初来乍到的她也希望可以尽快融入同事们的相处,所以总是尽其所能的帮忙其它同事,但就是因为表现得太好、太热心了,同事们很快的发现她很好“使用”,便卯起来差遣她。
孙映知清楚事有轻重,即使想在同事们眼中当个人见人爱的工作伙伴,但前提是要把自己份内的事做好。
她决定先去看看她的小病人有什么事找她。
走进病房不到两分钟,她立刻跑回护理站,抓起柜台上的电话联络住院医师。
没想到住院医师在电话中说,他有别的事要忙,要她联络实习医生。
于是孙映知快速的请总机联络负责的住院实习医生。
“请问是许大豪医师的实习医生吗?”待电话接通,她客气的询问着。
“我是。”电话那头传来困倦的男声。
“这里是儿科病房护理站,一位三岁男孩,体重十五公斤,现在发烧到耳温三十九度,一个小时前已经使用过口服退烧药。”孙映知将小病人的资料和状况告诉他,“请问现在要如何处置?”
“呃,你刚刚说几公斤?”困倦的男声仍不太清醒的问。
“十五公斤。”她有耐心的重复道。
“发烧到三十八度吗?先让他再睡一下冰枕。”
“不是!是三十九度,而且一个小时前已经使用过退烧药!”她很快就察觉到自己在对牛弹琴。
“三十九度……你刚刚说病人几公斤?”
孙映知受不了了,一整个早上受的鸟气全在这一刻爆发。
“这位实习大夫,我建议你立刻、马上带着你那颗不太清醒的脑袋到护理站来看一下病人的资料,否则我会立刻报告你的学长,许大豪医师!”
老天,原谅她!
她实在不想表现得如此尖锐和刻薄,可是整个早上的不顺心,让她已经没有余力再应付这个脑筋不清楚的实习医生了。
不久后,一个顶着乱发、穿着皱巴巴医师袍的男子匆忙来到护理站。
“请问刚刚是谁Call许大豪医师的实习医生?”
孙映知立刻将病人的病历递给他,等他作处置。
“病患一个小时前已经使用过口服退烧药,现在发烧到耳温三十九度。”当他正看着病历时,她再把温度告诉他一次。
孙映知发誓,这是她最后一次重申病人的体温。
大约一分钟之后。
“你觉得该怎么办?”眼睛充满血丝的实习医生开口向她求助。
什么?孙映知怀疑自己的耳朵所听到的不是真的,他居然问她该怎么办?
她好不容易稍稍平复的脾气再度翻滚了起来。
“你确定你是医学院的学生吗?请问你大几?大七了吧?意思就是说你明年就要毕业啰?我猜你毕业后应该不会放弃医师这个工作吧?”
孙映知发出一连串的问题,但不给眼前的实习医生回答的机会,又接着说下去。
“而你到现在还不知道该怎么做,居然敢问我,你的书到底有没有念进脑袋里!这攸关人命的问题,你这个不学无术的医学院学生居然问我怎么办!我告诉你,如果不伶俐一点就不要来实习,要来实习就给我伶俐一点!”
骂完后,她转身拿起话筒拨电话。
“许大豪医师吗?这里是儿科护理站,你的实习医生不知道怎么解决病人发烧的问题,请你先处理一下。病人是一个三岁、十五公斤的男孩……”
等许大豪交代完医嘱,孙映知将话筒塞给一旁呆愣的实习医生。
“你的学长要跟你来一场‘心灵上的对谈’。等一下挂断电话后,记得补完纪录才准离开护理站。”
抛下话筒,孙映知便赶紧去帮发烧的病人退烧,留下一脸羞怒、疲惫又战战兢兢接起电话的实习医生,还有几个对孙映知的举动极为惊讶的护理人员和护理系实习学生。
实习医生被住院医师猛烈的炮火轰炸完毕,正打算抑下胸中的火气,乖乖补齐纪录,但一转身,看到他打算追求的护理系校花竟也在实习生的行列中,他脸上的尴尬更加深几分。
他以最快的速度办好学长交代的事,草草在病历上签下“宋邑尘”三个字,然后狼狈的离开现场。
*** 凤鸣轩独家制作 *** bbs.fmx.cn ***
回忆起五年前,宋邑尘实在不知道该怎么看待这段往事。
他气孙映知不留余地的羞辱他。在他人眼中,他是高智商的医学院学生,是天之骄子,在她眼中却成了不学无术的医学院学生。
因为对孙映知带给他的不堪难以释怀,之后他抱持着非要洗刷耻辱的心态,拚了命的念书,连护理系的校花谢凯琳都被他暂时摆到一边去。
就因为最后一年的奋发向上,让宋邑尘在毕业当年便顺利考上医师执照。
虽然不愿意承认,但是孙映知的确是改变他糜烂学生生活的重要人物。
当然,他绝对不会让她知道这一点。
他要让她知道的是,她让他当初的处境有多丢脸,丢脸到不敢展开行动追求谢凯琳、丢脸到对这件事有所耳闻的同学常拿这件事来开他玩笑!
他要孙映知知道,当年她口中不学无术的医学院学生,现在已经成为一名各大医院都想挖角的顶尖小儿外科医师。
虽然孙映知对他已经不复记忆,但他发誓,他绝对要唤回她脑海中那段记亿,并要她对自己的所作所为后悔!
*** 凤鸣轩独家制作 *** bbs.fmx.cn ***
纵使宋邑尘在心中指天发誓要雪耻千万次,但接下来一连串的国际研讨会、大学演讲及大规模的手术让他忙得昏天暗地,完全无暇进行他的复仇计画。
只有偶尔累得倒在大床上,快昏昏睡去前的一、两秒钟,才想起他还有这件重要的大事待办,但困意旋即淹没他不太清醒的意识,将他带进熟睡状态。
宋邑尘的复仇计画也随着他的忙碌,搁置在记忆的角落。
几个月后,好友夏聿恺捎来一封红色喜帖,并请他在百忙中抽空担任伴郎。
这是一场简单、温馨的婚礼,没有繁复的礼节,没有夸张豪华的摆饰,据说这是因为新郎体贴已身怀六甲的新娘,不希望她太劳累。
宋邑尘为好友寻找到人生旅途上的伴侣感到高兴,但是,当他看到新娘旁边那个身着小礼服的女人时,仿佛遭雷劈醒。
原来她是伴娘。
宋邑尘在两人皆有空档时,拿起香槟大步向孙映知走去。
“嗨!”他脸上扬起无人能挡的迷人微笑。
“哈啰!”孙映知知道他是伴郎,于是向他回以一笑,“伴郎先生。”
伴郎先生?他没名没姓吗?
宋邑尘眼角抽搐了一下,迅速压下心中对她的不满。
“孙小姐今天的打扮很甜美,很适合你。”哪个女人不喜欢被人称赞?他决定先灌灌她迷汤。
孙映知讶异他怎会知道她姓什么,不过旋即怪自己太大惊小怪,猜想应该是新郎向他介绍过她。
虽然几杯香槟下肚,可是号称干杯不醉的她,意识可是很清醒,看到眼前这位伴郎能把手工西装穿得这么挺,可见西装底下的身材相当可观,加上俊俏的脸庞,她十分怀疑为何他的身后没有跟着一串爱慕他的女子,许多未婚女子不都喜欢在参加婚礼时寻找优秀的单身男子吗?
眼前这位大帅哥应该是单身女子眼中的极品,当然,新郎官也很优,只是从今以后,新郎官只属于新娘子一个人的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