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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 21 页

 

  你这回回去台湾好久,我和小约翰都好想念你,他成天跟我吵着要爹地!

  之前一直念着有机会一定要到台湾走走,我想,这几天正好心情还不错,想出去走走,我就带小约翰去看看你。

  对了,你爷爷作主的婚事处理得如何?希望一切圆满!

  为你担心的安娜

  打开了夹带的档案,里头有一张五岁左右小男孩的相片。

  男孩长相颇为清秀,而且一头黑发,像极了东方人,可不太像混血儿。

  父母一方为东方人,长得像纯东方人的虽不多,可也不是没有。一想及此,寇玫瑰的心情直往下荡……

  标题为「Dear」的信件还真不少,可见双方信件往返频繁。原本她还想点看其他封信件,可……

  幽幽的叹了口气,她点了登出,杜绝自己再偷窥的念头。

  下了网,关掉电脑后,她慢慢走到半圆弧状的吧台,为自己冲了杯花草茶。

  那位安娜小姐百分之九十是叶逢春今天去接机的对象。而从她写给他信中亲密的用语,说她和他是情人,也不会有人说不像,即使外国人对朋友的文字表达一向比东方人亲密。

  信里头的小孩叫叶逢春「爹地」?寇玫瑰满心的恼意一下子涌了上来。

  又是亲爱的,又是想念他的小孩!而那个男人却和她关在这里搞暧昧,这算什么?她又算什么?

  下一刻她拨电话给曾立乔,明白店里目前的情况,然后下定决心她要回家了!

  总不能一辈子在这里当缩头乌龟吧?

  那个叫安娜的女人来台湾,最好也和叶逢春把婚事办一办,省得……省得叶逢春老婆的位置悬在那里,还招了一些痴心妄想的女人不放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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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我爱你!爹地!」

  「我好想你!爹地!」

  叶逢春手上抱着一个东方脸孔的漂亮男孩,小男孩拚命的向他灌迷汤还不吝惜的大方献吻,吻得他满脸都是口水。

  一旁站的是位金发碧眼的美丽女郎,她一看到过份热情的孩子,笑着把男孩从他身上「拔」了下来,一面用流利的英文对小孩子说:「好了好了!再热情下去,你爹地快吓跑了!」

  叶逢春拿起他们的行李,「饿了吧?先在这里随便用点东西,待会儿送你们回饭店。」

  「好。」

  二十分钟后,他们在机场的餐厅开心用餐。

  「安娜,最近过得好吗?」他其实还不饿,所以只点了简单的下午茶,一杯咖啡,一块蛋糕。

  「很好。」她笑咪咪的,脸上洋溢着幸福的笑容。然后她放下了刀叉,用餐巾拭了下嘴巴。「叶,有件事除了安迪之外,我们决定第一个告诉你。」

  叶逢春看着她,发现她眼底有喜悦、有激动。他隐约猜到了什么事,只是逗着她玩。「看来是件大喜事!嗯,让我猜猜……妳和安迪赌马赢了?」

  她笑了。「不是。」

  「早上一醒来,看到安迪裸着身体,对妳暧昧的眨眨眼?」

  安娜大笑。「噢!真受不了你!」

  「那就是……妳有了。」他笑了,很替她高兴。

  她笑着瞪了他一眼。「你真是的!连假装一下不知道,让人家亲口告诉你都不肯。」一想到努力了多年都无法如愿怀孕,常常受到婆婆冷言冷语,她就忍不住激动。

  她的婆婆有一半东方血统,而且安迪又是他们唯一的孩子,因此结婚没多久,婆婆就不断在询问她的月事有没有来。

  第一年没怀孕,婆婆就开始不耐了,第二年、第三年……眼见一年一年的过,婆婆甚至逼安迪和她离婚。安迪为了维护她还和家里弄得很不愉快。因为住得近,婆婆甚至常常上门骚扰她,最后安迪索性由东岸搬到西岸。

  「多久了?」

  「三个多月。可能是我太瘦,还看不太出来。」她开心的搂着小约翰。「安迪说,约翰是我们家的幸运小天使,他一到我们家他就升官,没多久我就怀孕了。」当初会到育幼院认领小约翰,一方面是安迪想他常到国外出差,她一个人在家太寂寞了;一方面则是他们到育幼院看小孩时,小约翰阳光的笑容。

  再来就纯属私心了,因为小约翰是东方人。

  她和安迪都很感激叶逢春,因此小约翰除了有安迪一个爹地,他们也让他叫叶逢春爹地。

  每每她看到叶逢春,就忍不住的想起那个将她疼得像宝贝,和她的缘份又何其短的哥哥。

  她的哥哥是叶逢春同系的同学,不幸的是,他在医二的时候因为常感觉到四肢不明原因的疼痛,后来连止痛药都止不住痛,住院检查才发觉是骨癌!

  哥哥病了快两年才撒手人寰,原本生活就不算宽裕的家付不起昂贵的医疗费,只得到处跟人家借钱,最后在不得已之下,她只得签给黑道赚皮肉钱。

  这件事本来哥哥不知道,后来妈妈哭着跟阿姨诉苦的时候被他听见了。之后他的病情疾速恶化,在死之前,他开口请求叶逢春,希望他能救她脱离黑帮,别再赚那种钱了。

  九年前的圣诞节,她请他到她家,是因为爸爸和妈妈在哥哥生病时只见过他一次,所以虽然他们都知道有个大恩人,可却从来没有好好道过谢,因为叶逢春始终神龙见首不见尾。

  九年前的圣诞节也是她和安迪订婚的前夕,他造访了她家,还送给她漂亮的红宝石首饰当订婚礼,他说,他是代替哥哥送的。

  因为有一次在闲聊的时候,哥哥曾提及有个美丽得像红宝石般的妹妹,如果以后他有钱,一定买来送她!

  「妳这几年真的辛苦了。」

  「辛苦的是安迪。我知道他很爱他的父母,可因为我的关系他变成夹心饼了。不过,我想等孩子生下来后,情况能够改善吧。」

  叶逢春啜了口咖啡。「安迪呢?最近好吗?」

  她笑着眨眨眼后说:「他在台湾出差,这回出差比较久,约莫一个月。」

  接了她的话,「所以妳就索性携家带眷的也跟过来了?」他好笑的说:「我就说嘛,一向黏安迪黏得紧的妳,怎么会出现在这里,还说小约翰想我?说了半天,原来是妳想安迪。」

  安娜有些不好意思的脸红了。「是他不放心我一个人在美国,又想说你正好现在也在这里,还有啊……我很好奇嘛!」

  「好奇?」

  「好奇是什么样的小姐能把你的心捉得紧紧的,不但我好奇,就连安迪也好奇。」上一次和他通电话,叶逢春有提及了一些,说他终于找到那个一直想再见面的女孩了。

  「什么样的小姐?很平凡吶!」在外人看来,她只是很寻常的美女,只有他看得见她有趣可爱的一面。

  「才不!没真的在一起过,却能紧紧的把你捉住这么多年,我觉得她一定长得很美又聪明。」叶逢春对自己的感情一向很低调,眼见他年纪也不小了,一堆优质美女忙着倒追也不见他动心,连她都一度怀疑他是不是哪里有问题。

  一直到安迪有个表妹一直向她打听他的事,且大表对他的好感,不得已,她只好代探口风,这才知道他心里一直有个人,而且略说了一些事。

  聪明吶?「我承认她很狡猾的。」

  「有你狡猾吗?」她故意眨着她那双又大又圆的眼睛。

  他笑了出来。「是比不上啦,可也挺滑头的就是。」

  「重逢后,她依然是你心中的那朵玫瑰吗?」安娜笑着问。其实除了距离是爱情的杀手之外,时间也是。几年前狂恋的对象而今再重逢,同样是恋恋情深的人不少,可更多的是不再有感觉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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