的味道,就像他的人,初尝时没什么,深入后却越来越有味道,教人直想探个究竟,他到底有多少深藏的秘密?

  两人的唇舌互相试探、交谈,到底说了什么并不重要,这份心动就是停不下来。

  她二十九岁,他三十三岁,早已是成人,却因一个吻兴奋得像少年少女,直到两人都需要喘口气,这个吻才依依不舍地被中断。

  “你怎么不说话?”此时的沉默让她心慌。

  “我怕一说话,梦会醒。”

  “你不要一直看着我。”她被他瞧得有点不自在。

  “我怕一眨眼,你会消失。”

  她完全被他打败,外表理智的他竟有如此“纯真”内在,简直是有点痴了。

  “晴岚,晴岚。”他吻过她的额、她的发,呢喃道:“你不知道,我等了好久好久,终于等到这天。”

  他的声音……原本就这么性感吗?以前她怎么都没发现?原来当他靠在她耳边说话,会产生如此神奇效果,简直就是催情良药。

  “为什么你会喜欢我?”她相信以他的条件,不知多少人要替他介绍对象,甚至女方主动追求也有可能,他何必为她白等这些年?

  “为什么?”他认真想了想。“其实我也不知道为什么。”

  啊?就这样?她不禁有点失望,怎么没有一点特别的原因?

  这时他却又开口了:“第一次见到你,有种似曾相识的感觉,好像很久以前就认识了,后来每次看到你,越来越觉得心动,怕自己会做出什么不得体的事,我想我可能压抑太久了,现在还以为是在做梦。”

  这番话太甜蜜,她主动把脸靠在他胸前,聆听他急促的心跳,让她胸口也跟着怦怦跳个不停。“要是我跟你弟真的结婚了,你还会等下去吗?”

  “也许我会继续压抑自己,等到你们离婚那天。”

  “傻瓜。”她忍不住轻斥,小手打在他胸膛上。

  “傻瓜可以再吻你一次吗?”他捧起她的脸,怎么看也看不倦。

  “哼,不可以……”她的抗拒无效,因为他还是吻了,而且她也没推开他。

  不得不承认,他的吻有种强烈魔力,或许他才是那真正的至于,或许她该敞开心胸再爱一次。

  宁静的午后,她轮休,他请假,静静的看海景、听音乐,有时候吻到忘我,有时候喂彼此吃东西,这不是幸福是什么呢?

  “感情是可以培养的”,原本方晴岚并不相信这句话,但是当发生在自己身上时,似乎不得不承认,一开始没感觉的对象,后来也有可能慢慢喜欢上。

  过去的她,只把殷存义当成一个好人,一个特别的朋友,但在他主动拉近距离后,她发觉他有许多优点,也开始期待与他相处。

  就这样,他们一有空就见面,一起吃饭或听音乐会,到海边的房子共度悠闲时光,似乎真的变成了一对男女朋友。

  所有得知这消息的人,都异口同声的说他们是天生佳偶,很少情侣看起来这么“搭”的,男方沉稳女方高雅,站在一起都像幅画,这样一对璧人怎能不恋爱?

  周末黄昏,方晴岚在房内梳妆打扮,再过一个小时,她的男友就会来接她。

  时间相当充裕,她却觉得不够用,怎样的眼影要配怎样的口红,光是这问题就让她头大,更别提那三件新买的裙子到底要穿哪件了。

  恋爱中的女人特别美,绝对是有道理的,因为平常才不会花这么多心思呢!

  叩,叩!

  潘颖芝敲过门后走进房,含笑问:“要出去约会吗?”

  “嗯。”方晴岚羞涩地点点头,原本是爸妈三催四请,现在她倒是主动准备,感觉有点不好意思。

  “真好,妈喜欢看你这样,有精神又有活力。”潘颖芝走到女儿身后,摸摸她的头发说;“女人还是被爱比较幸福。”

  想到当年女儿为爱憔悴的模样,吃也吃不下,睡也睡不好,他们甚至怕她会想不开,而今苦尽甘来,觅得良人,做父母的终于可以放心了。

  “是这样吗?”方晴岚放下梳子,对着镜中的自己问。

  “我只希望我的乖女儿一辈子都有人疼爱、有人保护,我相信存义做得到。”

  方晴岚明白母亲的心意,为人父母对自己的孩子总是偏爱,希望孩子永远幸福快乐。但有时她会问自己,她是不是因为被爱而爱?感动是否等同心动?若非他这般深情守候,她会考虑和他交往吗?

  “可是我常常觉得,光是被爱好像很占人家便宜。”她确定自己喜欢殷存义,也想和他在一起,但说到爱……那似乎是更刻骨铭心的事。

  “你呀,,不要什么都讲究公平合理,感情这种事哪有天秤可衡量?你只要珍惜被爱的幸福,也就算是爱他啦!”潘颖芝了解女儿的个性,不愿只收获却没有付出,就是这种完美主义,又让她钻进牛角尖了。

  方晴岚开始沉思,她必须好好想一想,才能找到属于她自己的答案。

  这时门口传来铃声,潘颖芝说:“门铃响了,一定是存义来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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