此时一名白发老公公付了五十元取得通行证后,大摇大摆地走了进来,戴着老花眼镜仔仔细细地瞧了被架住的男人一眼,突然间,还伸手拍了拍梓言的胸膛。「好小子,你长大了。」
「雷达公公,他都快三十岁啦,早不是小孩子喽。」一名主妇说着说着,也跟着伸手上前摸了梓言肩膀一把。
这时春花奶奶喊道:「老雷达,别伸手乱摸,不然要加钱!」俨然视她的房客为私有财产。
这时刚在付钱买入场券的秋月大婶则爽快地掏出一张百元大钞。「春花奶奶,摸一次多少钱?」
梓言听了,差点没昏倒。眼见求助无门,还有可能惨遭性骚扰,他急忙抗议:「五十万!摸一下五十万!」
春花奶奶抬头笑道:「好个官家小子,很会做生意啊。」抢钱指得比她还凶哩。
「太贵了啦,不就两块肌……」秋月大婶抗议道。
「少爷——」人群中突然挤出两个人。
梓言认出来人,眼睛随即一亮。「福嫂!王伯!」救兵终于来了?
直奔到梓言面前,福嫂上上下下打量了眼前的年轻男子一番,突然眯起了眼睛。「喂,这个是我们家的梓言少爷吗?」
老王也眯起眼。「不,看起来不太像,会不会是认错人啦?」
记忆中的福嫂和老王伯伯,看起来就跟眼前这两位老人家没两样,或许只稍微老了一点点吧?「福嫂、王伯,是我呀,我是梓言。」
福嫂摇头。「不像不像。我家梓言少爷瘦瘦高高的,很书卷气,不爱晒太阳,脸也很白,头发没你这么长。」
王伯也同意道:「没错。我家小少爷可爱多了,每次喊我,都是叫我『老王伯伯』呢。」
梓言差点失笑。手还没有镜子,只好忍住想伸手摸摸自己脸庞的冲动。
难道他真的改变了那么多吗?不过十年的光景……竟然连福嫂和王伯都认不出他来,这、这是在开玩笑吧?
十年,到底算是很长,还是很短的一段时间呢?
在国外的那几年,他总觉得日子过得很慢,然而十年后蓦然回首,却又觉得那十年光景在他记忆中甚至无足轻重。
真傻。突然间,他觉得自己真傻。怎么会以为能忘得掉呢?这许多的一切……
「福嫂、『老王伯伯』,我长大了,可我还是我啊,我真的是梓言。」
快点认出他来!不然万一要是她见到他之后也认不出来,该怎么办?
福嫂低声和老王碎碎耳语。「他真是我们家的小少爷吗?总觉得有些不太像……」
「可是他刚刚喊我『老王伯伯』耶,听起来就服从前一样……」老王忍不住回忆起当年来。
「那他到底是不是……」还在装。
「嗯,如假包换。」众声喧哗中,另外一个熟悉的声音出现。
「确实是他没错。」
福嫂和老王身后,两个年过四十、却一点儿也不显老的女人站在人群中对着梓言品头论足,彷佛正在欣赏动物园里的奇珍异兽一样。
梓言带着一丝希望地抬起头。「心语小妈,龙老师。」她们也来了啊,消息传得可真快。
心语小妈故意不理会他,只和龙老师交头接耳。「瞧瞧他,个头长高了不少呢。」
龙玉春也笑盈盈地看着他。「好难以想像,眼前这个英俊的男人会是当年在我班上跟方心语一起搞怪跷课的那个小男孩,只是长相跟以前差这么多……」
「如果拿以前的照片来比较,说是同一人,一定没人相信。」
「十年喔……」
两人一搭一唱,听得梓言心里发凉。
他真的改变了那么多?可为什么他才进小镇就立刻被人认出,还一路簇拥到杂货店里来?当时他还以为一切都没有变。
「看来一切都变了。」心语小妈幽幽淡淡地下了个结论。
隐隐约约的,梓言听出这话中的含意。
同时也强迫自己冷静下来,环视着在场的小镇居民。
眼前的每一位,都是他认识、也熟悉的。
他曾经在这里住了十年,跟这些人也相识了十年。
这里面有邻居、有同学、有乡亲,更有与他朝夕相处的人……
时隔十年,所有人或多或少都改变了一点,比方说,一男有点秃了,永敢有点胖了,莎莎和莉莉这对双胞姊妹看起来则多了点妈妈的味道,在一旁哭闹不休的小娃娃可能就是她们的小孩……
但他还是能够一眼就认出他们谁是谁。他以为这意味着,小镇改变得并不多,起码还在可以追回的范围里,不是吗?
或者这只是他的妄想?他妄想着回到从前,想要一切如他所愿不曾改变?
不知不觉中,四周围的人群突然间安静了下来。他从自己杂乱的思绪中回到现实,意识到那突如其来不寻常的静谧,因而不自觉地屏住呼吸。
这熟悉的感觉……一如过去她出现在他身边的每一次……不管四周围的人潮有多少,他总能在茫茫人海中,清楚感觉到她的存在。
但他不想这样子见她。
已经十年之久未曾见面的现在,不想在这么多人的面前见到她。
他早已打算好,等他安顿下来、整理好心情,他会约她在小夏岭山上的橡树下见面。那里曾经是他们的乐园。
在一个只有两人的地方,那时他会告诉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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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拜托快让一让,真是有够挤的。」珍珍忍不住抱怨起来,为身后的人开路,也打破了现场短暂出现的诡异静谧。
搞什么!在杂货店外围观的人,起码超过小镇一半的人口了吧,真夸张。从来不知道大家有那么闲,都不用工作的吗?
「娃娃你别怕,我一定把你安全送达。记住,我们都是你的靠山,给那混蛋一点颜色瞧瞧。」
娃娃早已不想计算现场到底来了多少人了。刚刚在人群中,好像还看见了小妈和龙老师?
如果连她们都跑到这里来「共襄盛举」的话,那么她实在想不出,镇上除了不会走路的婴儿和走不动的老人家之外,店门口那绵延好几百公尺的人群里,有几位是她不认识的人了。
真是的,一定要把事情搞得这么轰轰烈烈吗?
尽管早知道,只要他真回来了,迟早有一天,他们会狭路相逢。
可那绝不该是现在。现在的她,根本还没做好心理准备啊。
眼见店里以某个中心点围了好几圈的人群,又看着珍珍拖着她不断往那中心点靠近、越来越近,她几乎想拔腿就跑。尽管明知道这样一来,绝对会把事情弄得更难处理,但……她真的还没做好准备。她还不打算见到他。
也许等到有一天做好准备后,她会主动找他吧。
或者会来一场让所有人跌破眼镜的温情大和解?剧中,她将爽快地说:「我原谅你。」(算了,这段情节还是删掉好了。因为这大概不可能发生。)
因此比较可能会是一次,可以任由她海扁某人泄恨,直到爽快为止的疯狂宴飨。(这确实比较符合她嗜血的本性。)
不管那是一场怎样的会面,在她的想法里,那绝对是一场「私人」聚会。
私人。意谓「不公开」、「绝对保密」,以及最最基本的「隐私」。
但看来,这些在今天都做不到了,因为她就要到达台风眼了。
所有人一见到她,都自动让路。摩西当年分开红海的时候,就是像这个样子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