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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她想起叶逢春说的──人多东西才好吃!

  其实,一个人独享很多东西的感觉也不坏,真的不坏……

  呵呵!在回台湾的前一夜,她可以把在美国她最爱的食物一次吃到怕,那也是美事一桩,这时候绝对不会有什么人多东西才好吃这种傻论点!

  「好吃!真是好吃……」脸上有什么东西滑了下来,她理也不理。「真是太好吃了……」

  第三章

  台湾 寇玫瑰二十六岁时

  以下是一段MSN上的对话。

  南丁格尔:终于把一千零一夜拜读完了。

  红色:好看吗?

  南丁格尔:不就是一本童话吗?

  红色:我以为妳能从童话中提出不同见解呢!亏我还挺期待妳能有什么不同的心得。

  南丁格尔:哈……(汗)!不就是一个得了被害妄想症的国王,在占尽了女人的便宜后,有一天突然良心发现,专心守着一个女人的故事呗!

  红色:噗!哈哈哈……妳的读后心得真另类,和我认识的朋友很像!他说,书中的国王只是逮到了皇后劈腿的辫子,然后把自己原本就存在的花心「正当化」!说他是因为皇后的叛变,所以变得不相信女人,一个玩过一个,不再对谁真心。

  我问他,那为什么他后来愿意钟情于那个说了一千多个日子的故事给他听的女人?

  妳猜他答什么?

  南丁格尔:什么?

  红色:他说,那是一个失误,人生的误判!如果一千零一夜后来还有续集,一定是整本书都在写那个国王如何如何的后悔,在咽下最后一口气前,还激动的拉着皇后的手,说他这辈子最大的憾事,就是听了她一千零一夜的故事!

  南丁格尔:噗……哈哈哈……这个……这个有创意!笑晕@@

  红色:……

  南丁格尔:咳……喂,我分享了我的读书心得了,那妳呢?一千零一夜这故事带给妳什么样的伟大启示?(好好奇哟!)

  红色:那个国王怕失去,因此不敢去爱;那位讲了一千零一夜故事的女孩因为爱上了,因此不顾一切的赌上所有。当然,最后女孩赢了!

  我想,即使女孩给的启示是正面的,我的爱情观却是像极了国王。嗯……说实话,爱情给我的感觉像洗三温暖,我是恒温动物,忽冷忽热我受不了的。

  南丁格尔:嘿嘿嘿,妳遇上了那个让妳怕失去,因此不敢去爱的人了呴?(灰熊好奇!)

  红色:嗯。

  南丁格尔:哇噢!然后呢?然后呢?

  红色:我没有国王那么幸运,遇到了一个用智慧、用耐心去克服国王恐爱症的人。更何况那个人早就心有所属,所以我……逃了。

  南丁格尔:故事这样就没啦?

  红色:要不然呢?

  南丁格尔:我还期待有后续呢!

  红色:别闹了!喂,快十二点了,我睡觉时间到了,明天一大早还得早起呢!别忘了,我现在可是「老板」了哟!

  南丁格尔:啊!我差点忘了说,我今天帮妳接了一笔生意哩!有位亲戚要送女性朋友的,要红色玫瑰,花材随妳搭,要典雅大方。总之,对方也没什么审美眼光,一切妳作主就是。

  啊!对了,对方什么没有,就钱最多,花束价格无上限,他唯一的要求就是,他希望那朋友收到会很开心。

  红色:送女友的吗?

  南丁格尔:哈!当然不是,那人会有女友才奇怪!他是标准的现代楚留香,红粉知己一拖拉库,但女友却没半个。也不想想,都已经有未婚妻的人还这样,真是有够○○××……

  红色:嗯,我知道了。

  南丁格尔:可能要麻烦妳外送,住址是……

  互相道别下了线,关机后,寇玫瑰把花店的笔记本拿出来记录。

  几年前她在网路聊天室化名「红色」,认识了同龄化名「南丁格尔」的叶知秋。那时她才大二,而知秋也还只是个医二生。

  一开始大伙都在聊天室聊天,后来因为彼此很聊得来就改成一对一聊天,还常约见面,三不五时去喝下午茶,也曾经一起到日本旅行。

  大四时,她开始接手妈妈的花店,并致力将原本的花店转型为花艺公司,而知秋也随着实习课程的开始忙得不可开交,所以彼此见面的机会少了,现在只能偶尔在网路上聊几句。

  知秋在工作上还真的帮了她不少忙,记得她的花艺公司在上轨道前,她的第一笔最大的生意也是她帮她接来的。就因为那笔生意让她在上流社会的宴会展露了头角,她的工作室生意才能蒸蒸日上。

  花艺公司和一般花店是不太一样的,前者以卖创意为主,和后者只卖花材是不同的,为了能将花店转型,她从多年前就开始做准备,学插花、到日本考职照、美学、商品包装,连大学念的都是农学相关科系。

  一切俱足后,她开始着手了父母一直想做,却没信心的转型工作。

  而父母也因为花艺外聘的关系,后来索性定居美国了。

  花艺公司虽首重花艺,可没门路一样玩不起来。在门路上,知秋真是她的贵人。

  知秋不太提她家的事情,可看她的穿著打扮,还有她能帮她接到某大企业的生意,她想她只怕是哪个富豪家的千金吧?虽然她随和又不拘小节。

  想到这儿,她忙将心思转回方才的订单上。

  要送女性友人、红粉知己,要典雅大方的感觉,且主花用红玫瑰……

  「嗯……用蓝色飞燕草陪衬,再用进口蕾丝白色包装纸和深蓝色浮水印缎带好了。」她大致上构思,明天还得实际演练一次。

  瞄了下桌上的玫瑰型小闹钟。十二点半了!还真的该睡了。在关灯之际,她看见那本从美国带回来的英文版《一千零一夜》。

  翻开了书的最后一页,上头有她十七岁那年的笔迹,里头写着──

  他说:太容易得到了,失去了也不觉得可惜。

  我说:怕失去,不敢去拥有,于是选择了让时间去淡了、忘了……

  阖上了书本,寇玫瑰将书放回书架上。

  那年她十七,邂逅了一个笑起来左边嘴角有梨涡的男人。

  而今她二十六,却还爬不出那梨涡撒下的魔咒。

  究竟要花多少年,她才能忘了那个下雪的午后,那个笑容所带给她的温暖和心动?

  她不知道,真的不知道!

  对于十七岁那年的情事幸亏她逃得快,并没有多加留恋,要不她现在只怕不能享受到这样快活轻松的日子。虽然……偶尔一想起那个男人还是会觉得……

  他俊美的男色真是够吸引人吶!多年不见,他是越发的气宇轩昂、成熟迷人?还是……他已落得肥肉上身,是个大肚腩的欧吉桑了?

  真是好奇啊!那个人在多年以后,是否仍游戏人间?对他而言,爱情是否还是太容易得到,失去了也不觉得可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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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那是一栋古色古香的唐式建筑别墅。

  屋子两侧种着几株绿意盎然的潇湘竹,前头有着假山造景,一池锦鲤。几洼观音石砌成的池子里养着各色睡莲,在古朴中增添了几许娇色。

  前来应门的是个六十岁左右的妇人,她恭敬的领着寇玫瑰走入唐式主屋。

  「我只是花店来送花的,请签收就可以。」要延她入内,不必这么多礼吧?

  真是的!请的工读生今天有事请假,正好出外洽公的她只好顺道过来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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