隔天,我和小帅哥继续整理、打包、丢弃,又忙碌一整天之后,一切已经差不多了,客厅里已经多了许多装满的纸箱,这时候,不该出现的胡凯新出现了。
「需要我帮忙吗?」胡凯新看了屋内一眼。
「不用麻烦了。」小帅哥这时警戒地站到我身边,还牵起我的手和我十指紧扣。
我没说话,这时候我还懂得和旧情人保持一定的距离。
「你最近还好吧?」胡凯新问我。
「她很好,我们快结婚了。」小帅哥看来很紧张。
胡凯新瞪着小帅哥看,眼里喷出了浓浓的怒火。
「我很好,我们要走了。」我赶紧打圆场。
「真的把这里卖掉了吗?」胡凯新问。
「嗯,卖掉了。」我说。
「心岚,对不起。」胡凯新一脸的歉意。
「说这些都没什么意义了。」我淡淡地说。
这时,小帅哥拿起我的背包,牵着我往门外走,胡凯新见状,也只好走出来。
「欢迎你来喝我们的喜酒,到时我会寄喜帖给你。」小帅哥对着胡凯新这么说,我只见到胡凯新一张脸都绿了。
我们离开公寓之后,我又带着小帅哥来到一处防波堤。
今天的天气不错,少了基隆冬天该有的阴雨绵绵和冬北季风,漆黑如墨的天际,无数星子闪耀着光芒。不过可能是过年期间,海面上竟然看不到半艘渔船在捕鱼。
「在想什么?」小帅哥问着我。
「没什么,这里好美对不对?」
「回去吧,虽然没什么风,但是海风吹久了还是会感冒的。」
「难得回来基隆,我好想念大海的味道。你闻,咸咸的,很好闻对不对?」
他却皱起了鼻头。「哪有好闻?你想回来,我们随时都可以回来,以后咖啡店周日不营业,或者厨房干脆交给李阿姨,我们可以四处去走走,你看怎么样?」
「嗯。」我猛点头。「你真的愿意再带我回来?」
「当然,这里是你的故乡。」
听到小帅哥这么说,我心里乱感动一把,我还以为这里有个胡凯新在,他应该会不想让我回来,看来是我太小心眼了。
「谢谢你。」
「谢什么,我是你的家人,我要照顾你一辈子的,我们回家吧。」
「嗯,回家。」
他牵着我的手,小心翼翼走下防波堤,然后回到我们位于南势角的家。
我一辈子、永远的家。
尾声
那是一间白色的教堂,四周布满粉红色的玫瑰花。
我穿着一件曳地的白色婚纱,站在教堂的中央,证婚的牧师已经站在讲台中央,所有与会的宾客都已经到齐了,身边唯独少了新郎。
我看见吕真气喘吁吁地跑来,她是今天的伴娘,穿了一件露肩的粉红礼服,比我这个新娘还要美丽。
「心岚,新郎不见了!」吕真大声地说。
吕武也跑了过来,他是今天的伴郎,一身铁灰色的三件式西装,衬托他的挺拔俊逸。
「心岚,吕文说他不能娶你!」吕武也大声地说。
所有宾客一听到吕真和吕武的话,都对我抱以最同情的眼光。
「听说,这已经是新娘第二次结婚了。」我听见有人开始在窃窃私语。
「对呀,这也是第二次新郎跑掉了。」有人附和。
「怎么会这样?是不是她本身有问题呀……」再有人加入话题。
四方的声音越来越大声,我感到天在旋、地在转。怎么会这样?!结婚、结婚,我不要结婚!他偏偏说要结婚,可是他人呢?他怎么能丢下我不管?!
「吕文!吕文!」我大声喊着,砰一大声,我在昏暗之中跌到地上。
好痛哦!我还在昏沉之中,到底是摔到哪里了,怎么会这么痛?
突然,光线刺痛我紧闭的双眼,有人开亮了灯。
「心岚、心岚,你怎么了?」是小帅哥的声音,我慢慢睁开眼睛,看见他一脸的担忧。
「我——」我看看四周,这是我的房间,那白色的教堂呢?「我大概作恶梦了。」害我屁股摔得好痛。
他拦腰将我抱起,然后坐到床上,还是将我搂在他的怀里。
「梦到什么了?怎么会跌到床下?有没有哪里不舒服?」
「梦到……」我说不下去,我怕他会笑我。
「不好意思说?」他笑着问。
我看了他一眼,才说:「梦到我穿着婚纱站在教堂里,结果新郎不肯来娶我,大家都在取笑我。」
他笑了。「难怪你会叫我的名字,还叫这么大声,我以为发生什么事了。」
「我有叫你的名字吗?我怎么不记得了?」我才不相信我会做这么丢脸的糗事。
「嗯。」他点点头。「恐怕楼下的人都听见了。」
「真的吗?」我将双手捂在脸上。「完了!我没脸见人了。」
他将我捂在脸上的双手拿下来,深深地凝看着我。「我很开心你喊的是我的名字,这表示你很担心我这个新郎会不见。」
「你真的会不见吗?」我可没有勇气再承受一次被骗婚的痛。
「我说过,除非是你离开我,否则我一辈子都不会离开你的。」
我紧紧将他抱住。「感谢老天爷,你还在我身边,我真的好害怕。」
「应该感谢你自己,因为你,我才会在你身边。」他拥着我,慢慢躺平在窄小的单人床上。
我窝在他的胸口上,感受着他平稳的呼吸和心跳。
「明天我们就要结婚了,我真的不敢相信。你真的不会逃跑吗?」我更不敢相信,我竟然还能投入另一个男人的怀里。
「今晚,你抱着我睡,我就没有机会逃跑了。」
我将他抱得好紧好紧,我相信他一定不会离我而去,明天我一定会有个浪漫的婚礼,我一定是全世界最美丽的新娘。
更重要的是,我的新郎是他——吕文。
失去爱情之后,我终于得到了更美丽的爱情。
【全书完】
后记
这是一本以第一人称为述说方式的小说。对我来说,是一种全新的写作尝试,更是一项新鲜的挑战。
第一人称的迷人之处,在于未能全知的观点,除了能知道「我」这个主角的内心想法,其余的角色,也只能随着剧情的展开,才能缓缓窥视一二,这更增添了整个故事的悬疑性。
像是心岚被胡凯新抛弃,她不知道为什么胡凯新在结婚前一夜才来毁婚,相对的,作者也不知道,读者也无法在此时此刻知道,一定要等到她发现真相了,才会有种恍然大悟的感受。
又像小帅哥为什么会封闭自己的情感,独自困守在小小的顶楼,也得等剧情走到的时候,才能知道小帅哥有难以解开的心结及害怕感情的背后因素。
这样的写法,很贴近现实生活,因为这个「我」的主角就当场变成了自己。所以,所有的地名及风景都因为故事的发生而真实的存在且变得立体感十足。
当我随着心岚这个角色,故事一路往下走,我也不知道心岚到底会喜欢大帅哥还是小帅哥。她的喜怒哀乐,牵动着我的每根神经,让我更深刻的走进心岚的世界。
当我每次走过南势角捷运站,我总是会想起心岚和小帅哥,手牵手一起搭捷运到西门站看电影的画面;当我来到烘炉地上香拜拜的时候,我也会想起心岚和大帅哥在这里约会的种种。
如果这个故事是以第三人称的方式来写作,相信将会是完全不同的风貌,故事的进展也将完全不同。
之所以决定用第一人称来表达,也是为了呼应主题:一个平凡的女人在失去爱情之后,她要如何面对自己、面对别人,我相信那个「我」的述说是特别的重要及有意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