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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快靠岸。”沈君毅对驶船的人说。

  “咳……”容凤仪刷白了脸,不断的猛咳。

  “格格……”内疚的晴儿急得几乎要落泪了。

  笨!她怎么会这么笨,成事不足,败事有余!害格格差点溺毙。

  沈君毅让容凤仪靠在自己肩上,曲着手掌帮她拍背顺气,一旁的晴儿则不时帮她拭脸、祷告,好不容易那张雪白的脸总算恢复了血色。

  “格格,你没事吧?”晴儿哽咽的问。

  “没事……咳咳……”

  这时船只也正巧抵岸,沈君毅将泡水的相机甩在背后,一把抱起容凤仪,“快回去,免得着凉了。”

  “嗯——”晴儿抹抹眼泪,不敢稍有延迟,快步的跟着沈君毅的脚步。

  容凤仪将脸靠在他的胸口上,那规律的心跳声叫她平静不少,她心里低语,别走……我喜欢上你了,别走……

  第五章

  顺理成章的住进了沈君毅家,这是容凤仪最得意的一件事。

  这天三人正从附近的市场回来,一打开门上楼,沈君毅就感觉到有一股说不出的不对劲,那门锁似乎有点问题。

  “怎么了?”容凤仪敏锐的感受到他的不安。

  “没事。”他没说,反而加快了上楼的脚步。

  果不其然,他的臆测被证实了。

  从敞开的房门看去,一片狼籍、紊乱,屋内被翻箱倒柜得离谱。

  “格格,是不是遭窃了?”晴儿慌问。

  “君毅大哥。”

  只见沈君毅面色凝重的看着窃贼光顾后的房子,沉声说:“先别动东西,我找警察来。”

  拿起话筒,他镇定的报了警。

  折腾了许久,总算厘清楚丢了什么东西,沈君毅珍贵的相机不是被顺便偷走就是被砸得稀烂,而容凤仪从王府带来的稀世珍宝才是歹徒的主要目标,就连她们的衣物也都被窃。

  “一定是那个诺曼臭老板——”晴儿直言不讳。

  沈君毅心疼的看着他的相机,沉重的叹了口气。

  “对不起,都是因为我……”她好歉疚。

  容凤仪知道他把这些相机看得比什么都重要,偏偏一遇上她这倒霉格格就有出不完的事,相机不是坠河泡水,要不就是遭梁上君子偷走。

  “不是你的错,反正都是身外之物。”对于人生他看得很淡泊,虽然相机是他的吃饭工具,但是一样是生不带来、死不带去的,被偷了也就罢了,只是谈好的工作可能得延后了。

  总不能叫他用眼睛拍照吧!现在科技再怎么发达也没法把他脑海里的存留影像冲洗出来。

  “可是……”

  “可是什么?”他走向容凤仪,难得亲昵的摸摸她的脸颊,“把眼泪收好,女人的眼泪可不是这样廉价的。”

  他淡默的蹲下身,开始着手收拾一屋子的混乱,容凤仪跟晴儿也跟着帮忙动手。

  沈君毅小心翼翼的收抬着他的作品,其中还包括了不少容凤仪的独照,有含笑带怨的模样,还有那令人神迷的含情脉脉……

  他在想,会是谁?

  前些日子莫迺杰这小子曾经透露讯息说,有许多人对于容凤仪十分感兴趣,不单是她的身份、甜美的外貌引来觊觎,甚至还谣传她身上有个千年稀世血玉,当地的黑手党份子还发出密令锁定她为目标。

  不行,她们的穿着打扮太过特立独行了,容易引起大家的注意,让她们时时暴露在危险中,这简直比砧板上的肉还弱势。

  明天一定要让她们换下这身打扮,而他的东行计划也得暂缓了。

   ☆ ☆  ☆

  一大清早的,他便急忙带着她们出门,难道小偷已经落网?

  “君毅大哥,我们要去哪儿?是不是窃贼已经被捕?”容凤仪问。

  贪睡的晴儿还在梦周公呢,叫也不是、不叫也不是,因为要她醒来除非请雷公来叫她起床。

  “不是,别叫晴儿了,让她睡吧!”

  下楼上了街,沈君毅才说明。

  “你这身打扮太过醒目了,容易遭宵小份子觊觎,况且你又是外地人,更是这些恶霸下手的好对象,所以我带你去买些衣服,多少可以掩人耳目,一方面也好确保你的安全。”

  容凤仪顿觉一阵窝心,打小大家是疼爱她,所有的一切全依着她的性子,而眼前这老摆着一张严肃老脸的沈君毅,却在时而严谨、时而轻蔑外,不忘对她的安危多作考量,这让身在异乡的她好生感动。

  许多时候她不是不怕,而是过去被保护得太好,她想挣脱大家的保护,看看自己飞出富丽堂皇的笼子后,是不是能够坚强的活下来,她不希望自己是朵温室里的花朵,所以来到威尼斯后,她不断告诉自己一定要好好的活下来。

  现在面对沈君毅这不善花言巧语的男子,她却觉得他为她做的一切比什么都还叫人窝心,即使他不会哄人,但是却踏实得叫她心安。

  “谢谢……”她仰着脸,轻吐一声谢意。

  只见沈君毅的脸部线条略有变化,却故作镇定的冷着脸不再多言。

  容凤仪悄悄的加快步伐,企图离他更近些,而优君毅亦贴心的放缓脚步,不让她跟得辛苦。

  走了一段路,街上静用像只有他们两人,沈君毅突然出其不意的握住容凤仪的手,依然昂首阔步的往前走。

  他突如其来的举动让容凤仪有半晌的闪神,他炽热的手心熨烫着她的,他握得好紧,这举动泄露了他也有不安的情绪。

  两人垂首一路上沉默无语,交握的手却像是传声筒,早不知把多少情传递殆尽。

  一家家的店都见他俩的身影穿梭,没有太多的言语交谈,只能不经意捕捉到他们两人的眉目传情,那么的含蓄内敛。

  解下了那头梳拢整齐的发髻长辫,沈君毅在一家精品店为她挑了一支发夹,简单的原木发夹,素朴得美丽。

  “喜欢吗?”一整天下来,他总算开口了。

  “嗯,很雅致。”看惯了手工精致的金饰珠宝,可这支浑圆保实的木质发夹却深得她的心,因为是沈君毅为她挑选的。

  半逛半玩的来到鞋店,沈君毅认真的为她挑着鞋子。这双鞋子要保护、承载着她,还要陪她走许多路,自然要挑双舒服的鞋。

  她坐在店内的沙发椅上,看着眼前新奇的店内装置,玻璃的沁凉、简单的布置陈列着许多鞋子,不同于她打小穿惯了的绣花旗鞋。

  很多时候她不得不对这异乡的一切感到有说不出的欣羡,墙上的按钮一压,屋子顿放光明,银色的转头一旋,汩汩的水倾泄而出,不用点蜡烛也不用挑水,若是阿玛与额限知道了这样的好东西,一定很新奇!

  “来。”他伸手一挥招她过去。

  “什么事?”

  “喜欢这双还是这双?”沈君毅指着架上的鞋款问。

  好漂亮,简单的花纹压印在鞋面上,感觉软硬适中,穿起来应该很舒服。

  沈君毅拉来一张椅子要她上坐,随即蹲在她面前托起她的脚掌,取下她的绣花鞋。

  “君毅大哥——”她惊呼出声,脸颊泛红尽是羞怯。

  他托着她的脚掌不给逃。

  “格格,”他戏谑的唤,“怎么你没裹小脚?”

  容凤仪的脸更是涨得通红,的确,身为一位贵族格格却没有遵照礼仪裹脚实属不该,然而她的家人们却因为疼爱她而愿意不顾世俗眼光。

  “因为……因为阿玛舍不得见我为缠脚而哭,所以交代额娘跟奶娘不准为我裹脚……”

  她有点不安,担心他也和所有的世俗之人一样,非要她遵循时下女子的裹脚风俗,怎奈她年已十六,想要挽救亦为时巳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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