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章
“妈……你不要走……你不要走啊……妈……妈……妈妈……”睁开双眼,躺在床上的女子从梦中惊醒过来。她的额上,冒着小小的汗珠,整个人尚未回过神来。
数分钟后,女子坐起身来,她拭去额上的汗水,不明白自己为什么在多年后,又梦到她应该称呼一声“妈妈”的那个人。想着想着,隔壁房间突然传来的咳嗽声,打断了她的想法。
她下了床,走进那间房间。
“瀚瀚!”俞岱吟按了房门边的开关,整个房间顿时明亮。
她看着眼前那躺在床上,正试图靠着自己力量起身的弟弟,心微酸。
“你想做什么?”俞岱吟走到弟弟俞岱瀚的床边,动作轻柔地扶起他坐正,并垫高了枕头,好让瀚瀚可以舒服靠着。
“姐……姐姐……瀚……瀚……瀚瀚这里……这里痒痒……痒……想……想……想喝水……水水……”瀚瀚偏着头,用着痉挛的右手,指指自己的喉咙。发音困难的他,努力用着自己会的简单字句,想对岱吟表达他的需要。
他是个脑性麻痹患者,出生时因为母亲胎盘环不全,导致氧气不足,因而造成了他的脑部受损。除了上肢出现曲肌痉挛外,还有中度的语言障碍及步行障碍,需使用助行器来帮助他活动。
本来家境尚可,但在父亲因出差发生意外身亡,母亲又承担不了这么沉重的经济压力,也缺乏照顾瀚瀚的耐性,所以弃他们姐弟而去后,岱吟和岱瀚成了无依的孤儿。
唯一值得庆幸的是,父亲还留有现在这么一间屋子让他们姐弟俩有个遮风挡雨的地方,不至于流落街头。
“瀚瀚要喝水是吗?你乖乖坐着,姐姐倒给你。”岱吟转身走到摆在房门边的一个圆形小木桌,拿起塑胶杯,从水壶里倒了些开水。
脑性麻痹患者不管是喝水还是食物吞咽,动作上会显得比较笨拙,所以岱吟拿着杯子,就着瀚瀚的嘴巴,一口一口慢慢喂。
“还要吗?”把塑胶杯放在床边桌上,岱吟拿着小手帕,帮自己的弟弟擦去残留在嘴边的水渍。
“不……不……不要……要了……”瀚瀚先是吃力地摇摇头,接着又点点头。“谢……谢……谢谢……姐……谢谢姐……姐姐……”
瀚瀚虽然是个脑性麻痹患者,但因为这样的环境,让年仅六岁的他,比同年龄的孩子还要来得懂事、乖巧许多。只除了偶尔病痛会闹情绪外,倒是不曾为自己的姐姐添过什么麻烦事。
“瀚瀚好乖!”看了看墙上的时钟,岱吟坐近瀚瀚的身边,抱紧了他。“等一下姐姐要出门送报纸,报纸送完后,姐姐会带你最爱吃的火腿蛋吐司回来,你自己乖乖待在家里睡觉,嗯?”
那年母亲丢弃他们时,瀚瀚不过刚满三岁,她也才刚升上高二。瀚瀚的医疗费用,加上她自己的学杂费,迫使她只好利用早晨上课前的那一段时间,送送报纸赚点家用。
虽然后来社会局得知他们的情况后,为他们申请了低收入户的生活补助,也曾藉由新闻媒体的力量帮助他们,所以他们收到了来自各地善心人士不少的捐助,但是岱吟总是把这些捐款用在瀚瀚的医疗、复健、就学上,剩余的就存入她为瀚瀚在邮局开办的户头内。至于她的生活费用、学杂费等,她全靠自己能力赚来。
从高二到现在大二,她送报纸的工作已整整满三年。即使每天天色仍未亮她就得起床,但为了瀚瀚、为了自己,她没有喊苦的权利。
“吐……吐司……蛋……火……火腿……吐司火腿蛋蛋……好……好……瀚瀚……瀚瀚会乖乖……乖乖……睡觉觉……等……等姐姐……等姐姐买……买回来给瀚瀚……给瀚瀚吃……”瀚瀚开心,他吃力地拍着扭曲的双手,因笑而咧开的嘴角,还不时溢出他自己都无法控制吞咽下去的口水。
对瀚瀚来说,能吃到自己喜欢的食物,是件很幸福、很满足的事。
因为经济上的困难,岱吟很少买外食,多半是自己下厨。一条吐司三十元,可以维持他们一星期的早餐;而外面早餐店卖的火腿蛋吐司,两片吐司夹个蛋跟一片火腿也是三十元,但只能应付一天的早餐,所以,诸如火腿蛋吐司这么平凡的食物,对他们来说也是相当奢侈的。
“乖!”岱吟摸摸瀚瀚的头,然后将他安顿好,熄了灯。
带上房门前,她回头看了看床上那为了吃到火腿蛋吐司而努力紧闭双眼想睡着,却又从抖动的眼皮泄露出其实还醒着的瀚瀚。
如果她的辛苦,能换得瀚瀚纯真的笑容,那么,要她一辈子都这么生活下去,她也甘之如饴。因为,他是她在这世界上最亲密的家人,也是她唯一的弟弟呀……
*** 凤鸣轩独家制作 *** bbs.fmx.cn ***
好痛!这是俞岱吟见到自己双掌因破皮而渗出血丝的第一个感觉。然后,她这才发现自己不知道什么时候已跌坐在马路旁。
看看倒在眼前的脚踏车,再努力回想刚刚发生的事情,她好像……好像不小心撞了人家的车子了?
她撞车了?视线越过倒下的脚踏车,她发现有部白色的轿跑车停在那里。眼眸一抬,挡风玻璃上的深色隔热纸却让她看不清车内的情况。
糟糕!不知道对方有没有受伤?
“里面有人吗?你要不要紧?有没有受伤?啊?”不管自己身上的伤口,岱吟急忙起身,走近那部白色车子,拍打着驾驶座旁的车窗。
“真是个笨女人!”程雪擎坐在驾驶座,极度不满地看着眼前那女孩走近他的车子。
车里面当然有人,不然她以为车于是怎么动的?还是她当他是霹雳游侠中的李麦克,有部名叫“伙计”的人工智能电脑车会自动驾驶啊?
“里面的人,你是不是昏迷了?”俞岱吟仍是不停地在他车窗上拍打,但他仍不打算出声回应。
他从出生到现在,还是第一次遇见这么笨的女人。有听过脚踏车撞轿车,骑脚踏车的人没事,但是驾驶轿车的人却昏迷的?嗤,愚蠢!
他认识这个女孩,是班上的同学,好像叫什么带银的吧。
哈哈!带银?怎么,她爸和她妈该不会是指望她能为她家带来一堆银子,所以才为她取了个这么俗气又难听的名字?
说实在话,他也不知道自己为什么会这么不喜欢这个女孩,只知道大一开学那天第一眼见到她,就觉得不顺眼。
咦?是不顺眼吗?噢,错!岂止是不顺眼而已,根本就是讨厌!
其实,她长得还不赖,虽称不上亮丽、美艳,但面貌也是清秀、姣好,如果要用花来比喻她,她就像是大丁草,漂亮却不豪华。可无论她长相好坏,他就是讨厌她。
他还记得前两天早上,第二堂课都过了一半她才出现在教室,没多久,又见她趴在桌上睡着。若没记错,印象中她从大一开始,就时常迟到了吧?啧啧,这样的学习精神怎么可能为她家带来银子呀?
程雪擎瞧了瞧仍在拍打车窗的俞岱吟。
一件白衬衫、一条牛仔吊带长裤……视线再往下,是一双有些破旧的白球鞋。欸欸,这种寒酸的穿著,表示这个女人除了缺少学习精神的内在以外,也缺乏打扮自己的外在,所以,这也就证明她是个懒女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