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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林怡君对他笑了笑,然后才走到厨房拿了豆腐和鸭血。“先生、小姐,请慢用。”

  于南天看着林怡君离开的背影。这小女孩在搞什么鬼?不是才高一吗?都已经住进他家了,为什么还要来这里打工?

  “南天,你在看什么?”陈舒琳随着他的眼神看过去,不明白他在看什么。

  “没什么。”于南天继续动起筷子。

  拿到电信工程学学位的于南天,目前在俊杰集团所属的俊杰科技服务,在通信研究团队任职,主要是在开发市场、研究市场,并且一步一步朝管理之路迈进。

  而陈舒琳也是该团队的研究员,两人在朝夕相处之下,自然而然发展成比普通同事还要好,但距离男女朋友还差一点的交情。

  因为陈舒琳非常喜欢吃方记火锅,在她有意将感情增温下,于是每隔一段时间就会缠着于南天陪她一起来吃饭。

  和陈舒琳的晚餐结束,他照例送她到捷运站,然后他在抵挡不住的好奇心下,再度回到方记。

  只剩下七成客人的店里,已经看不见林怡君的踪影。于是,他又走到三米宽的防火巷。

  方记的后门边,依旧有个小小的身影,正在卖力的洗着水槽里的碗盘。

  他皱眉,不知道这对母女在卖弄什么诡计。以可怜的姿态来博取同情,进而让她们入于家的门,然后分得庞大的财产?

  他不能不这想,谁让于家的招牌太响亮,而丁美芳又太年轻。

  十点过后,他看见她走出店门口,接着又看见她和一位看起来很油条的高中生说话。那高中男生替她戴上安全帽,她还是一副笑得很白痴的样子,最后坐上那个男生的摩托车。

  凭她那副蠢样,才升上高中一个月,就交到男朋友?

  这个小女生,或许不像表面那么单纯简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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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于家的庭院里,在小小的鱼池旁,在千紫万红的花海中,有一张乘凉用的秋千。秋千上,林怡君正抱着一本书,蜷曲着身体,在日落霞光中睡着了。

  于南天将车子停在庭院旁的空地,才下车就看见她。

  周日的午后,时间慵懒得像是停止了转动,风轻轻在耳边吹动,他的唇角也不自觉扬起。

  从大陆回来这一个月,他很少跟林怡君碰上面。她上学时,他还没起床;而他深夜回家时,她几乎都在房间里。

  连晚餐,他都很少在家里吃。除了很忙之外,不知为何,他竟排斥与那张爱笑的脸相处。

  看她睡着的模样,就让他想起哈巴狗。

  四肢短小,肌肉丰满,脸上的五官平坦,眼皮略略浮肿,微启的嘴有着淡淡的笑容,看得出来她睡得极舒服。

  她黑油油的眼睛,总是带着讨好的眼神,她还是一只擅长搞笑、狗腿奉承的哈巴狗。

  林怡君的睡眠极浅,长年的警戒心,让她一有风吹草动就会自己吓自己的惊醒过来。

  而如今,她感觉到有个物体,遮住了她原本暖暖的光线,她眨动惺忪的睡眼,看见了遮住光源的男人。

  “南天大哥?”她在嘴里呢喃。“不对呀,他怎么可能会对我笑?等她将模糊的眼睛揉得更清楚些之后……

  “啊……”她吓得跌下了秋千,一屁股狠狠地坐在地上。

  于南天唇角仅存的笑意隐没了,转身就要往屋内走去,长脚才迈出一步,想了想又转了个方向,来到林怡君的身前。

  他伸出一只手,林怡君看着他的动作,虽然有些不解他的好意,她还是反射性地将自己的手交到他的大手里。

  他一把将她拉了起来,看了她一眼,然后放开她的手。

  “南天大哥,谢谢你。你今天怎么这么早回来?”她看着他的人,感受手里的温度,傻傻地笑了出来,看来他并不是那么讨厌她。

  于南天顿了顿,没有答话,就这么走进屋内。

  “南天大哥,今天天气很舒服,没有那么热了,我觉得应该是秋天来了。你今天去哪玩?是跟那个在火锅店吃饭的女朋友一起出门的吗?”她哇啦哇啦的说着话,跟在他的背后走到客厅。

  于南天浓眉皱起,她还是一只很吵的哈巴狗。

  “我爸呢?”他只好出声打断她。早知道不该一时妇人之仁伸手去拉她一把的。

  “南天大哥,伯父和我妈妈一起出去,说是要去百货公司买东西,晚上不回来吃了。”

  “喔。”他继续走到他的房门口。

  “南天大哥,我妈以为你今天晚上也不会回来吃,所以就没准备晚餐,看你要吃什么,我煮给你吃。”虽然只能对着他的背影说话,她还是努力不懈地想拉拢他。

  如果于南天能给妈妈好脸色看,相信妈妈住在于家一定会更快乐的。

  “不用了,我自己出去吃。”他握上房门的把手时,又听见她那清脆中带着飞扬的声音。

  “南天大哥,我有跟我妈妈学煮菜,所以我煮的东西还不错吃哦,你想要吃什么?”

  她左一句南天大哥、右一句南天大哥,叫得他的头都痛了。“你知不知道你很吵?你可不可以闭嘴?”

  他的话很冷,没有任何高低起伏。接着“砰”一声,房门在她眼前五公分处给关上,就差那么一点,她已经够塌的鼻子就要撞得更塌了。

  她虽然有那么一点点难过,但她不会被打败的,如果她会就此而垂头丧气,那她就不叫林怡君了。

  林怡君之所以是林怡君,除了名字通俗到无人能敌之外,她还是只打不死的蟑螂。

  总有一天,她会离开于家,所以就算于南天再怎么讨厌她,她也无所谓,可是妈妈就不同了。

  妈妈好不容易遇上像于伯父这么好的男人,这是妈妈迟来的幸福,她一定要助妈妈一臂之力,让于南天喜欢妈妈,让妈妈可以无忧无虑的生活。

  她卷起袖子,穿上妈妈的围裙,翻看冰箱里的食物,只有肉丝和一些青菜,那就煮个什锦面好了。

  不到二十分钟,两碗色香味俱全的什锦面上桌。她走到于南天的房门口,虽然她不怕碰钉子,但她还是深呼吸了一口气,才握起拳头轻敲房门。

  “南天大哥,我面煮好了,你可以出来吃了。”一秒钟、二秒钟、三秒钟……听不到房内有任何的回话或者动静,于是她又喊着:

  “南天大哥,南天大哥。”这次她没有敲门,而是侧脸将耳朵贴靠在门板上,想听听看房内到底有没有他的声音。

  怪了,他到底在不在房内?她心里犹在纳闷时,房门突然打开,她的身体一时失去门板的倚靠——

  “啊……”在她的叫声中,她跌入了于南天的怀里。

  于南天胸口被她胖胖的身体一撞,让他眉头又皱了起来,然后他用两只手抓住她的两条手臂,迫使她离开他的胸口。

  “你在干什么?”他压低声音。

  “我……我叫你吃面,你都没有回应,所以……”两只手臂还被他牢牢抓住。长这么大以来。她第一次跟一个大男人这么近距离接触,害她很没用的心头小鹿乱撞了好几下。

  他放开手。“我说过我不吃。”他闻到了香味,空空的胃在翻滚作怪,他不知为何还在口头逞强。

  他虽然不欢迎她们母女,但还不曾对她们口出恶言或动怒、发脾气,他只是一副拒人于千里的难以亲近样。

  他明知自己不该这样,他这样冷眼对待一个小他十岁的小女孩,这根本算不上好男人的行为,可是他就是无法控制自己的情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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